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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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
对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
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573.39 万元、9,166.47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下游需求、产能扩张、在手订单
等情况,说明 2023 年 1-9 月业绩情况;(2)结合折旧情况,说
明对报告期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影响、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可转债发
行上市条件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及申请文件
(上会稿)。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
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9 月 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