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7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
驱体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一期(3 万
金吨镍/年)已进入达产达能新阶段,产品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标志世界首例
由公司自主开发、自主设计的红土镍矿 HPAL 技术湿法冶金项目在印尼成功运
行,帮助印尼实现由红土镍矿直接生产新能源原材料的产业升级。为了满足欧美
等海外市场的需要,应对全球行业市场竞争的需要,实现“把红土镍矿投进去,
把电池材料炼出来”的矿产高技术应用的理想,把红土镍矿到新能源三元材料的
全产业链在印尼完全打通,公司计划由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安青美”)及全资子公司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展
国际”)共同在印尼设立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印尼公司登记
机关登记为准),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摩洛哇丽(Morowali)县 IMIP 园区投资
建设印尼第一条年产 3 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为原料,实现“红土镍矿—MHP 原料—三元前驱体材料”的红土镍矿直接到动
力电池三元材料全产业链建设,有利于降低物流与制造成本,直接面向欧美市场,
将积极提升公司核心业务的全球竞争力,良好满足欧美等海外市场对动力电池用
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的需求,有效应对全球行业市场的竞争挑战,实现良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100 万美元,其中,福安
青美持股 99%,新展国际持股 1%。
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2,222.2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洲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
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
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废物的
处置(不含危险废弃物);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
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荆门市格
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福安青美 54%的股权,福安青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54%
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0%
福安青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名称: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1 美元
董事:周波
注册地址:Unit 2, LG 1, Mirror Tower, 61 Mody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格林美香
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新展国际 100%的股权。
新展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展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成立公司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拟成立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拟定的中文名称为“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定的英文名称为
PT.Qingmei Energy Materials
住所: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摩洛哇丽 (Morowali) 县 IMIP 园区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进出口销售;高纯元素
及化学物制造;催化用材料及助剂进出口贸易
上述信息具体以印尼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拟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为 100 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万美元)
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99% 99
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 1
合计 100% 100
福安青美、新展国际均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印尼年产 3 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印尼中苏拉威西省摩洛哇丽(Morowali)县 IMIP 园区
建设单位: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印尼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为准)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 3 万吨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 112.13 亩,总建筑面积 69,720 平方米,建
设 3 万吨/年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厂及其配套的原料、公辅等生产车间,新增
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研发中心、人才公寓,供电、供水等公用工程及道路、绿化
等设施。项目竣工投产后总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达 3 万吨/年,为行业内主要
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商提供原料。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09,596.09 万元,其中总投资约 30%来
源于企业自筹,其余约 70%来源于银行贷款,项目投产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利
息。
项目效益测算:本项目 5 年免所得税,正常生产年份,按照高镍三元前驱体
总额为 38,233 万元,税后净利润为 29,822 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5.80
年。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在印尼建设年产 3 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是应对
全球市场竞争需要,直接面向欧美市场,把前驱体材料工厂直接建设在镍资源产
地,利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自产的氢氧化镍钴锰混合物(MHP)为原料,降
低制造成本,在印尼打通红土镍矿到新能源三元材料的全产业链,实现“把红土
镍矿投进去,把电池材料炼出来”的矿产高技术应用的理想,成为印尼第一条由
红土镍矿制造三元前驱体材料的示范线,提升公司三元前驱体核心业务的全球竞
争力,满足海外动力电池市场对三元动力电池原材料的需求,促进全球新能源汽
车行业的发展,推动公司 2026 年前驱体销量 50 万吨远景目标的实现,夯实公司
在全球三元前驱体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全球核心地位,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创造良好回报。
本项目涉及的资金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分期出资,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市场前
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项目在
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
性影响。本项目投资还需得到中国境外投资管理部门及本项目实施地相关政府部
门的审批,能否获得上述相关许可和审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管理,控
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