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
审核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涉及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
书面审核意见: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修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文件,上述
文件的修订及修订稿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及整体
安排。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