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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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
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此次调整委托贷款利率的对象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本次委托贷款利率由年利率3.65%调整至2.65%,可缓解其财务压力,有助于
促进其经营发展,进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
资金利率进行调整,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委托贷款利率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后的利率符合市场行情,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利率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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