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089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公
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
明书进行。
三、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
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