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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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4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5.2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65 人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3 年 9 月 21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浙江海象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
激励计划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
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股票    占首次授予时公司
 姓 名          职 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王雅琴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50      3.79%      0.05%
中层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64 人)    139.70    96.21%      1.36%
       首次授予合计(65 人)      145.20    100.00%     1.41%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
  ②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到预留部分的,调
整后预留部分额度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份额的20%。
  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④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
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
安排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个行权期                                    1/3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   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3
         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   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3
         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
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
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
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
                   或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
                   或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     2025年
                   或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
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均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
(C)、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
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系数              1              0.8     0
  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系数。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
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或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等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激
励计划》规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人数由 72 名调整为 65 名,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184.50 万份调整为 181.50 万份。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4.50 万份调整至 145.20 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五、本次激励计划费用计提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
生一定的影响,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按照相
关估值工具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对首次授予的 145.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则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①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
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
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六、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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