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80.99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范海滨先生和马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席本次会议,张如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关于更换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
议案
关于更换第五届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刚、章钟锦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
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