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 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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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本次有关董
事会资料后,对公司总裁退休离任暨由董事长代理总裁职责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戚金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由董事长代理总裁
职责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对董事长代理总裁职责无异议。
          独立董事:汪 祥 耀、贾 生 华、于 永 生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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