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8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午
开。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194,342,472 股,
- 1 -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9515%。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
股份 211,091,33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121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27 人,代表股份 122,739,63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72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3,633,10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6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29,106,5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19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5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 2 -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5%;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 3 -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4,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39%;反对 13,975,2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 4 -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5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5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5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9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5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053%。反对 13,974,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943%。弃权 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6%;反对 13,974,174 股,占出席本次
- 6 -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52%;弃权 5,18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54,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053%。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947%。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760,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105%;反对 13,979,3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894%;弃权 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523,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103%。反对 13,910,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8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82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669%;反对 13,910,1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33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表决情况:同意 1,392,966,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1130%。反对 12,466,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8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0,272,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9.8428%;反对 12,466,853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157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吕荣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 7 -
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