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普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
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因 28 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824,462 份,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 247 名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
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
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合计 824,462 份;同意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
式行权,行权价格为 20.585 元/股。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刘 敏 杨 军 霍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