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薛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海沃邦”)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
中海沃邦的日常经营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中海沃邦的发展。被担保人中海沃邦
为公司持股 67.5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均
较低。公司能够决定被担保人中海沃邦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及
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本次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中海
沃邦的日常经营融资需求,最终用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天然气开采,资金用途
具有合理性,且中海沃邦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所处天然气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中海沃邦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
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