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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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
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2,000.00 万元增加至 16,000 万元
人民币,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并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容
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
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1,500.00 万元(含 5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 161.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金额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同时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向子公司山东衡兴和宁夏港兴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
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有助于实现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
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
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3-003)。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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