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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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9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
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的方式召开。
殿胜、何海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
拟聘任徐一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134.75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
证,并出具了《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200 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目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投资
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的剩余投资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投资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
多元醇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 28.60%,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
需要。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继续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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