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 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为 332,594,23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1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499,999,999.85 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人民币 332,594,23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149,447,808.6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
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扣除发行相关的中介费后拟
项目投资总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万
额(万元)
元)
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
项目(二期)
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
项目(二期)
合计 170,347.65 148,098.6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部分设备情况
(一)调整部分设备的必要性
因公司“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 120 万吨轻
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所选设备及
市场定位要求符合当时要求。随着国家“碳达标、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以及市场对
再生铝回收利用的要求;同时为满足工厂智能化、数字化改革需求,致力于打造
智能化、数字化、绿色低碳工厂;也考虑近年来智能化设备和管理软件应用的不
断升级及优化,公司决定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公
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价格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二)募投项目部分调整具体情况
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中以下设备进行调整:
序 单价 总金额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号 (万元) (万元)
序 单价 总金额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号 (万元) (万元)
GMBH SMS group
HERTWICH ENGINEERING
GMBH SMS group
HERTWICH ENGINEERING
GMBH SMS group
总计 40 44,940.00
调整后拟采购设备明细如下: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万元) (万元)
合计 37 44,940.00
备进行调整: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万元) (万元)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万元) (万元)
MITSUI MINING & SMELTING
DIVISION,45T
HERTWICH ENGINEERING
GMBH SMS group,XR-45T
HERTWICH ENGINEERING
GMBH SMS group,XR-45T
总计 101 59,171.32
调整后拟采购设备明细如下:
序 单价 总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号 (万元) (万元)
序 单价 总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号 (万元) (万元)
内导式半连续液压铸
造机
总计 102 59,171.32
部分设备的调整及变化,一是为了适应新工艺需求,二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市
场变化需求,三是为了更好的打造低碳、绿色、智能化工厂;上述设备的调整及
变化,不会影响本项目的最终产品和应用领域,更能提高最终产品的竞争力和市
场占有率。调整后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会产生
重大变化。实际投入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综合配
套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
设备的调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
目(二期)”和“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的调
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
目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
设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对“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
目(二期)” 和“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调
整,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配套
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本次调整仅涉及“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
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和“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
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
东的权益。本次部分设备调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
目部分设备事项。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和
“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
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该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新材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
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倩 贾明 张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