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61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5.90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差,委托董事文广先生代为出席。董事李占东先生因公出请假,未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先治先生因私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三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静、刘伟东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李静律师、刘伟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