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9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
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