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净额为人民币 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发 行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资 , 并 于 2020 年 8 月 6 日 出 具 了 中 汇 会 验
[2020]53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8月
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前期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登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7)
三、协定存款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3年9月21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签署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位人民币协定存
款协议》,约定公司将在邮储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号,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账号为:
二、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额度以内的存款,按邮储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
挂牌利率计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对超出基本额度的部分,
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加20个基点进行计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
则分段计息。
三、合同期内,甲方销户需提前取消协定存款业务。如遇特殊情况,甲
方须向经办行提交书面提前取消服务申请书,经办行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
日内答复,经审核同意后于业务到期日前按规定办理取消协定存款手续。
四、开户单位在协议到期前提前取消或销户,视为甲方协议违约,自上
一个结息日或支取日到提前取消日之间的协定存款积数以提前取消当日的
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上述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自2023年9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
月,合同期满自动延期。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
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
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