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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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海诚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
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80,000 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60,516,453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80,696,45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4,263,36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9.635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433,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64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
量为 8,292 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
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62,19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163%,具体详见公司于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62,199 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
将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10 月 4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
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
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
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
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62,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6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因 2023 年 10 月 4 日为非交易
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
  限售股类型                  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股)                 量(股)
                          例(%)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合计               1,062,199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海诚科上述限售股份持
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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