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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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深
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董
事长LIU KUN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以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助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LIU KUN先生、刘元成
先生、黄兴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LIU KUN先生、刘元成
先生、黄兴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
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LIU KUN先生、刘元成
先生、黄兴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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