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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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
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不行使回购权及拟签署《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综合考虑了吉特利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特利环保”)
       (现用名: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近年主要财务
指标情况,同时考虑宏观环境的变化、吉特利环保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决定不
行使与吉特利环保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的《关于吉特利环保科技(厦门)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权和拟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回购条件,
系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及考虑,实现投资目的,不会损害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文才         陈相瑜             刘翰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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