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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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借款人”)为了缓
解公司还贷资金短缺的问题,拟向关联方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万顺”)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协议签署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借
款利率为4.35%/年,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州万顺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公司,拥有公司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
门批准。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回避表
决,其他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文件)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 1901
  经营范围: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航服务;商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
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通信
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二)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三)广州万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万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其通过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兰州亚太
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及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持有公司控制权;截至本公告日,广
州万顺拥有公司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
  三、拟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方: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甲方)
  借款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借款期限:签署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性及归还存量负债
  借款年利率:4.35%/年
  计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乙
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加计计收罚息。
  结息:(一)实行固定利率的贷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度末月 21 日,如
遇结息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正常工作日。
  还本:合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乙方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可以提前归还本金。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事项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公司承担的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为了缓解公司还贷资金短缺的问题,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中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为 520,672,800 元(包含广州万顺拟认
购的公司定向增发金额 320,672,80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就
议案有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事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本
次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广州万顺借款事项,并同意将《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广州万顺借款事项,有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关联
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
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决议;
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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