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利润分配的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0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
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红年度:2023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1,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9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9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9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0812-8117310
传真电话:0812-811777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