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5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
集并于本次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3年9 月22日
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行政楼二楼205会议室召
开;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3,448,803,409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9.4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236,909,02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2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211,894,3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232,729,28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68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0,834,900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0.4198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84 人 , 代 表 股 份
二、提案审议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437,973,895 股 , 占 出 席 会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99.6860 %;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899,7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5.3467 % ;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冯金伟、陈雅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