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7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七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宋万祥先生、王健
女士、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
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签署建
设新能源用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镍中间体)(30,000吨镍/年)合资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
实现项目人才与海外项目建设的捆绑,共同推动海外镍资源项目的快速建设与发
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签署建设新能源用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镍中间体)(30,000吨镍
/年)合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吴光源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