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批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分别
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2023 年 9 月 4 日完成股份登记工作,以及 2022 年年度利
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经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的有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完成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决议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2,950 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归属的 402,95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3]第
ZA1327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 7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9,006,611.5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人民币 402,95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03,661.50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
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归属前的人民币 120,905,867.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二)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议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1,308,817 股为基数,
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本次转增的 36,392,645 股股
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转增前的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3]第
ZA151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36,392,645.00 元转增股本。本
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转增前的人民币 121,308,817.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57,701,462.00 元,股份总数由转增前的 121,308,817 股变更为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
记完成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决议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575 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本次归属的 471,575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3]第
ZA151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 30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7,670,204.75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人民币 471,575.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198,629.75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
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归属前的人民币 157,701,462.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
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以下修订: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业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董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
司章程》有关条款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
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