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
对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监事康富勇、朱盛宏、郭彦池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从审慎角度考
虑,需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导致公司监事会无法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议案作出决议,直接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