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36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便
于募投项目的集中管理及资源整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
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
目
? “新项目”名称: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
“原项目”变更前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此前
已明确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9,507.84万元,本次拟
新增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2.16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不含对
应的利息收入)。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4年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
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
产线项目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
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
备与生产项目
合 计 141,000.00 141,000.00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
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孝感募投项目”)和“基于高
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
下简称“许昌募投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后的具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变更“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
用于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宿松募投项目”),该项目预计使用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4,257.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2.16万元
(该部分募集资金不含对应的利息收入)尚未明确变更后的具体项
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本次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拟 自有资金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 567.70 492.16 75.54
合 计 567.70 492.16 75.54
原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原项目未开始
建设,此前已将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孝感募投项目”、
“许昌募投项目”、“宿松募投项目”三个新项目,现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492.16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不含对应的利息收入)。
拟新增的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预计投入使用资金为人
民币567.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492.16万元(该
部分募集资金不含对应的利息收入),剩余部分将使用公司自有资
金投入。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原项目”原计划实施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亿元,实施
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过滤陶瓷膜生产线、特种过滤有机膜生产线、特
种过滤有机膜组件生产线、特种过滤膜成套设备加工车间和技术中
心。
截止本公告日,原项目未开始建设,其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累 募资资金累 是否达到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进度 预计效益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
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二)拟新增项目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
“孝感募投项目”、“许昌募投项目”、“宿松募投项目”后,剩
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2.16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不含对应的利息
收入)尚未明确变更后的具体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决定新增该募投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该项目的开发方式为以现有的卷膜生产线为基础进行优化设计,
主要开发内容为:
(1)根据制定的产品技术规格和制造工艺将原生产线设备进行
优化设计;
(2)新生产线的设备调试以及工艺调试;
(3)新生产线设备的人力资源配置及员工培训;
(4)根据ISO标准建立新生产线的生产体系;
(5)新车间的规划和装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金额 构成比例
合 计 567.70 100.00%
该项目主要分为设备生产和调试期两个阶段,整个周期大概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当前自制卷式膜产品已无法满足
市场需求。受限于产能,公司自制卷式膜仅占卷式膜产品销售总量
约30%,尚有较大市场提升空间。新增的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
产线完全投产后,能够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同时,新增的生
产线还可用于其他新产品的开发,为公司带来多方面效益。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新增的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将弥补现有的生产线零部
件损坏进行维修停产的风险,将优化现有的生产线的不足,提高生
产效率,有利于核心操作人员的储备,且将采用无尘车间的模式,
能更好的满足销售需求。新增的生产线完全投产后,自制卷式膜可
全部替换外购。同时,新增的生产线还可用于其他新产品的开发,
并为公司开拓膜芯代加工业务,为公司带来多方面效益。
五、风险提示
(一)技术风险
新增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技术上主要是对现有的
生产线不足处进行优化,主要是提高自动化水平和提高生产效率,
因此技术上风险较低。
(二)经济风险
近几年公司自产膜芯的数量逐年增加,且公司自有产品的型号
也逐渐增多,随着自产膜片的工业化后,公司自产膜芯的产量也将
增多,因此新增的生产线经济风险整体较低。
六、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和厂房,并已取得厦门市发改委出具的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厦集工信投备
[2023]222号),其它前置审批工作正在办理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或公司未能按时取得相关审批意见,
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相关的履行程序
上述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
监事同意,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
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
东利益。新增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
发展战略。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
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新增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
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
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事项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事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提高
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