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集微
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集科技”)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安集科
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安集科技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证监许可〔2023〕561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3 月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3 名,对应限售股
数量为 1,272,570 股;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前述股东获得转增股份 381,771 股。上述限售股将
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5,974,210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99,070,448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其通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
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654,341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号 股数量 流通数量
本比例 量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团险万能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号 股数量 流通数量
本比例 量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
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654,341 1.6699 1,654,341 0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654,341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安集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
守了其在参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
意安集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