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部分股东续签
一致行动人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相关股东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
人协议”)到期终止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武汉科前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前生物”)原一致行动人
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七人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原《一致行动人协议》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到期
终止,同时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续签
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续签新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武
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需要由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以巩固各
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协议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 本次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焕
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七人变更为何
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四人。
?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原一致行动人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
美洲、叶长发七人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到期终止。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陈焕
春、金梅林、叶长发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何启盖、
吴斌、方六荣、吴美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
议》,继续通过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新
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焕春、金梅林、
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七人变更为何启盖、吴斌、
方六荣、吴美洲四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公司股东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
长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各
方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需
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满
三十六个月时止(即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止)。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签
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
荣、吴美洲、叶长发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
关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
情形。
鉴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届满,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于 2023 年 9 月
效期一年(即有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21 日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前的情况为:
序号 姓名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合计 263,150,597 56.45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情况为:
序号 姓名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合计 128,106,159 27.48
注:上述两个表中,合计数比例与各明细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
采取一致行动,以巩固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二)一致行动的决策机制
各方先进行协商。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应按照协商一
致的原则形成决定;如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按照过半数的多数人相
同意见形成决定。各方形成决定后,应在股东大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
表决。如各方担任公司的董事,该等董事应在董事会会议上按照该决
定表决。
策机制形成的决定共同向相关会议提出提案,协议任何一方不会单独
或联合他人进行提案;各方在行使董事与监事的提名权时,将根据上
述第 1 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的决定共同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协议
任何一方不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名。
保存。任何一方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
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担任公司的董事,
其中任何一名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
行使投票表决权;如该等董事均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
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会会议召开之前形成决定的,则各方均应在股东大会会议上按照该决
定表决,无需重新召集各方协商。
第 1 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决定,并保证不会因各方协商而延误相关事
项的决策,亦不会延迟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时机。
(三)一致行动的期限
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期内,本协议对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其义务不符合
约定,导致本协议其他方或公司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该违约
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重要说明
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签署的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续签
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均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方所持公司
股份合并计算,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上述四人成为公司新
的实际控制人,且在公司任职保持不变;陈焕春、金梅林、叶长发决
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
算,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上述三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但在公司任职保持不变。
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七人变更为何启盖、吴斌、方六荣、
吴美洲四人。
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在约定的一致行动
事项上,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和承诺,未
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
四、本次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续签有利于实现公司控制权稳定、
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促进上市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利影响和损害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日到期终止,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符合协议约定,未违反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新《一致行动人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焕春、金梅林、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七人共同控
制变更为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四人共同控制。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