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
称“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
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21,100 万元收购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锦元新材料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购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
作,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分别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其中除第 7、8 项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
作,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为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第四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简历
高辉,男,出生于 1978 年,籍贯山东聊城,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01 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设备运行部技术室科员、副主任,浦钢搬迁罗泾工程指挥部炼铁项目组工程主管;
炼铁厂罗泾炼铁项目组副组长,宝钢股份炼铁原料项目组专项工作;
设项目管理,资源开发与研究,澳洲煤矿及铁矿项目建设研究;
工程管理咨询,曾端到端指导化工、钢铁等大型工业绿地项目建设和大型模块化项目;
曾指导麦肯锡北美、中东、欧洲、东南亚,非洲等海外区域项目管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