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2023年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
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
司经营规划,本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合理且必要的。本次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以及募投项目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
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钟彦儒】 【唐海燕】
【鄢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