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 集 投票 权 的起 止 时间 : 2023 年10月12日 至 2023年 10月 13日( 上 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要合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要合(以下简称征集人)。
其基本信息如下:
李要合,男,1959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化工工程师。
历任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
师,2019 年 10 月已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
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本次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 层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70)。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李要合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就本次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蒙
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均作了同意的表决意见,并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三)征集程序
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王养浩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
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要合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
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李要合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