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
行核查后,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大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8.8 万股,授予价格为 11.39 元/股。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