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 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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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3-06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的议
案》,同意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 66,9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
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数量的
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由99名调整为9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50万股调整为238.50万
股。同时,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95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38.50万股,授予价格为61.02元/股,授予日
为2021年9月16日。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独立董事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1.02元/股调整为59.87元/股;本次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1
名激励对象办理460,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就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56,6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相关
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9.87元/股调整为41.34元
/股,授予数量由2,335,000股注调整为3,269,000股;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
办理612,08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就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宜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注:授予数量2,335,000股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3,600股不得归属;有11名激 励对象
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其第二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该等因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涉及第二个归属期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兴齐眼
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
的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有11名激励
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仅能归属第二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不合格”,其第二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公司就2021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的66,9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监事会认为,上述对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
                                《公
司章程》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事项尚需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
增加注册资本等手续;
                            《创业板上市规
则》《业务办理指南》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及《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
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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