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华
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长华化学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扩建18万吨/年
聚合物多元醇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2,537,5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478,130.1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5,059,3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2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按专户存储管理,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立项核准 环评批复
投入额
张保投资备 张保审批
合计 308,595,000.00 300,595,000.00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825,059,369.81 元 , 扣 除 拟 投 资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的项目情况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扩建18万
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
易。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对高品质的环保型聚氨酯产品的需求越来越
大,公司高固含量、低醛、低VOC等品质优势的聚合物多元醇的市场需求性日益
扩大,近年公司聚合物多元醇产品已满产满销、供不应求,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和供货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化发展,公司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
元醇项目以突破产能的瓶颈、提高市场份额、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
遵循“为客户的成功进行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公司在原先成熟的聚合物多
元醇合成工艺的基础上在产品工艺、设备技术、能效环保等方面进行持续的优化
升级,开发出具有稳定性高、固含量高、单体转化率高、低醛、低VOC、低黏度、
低单体残留量等高品质的聚合物多元醇产品,获得中高端的汽车、家居类的客户
的广泛认可。公司将依托此项目不断向市场推出新型高品质的多元醇产品,进一
步推动和促进下游产业的发展,提高公司及我国聚氨酯行业产品在国际聚氨酯市
场上的竞争力。
项目严格遵循产业及行业政策,以及安全环保、绿色节能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本项
中鼓励类项目;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
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扩建
符合开工建设条件。主要项目审批情况如下:
建设工程 建设工
序 项目名 项目预计总投资 立项 环评
规划许可 程施工
号 称 (人民币元) 核准 批复
证 许可证
扩建 18 固定资产 铺底流动 施工许
张保投 建字第 张保审
万吨/年 投资 资金 可编号
聚合物 3205922
【2022】 2200381 【2023】
多元醇 163,935,700.00 101,287,300.00 0221219
项目 0101
合计 265,223,000.00
用地。
(1) 原2#主装置北侧扩建,建设总生产能力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生
产装置
(2) 3#成品罐区的新建;
(3) 2#成品包装车间的建设;
(4) 1#主装置新增尾气处理装置;
(5) 装置区内的地上、地下配套管道及管廊等;
(6) 安全、消防、环保的防护监控等设施安装。
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经
专家组评审通过,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支付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固定资
项目固定资产 项目投资 截至目前项目已
序 产投资预计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支付资金 使用自有资金支
号 剩余支付金
金额 进展 付金额 额
扩建 18 万吨/年
目
项目达 产后 预计 可实 现不含 税营 业收 入 183,185.84 万元 / 年 ,税 后利润
以上数据为公司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
际业绩受未来市场环境、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① 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情况分析,项目投产后,能够更加合理充分发挥
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提高企业的生产和供货能力,进而提高企业
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要,前景十分理想。
② 项目建成后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
策、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以竣工决算为准、投
资周期以竣工验收手续为准、投资效益存在一定波动的不确定性影响。
③ 项目竣工投产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将有所增加。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
的同时,如项目建成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的议
案》,此议案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投
资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投资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
元醇项目,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提高对股东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18万吨/年
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18万吨/年聚
合物多元醇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此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
多元醇项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勇 尹鹏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