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中欣
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未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子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方案。
[本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倪宣明
杨忠智
袁康
苏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