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声 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
关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
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
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
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中信证券及其经办人员、隆安律师及其经办人员、
大华会计师及其经办人员、天健评估及其经办人员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
完整。如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证券服务机构未能
勤勉尽责,证券服务机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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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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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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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和建设许可有关报批事项
十二、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
九、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企业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十一、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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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是否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
七、上市公司本次首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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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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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斗星通
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深渝北斗汽车
重庆北斗 指
电子有限公司
北斗智联 指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华瑞智联 指 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华瑞世纪 指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斗有限 指 上市公司前身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大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华信天线 指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
银河微波 指
有限公司
重庆智能 指 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斗智联 指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斗智联(南京) 指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徐港电子 指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XUGANG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徐港
徐港香港 指
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江苏北斗 指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奥莫软件 指 奥莫软件有限公司
远特科技 指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 指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吉利 指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长安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 指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
会计师/大华/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律师/隆安律师 指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天健评估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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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格 式 准 则 第 2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指
号》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监管指引第 9 号》 指
重组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监管指引第 7 号》 指
票异常交易监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本次交易相关释义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本草案/本报告书 指
案)》
交易对方 指 华瑞智联
交易各方 指 北斗星通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斗、华瑞智联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 指 北斗智联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北斗星通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斗所持有的北斗智联 15%股权
拟出售资产
北斗星通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斗拟以现金方式向华瑞智联出售其
本次交易 指
所持北斗智联 15%的股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子公司重庆北斗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北斗星
《股权转让协议》 指 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北 斗 星 通 智 联 科 技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大 华 审 字
《审计报告》 指
[2023]0020712 号)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大华核字[2023]0014447 号)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北斗星通(重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1402 号)
评估基准日 指 2023 年 5 月 31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23 年 5 月 31 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5 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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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完成过户之工商变更登记当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至标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之日(含)的期
过渡期 指
间
三、专业术语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的英文缩写,指全球卫星导航系
统,是为地球表面或近地空间任何地点提供全天候定位、导航、授
时(PNT)的空基无线电导航定位系统。2007 年,联合国将美国的
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俄罗斯的格洛
GNSS 指
纳斯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GLONASS)、欧盟
的 伽 利 略 卫 星 导 航 系 统 ( Galileo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
Galileo)以及我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BDS)确定为全球四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北斗/北斗卫星 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简称 BDS),北斗卫星导航系
导航系统/北斗 指 统,是我国自行研制的自主发展、独立运行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系统/BDS 也是继 GPS、GLONASS 之后的第 3 个成熟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为突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我国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内专业领域通
北斗/GNSS 指
常以北斗/GNSS 代指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卫星导航定位 指 利用空间卫星对地面、海洋、空中和空间用户进行导航定位的技术
高精度 指 应用差分定位等技术以达到优于米级的卫星定位精度
是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
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
芯片 指 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
结构(即集成电路),将前述大量的微型结构放在一块塑基上形成
芯片,以实现特定功能
北斗/GNSS 芯片系指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定位芯片,是所有高精度卫
北斗/GNSS 芯片 指 星导航定位终端产品和应用的核心部件,技术含量最高,决定了终
端产品应用性能高低
利用导航芯片、外围电路和相应的嵌入式控制软件制成带输入输出
接口的板级产品,是高精度 GNSS 接收机的最核心部件,可接收处
板卡、模块 指
理 GNSS 信号、直接用于 GNSS 用户终端制造的基础集成电路板,
模块是集成度较高的板卡
随着自动驾驶的发展,智能汽车的电子电气架构由分布式转向域控
制结构,汽车功能域通常可以分为动力域、底盘域、车身域、座舱
自动驾驶域控制 域、自动驾驶域。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是汽车所有功能域的核心,亦
指
器 是自动驾驶汽车的大脑。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负责实现和控制汽车的
自动驾驶功能,需要处理感知、决策、控制三个层面的算法,对软
硬件要求较高,且因涉及安全的部件较多,故功能安全等级要求高
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
通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使车辆具备
智能网联汽车 指 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实现安全、高效、舒
适、节能行驶
依托信息通信技术,通过车内、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车与服
车联网 指
务平台的全方位连接和数据交互,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形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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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形态
Electronic Control Unit,电子控制单元,又称行车电脑、车载电脑,
是汽车专用微机控制器,一般由微处理器(CPU)、存储器(ROM、
ECU 指
RAM)、输入/输出接口(I/O)、模数转换器(A/D)以及整形、
驱动等大规模集成电路组成
ADAS 指 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 的英文缩写,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车载前装/汽车 在汽车出厂前,终端/产品作为整车设计的一部分,在生产线装配到
指
前装 汽车中,购买由车辆生产厂商负责
车载后装/汽车 车辆出厂之后,将终端/产品装配进车辆,购买由车辆购买者或使用
指
后装 者负责
抗干扰 指 载体能够适应各种有意或无意的电磁干扰而正常工作的能力
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
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
物联网 指
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
网络
抬头显示器(Head Up Display)的简称,主要作用是把时速、导航
HUD 指 等重要行车信息,投影到驾驶员前面的风挡玻璃上,让驾驶员尽量
做到不低头、不转头就能看到时速、导航等重要的驾驶信息
Telematics BOX 的简称,是车联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
T-BOX 指
和后台系统/手机 APP 通信,实现手机 APP 的车辆信息显示与控制
全称 vehicle to everything,即车对外界的信息交换。车联网通过整
合全球定位系统(GPS)导航技术、车对车交流技术、无线通信及
V2X 指
远程感应技术奠定新的汽车技术发展方向,实现了手动驾驶和自动
驾驶的兼容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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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重大资产出售
本次交易为北斗星通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斗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华瑞智
交易方案简介
联出售北斗智联 15%的股权
交易价格 25,290.00 万元
名称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从事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电子
交易标的 主营业务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
交易性质 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是 ?否
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 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
无
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估值情况
交易标 评估结果 增值率/溢 本次拟交易 交易价格 其他
基准日 评估方法
的名称 (万元) 价率 的权益比例 (万元) 说明
北斗 2023 年
市场法 163,939.66 94.09% 15% 25,290.00 -
智联 5 月 31 日
(三)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 支付方式 该交易对方支付
权益比例 的总对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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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对价(万元) 其他
华瑞智联 北斗智联 15%股权 25,290.00 - 25,290.0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北斗智联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间接持有北斗智联 18.21%股权,华瑞智联持有北斗智联 40.57%的股权,北斗智
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北斗智联主要负责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目前,全球汽车电子业务竞
争激烈,博世、大陆、电装、德尔福(现已被博格华纳收购)等国际汽车零部件
巨头因产业起步时间早,已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我国汽车电子市场在起步阶
段主要被国际巨头控制,国内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随着上市公司汽车
电子业务的不断开拓,该业务板块面临着国际巨头及国内其他领先厂商的激烈竞
争。由于汽车电子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不论是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产线
建设改造,还是产品研发升级等环节,均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上市公司汽
车电子业务进一步发展离不开巨额资金的投入。
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汽车电子业务。上市公司沿着市场
需求、技术融合、商业模式“三轴”积极精准布局“物联网芯片、下一代 PNT
芯片、云服务、天线、惯性”业务,以“云+芯/端”为基础,提供“高精度位置
数据服务+高性能自主定位芯片/端+各类融合技术等”的整体解决方案,着力构
建智能时代的“位置数字底座”。上市公司将利用重组后获得的资本加大主业投
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核心主业。同时,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仍
持有标的公司 18.21%股权,仍将在业务协同赋能等方面助力标的资产发展,分
享标的资产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发展收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业务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对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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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5 月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及备考财务报告,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750,962.03 598,879.31 -20.25% 760,855.41 610,478.90 -19.76%
负债合计 276,699.17 101,273.03 -63.40% 279,466.88 111,040.66 -60.27%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156,040.79 53,184.43 -65.92% 381,607.77 184,751.00 -51.59%
归属于母公司所
-3,803.23 -2,926.61 23.05% 14,521.55 17,152.23 18.12%
有者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0.88% -0.68% 0.20% 3.31% 3.91% 0.60%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6 14.29% 0.29 0.34 17.24%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 -0.11 -0.09 18.18% 0.13 0.21 61.54%
益(元/股)
注:上市公司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5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根据备考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对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从资产负债角度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
总资产及总负债均大幅下降,降幅分别达到 20.25%和 63.40%。上市公司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升,涨幅达到 13.42%。上市公司截至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总负债减少,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资本结
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从收入利润角度来看,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
内亏损,公司 2023 年 1-5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情况收窄,净资
产收益率增长 0.20 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有所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本次交易后预计公司将获得 25,290 万元的
现金对价,回收的资金可为上市公司今后开展主营业务提供资金支持。通过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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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司剥离汽车电子业务,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于卫星导航及微波陶瓷器件业
务领域,打造“云+芯”的业务模式,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芯片等基础器件领先
优势和增强研发实力,构筑差异化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前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权的证明文件。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情形,不涉及发行股份,无需
按照适用《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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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儒欣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光宇已出具说明:
“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的方案公
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
未来的业务发展。本人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
告书首次披露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儒欣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光宇出具了《关于不存在股份减
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
“1、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股份减持计划,
即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包括上述期间因分
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产生的衍生股份。
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的承诺函》,承诺:
“1、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股份减持计划,
即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包括上述期间因分
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产生的衍生股份。
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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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
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交易相关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
立董事认可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依法进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股东大会通
知,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以便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充分保障中
小股东行使其投票权。
(四)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
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标的企业的股权交易对价不因过渡期损益进行调整。
因此,标的企业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导致股东权利的增减,由工商变更后的标
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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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 1-5 月的财务数据及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
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0.29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1 -0.09 0.13 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注:上市公司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5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
将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
的回报,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
体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
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
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把握市场机遇,突出公司的
核心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
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
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
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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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要求。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
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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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
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
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4)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参见本报告书之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
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浏览本报告书的全文
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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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若干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方案、监管机构审核通过等,上述程序均为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成功实施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因
非交易对方原因导致以上审批程序进度不达预期,从而导致交割日晚于 2023 年
求上市公司继续执行本次交易并支付相应资金成本。
(二)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主动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按时登记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信息,但仍旧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行为,存在上市公司因涉嫌内幕的异常交易致使本次重组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易的条件: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在本次交易
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
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任一条款若无法满足,则有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或者后续步骤
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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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对北斗智联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天健评估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1402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应的评估值约为 24,590.95 万元。交易双方以评估结论为基础,经友好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25,290.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的履行
义务,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出现标的
公司产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改善、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国家政策及行业监管
发生显著变化等情况时,未来标的资产价值可能发生明显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四)本次交易价款支付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
约定。但若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或支付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
在不能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函的风险
依据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与部分银行债权人签署的借款协议,北斗智联本次
交易涉及的股权结构变动需要取得相关银行债权人的同意。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北斗智联正在与相关银行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己取得部分银行债权人的
同意函。虽然北斗智联与相关银行债权人就本次交易的沟通工作正按预计开展,
但若获取同意函的工作进展不顺利,则存在无法在交割日前获取全部相关银行债
权人的同意、进而导致其要求北斗智联提前偿付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行业和业务风险
(一)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主要业务变化和经营规模下降的风险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可以分为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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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四大板块。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剥离汽车电子业务板块,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将以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和陶瓷元器件为主营业务,并利用获得
的资本加大主业投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做强做大上市公司主业。
本次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口径相应指标的比重较大,交易完成后,
交易标的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因而短期内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体量缩小、经营规
模下降,提请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司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经营规模下降风险。
(二)对标的企业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及承担回购义务等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
如下:
序 担保 担保 借款
银行 签订日期 担保合同 主债务 最高保证金额
号 人 方式 人
债权人依据《综合授信合同》
中信银行 《最高额保证
连带 (2021 渝银信字第 401011 号)
上市 股份有限 2021 年 合 同 》 ( 2021 北斗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公司重庆 12 月 17 日 渝 银 最 保 字 第 智联 10,000 万元
保证 2025 年 2 月 25 日期间所签署的
分行 401011-2 号)
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主债权(《融资额度协议》编号
BC2023032800000116)及由主
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
上海浦东
《最高额保证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连带 发展银行
上市 2023 年 合 同 》 北斗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3 月 30 日 ( ZB83142023 智联 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使权所 5,650 万元
保证 公司重庆
分行
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
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
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债权人依据《综合授信合同》
中信银行 《最高额保证
连带 (2021 渝银信字第 401011 号)
上市 股份有限 2023 年 合 同 》 ( 2023 北斗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公司重庆 8 月 28 日 渝 银 最 保 字 第 智联 4,520 万元
保证 2024 年 8 月 28 日期间所签署的
分行 401007-1 号)
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连带 《保证合同》 编号 202310018)项下的全部主
上市 股份有限 2023 年 江苏 本金数额为
公司 公司宿迁 4 月 7 日 北斗 1,130 万元
保证 )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分行
的费用
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连带 《保证合同》 编号 202310019)项下的全部主
上市 股份有限 2023 年 江苏 本金数额为
公司 公司宿迁 4 月 7 日 北斗 1,695 万元
保证 )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分行
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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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 担保 借款
银行 签订日期 担保合同 主债务 最高保证金额
号 人 方式 人
主合同(《授信业务总协议》编
号 215106893E230506)项下实
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担保合
中国银行 《最高额保证
连带 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
上市 股份有限 2023 年 合 同 》 ( 2023 江苏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公司宿迁 9 月 6 日 年 宿 企 最 保 字 北斗 2,260 万元
保证 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
分行 215106893 号)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
违约造成的债权人损失及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对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2.53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23 年 6 月末所有者权益的 4.5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按与交易对方关联方以相对股权比例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笔财务资助本息已全额偿还。
根据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已生效的授信、贷
款由交易双方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且不能按新的股权比例调整的,上市公司已促
使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提供相应反担保安排、签署《反担保协议》,明确上市
公司在交割日后以对标的公司绝对持股比例(18.21%)为上限承担担保责任,超
出部分的担保责任由交易对方或其关联方提供反担保。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新发
生的担保或财务资助,上市公司担保责任或财务资助比例应以交割日后上市公司
对标的公司的绝对持股比例为上限。基于上述约定,若标的公司未能履行担保涉
及债务或财务资助事项的资金偿还,上市公司可能面临承担担保责任或财务资助
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此外,根据北斗智联前次可转债投资人转股增资签署的《股东协议》及本次
交易签署的《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存在按一定比例回购财务投资人
部分股权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参股子公司并出表,构成上市公司
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新增上市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方拆借、
关联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在本次标的资产出售后会短期内新增上市公司与参
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具体情况参见
本报告书“第十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的情况”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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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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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自成立以来,北斗星通顺应时代发展大潮,紧跟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
和产业发展三步走战略步伐,逐步形成了围绕卫星导航、微波陶瓷器件、汽车智
能网联三大业务方向,为全球用户提供卓越的导航定位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可以分为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汽车电子
四大板块,各板块之间既协同发展,又相对独立运营。
上市公司汽车电子板块主营产品为汽车智能座舱电子产品。该板块在技术与
产品、认证与注册、客户与渠道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但面临着汽车电子
行业的激烈竞争,标的资产业务开拓、产品研发提升均持续需求大量资金,对上
市公司持续资金投入构成压力。与此同时,标的资产尚处于投入发展阶段,经营
业绩持续为负,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表现也构成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出售
汽车电子板块相关资产。
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沿着市场需求、技术融合、商业模式“三
轴”积极精准布局了“物联网芯片、下一代 PNT 芯片、云服务、天线、惯性”
业务,以“云+芯/端”为基础,提供“高精度位置数据服务+高性能自主定位芯
片/端+各类融合技术等”的整体解决方案,着力构建智能时代的“位置数字底
座”。上市公司将利用重组后获得的资本加大主业投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做强
做大公司主业。同时,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仍持有标的公司 18.21%股权,仍
将在业务协同赋能、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等方面助力标的资产发展,分享标的资
产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发展收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上市公司本次出售北斗智联股权系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
力。北斗智联主要负责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目前,全球汽车电子业务竞
争激烈,博世、大陆、电装、德尔福(现已被博格华纳收购)等国际汽车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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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头因产业起步时间早,已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我国汽车电子市场在起步阶
段主要被国际巨头控制,国内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随着上市公司汽车
电子业务不断开拓,面临着国际巨头及国内其他厂商的激烈竞争。另外,由于汽
车电子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不论是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产线新建和改造,
还是产品持续研发升级,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的持续
发展离不开后续巨额资金的投入。因此,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汽车电子业务资产
控制权出售有助于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于卫星导航及微波陶瓷器件业务领域。公司
未来将打造云+芯的业务模式,进一步巩固公司芯片等基础器件领先优势和增强
研发实力,构筑差异化市场竞争力。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出售,上市公司将取得较为充裕的资金。本次交易
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提高股
东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同时,增加的现金储备还可用于
支持巩固公司主营业务,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整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斗筹划以现金方式向华瑞智联
出售北斗智联 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北斗智联 18.21%股
权,华瑞智联持有北斗智联 40.57%的股权,北斗智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二)交易对方、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华瑞智联。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北斗星通全资子公
司重庆北斗所持有的北斗智联 15%股权。
(三)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根据天健评估对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北斗智联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63,939.66 万元,对应上市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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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北斗智联 15%股权的评估值为 24,590.95 万元。
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拟出售北斗智联 15%股权的
交易作价为 25,290.00 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子公司重庆北斗与华瑞智联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
易的股权转让款由华瑞智联以货币方式、按下列条件分两期支付给重庆北斗:
应当向重庆北斗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55%(以下简称“首笔股权转让
款”),即人民币 13,909.50 万元:
(1)本次交易已取得标的公司除双方外其他全体股东关于同意本次交易以
及同意放弃行使其对标的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及/或任何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
权利的书面文件;
(2)本次交易己取得北斗星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双方签署的本次
交易相关文件已由双方适当签署。
(4)《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的陈述与保证自评估基准日且持续至首笔股
权转让款支付日均是真实、准确的,且不具有误导性;
(5) 自评估基准日至首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日未发生任何对标的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但因标的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如采购、销售、生产、
研发、技术合作等)导致不利影响或损失的情形不在此列;
(6)重庆北斗已向华瑞智联提交首笔股权转让款的《付款通知函》。
个工作日内,华瑞智联应当向重庆北斗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45%(以
下简称“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11,380.50 万元:
(1)标的公司已就将标的股权登记至华瑞智联名下事宜,及按照《股权转
让协议》规定的公司治理架构的调整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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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北斗履行全部交割义务并向华瑞智联递交满足全部交割条件的交
割完成确认函和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付款通知函》。
(五)业绩对赌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业绩对赌。
(六)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亦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三、本次交易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
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
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
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
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
上;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同意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华瑞智联出售北斗智联
司通过重庆北斗持有北斗智联 18.21%股权,构成上市公司的资产出售。上市公
司不再将北斗智联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3135 号《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标的公
司 2022 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213,648.82
资产净额 58,367.86
营业收入 198,303.13
本次交易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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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760,855.41 481,388.52 381,607.77
标的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13,648.82 58,367.86 198,303.13
财务指标占比 28.08% 12.12% 51.97%
北斗智联 2022 年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为
股权,该次交易需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根据合众北斗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该次交易对应的资产总额为 233.66 万元、资产净额为
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比例均较小,不会影响本次交易性质。该
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 上市公司
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之“(五) 北斗智联出售
合众北斗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行为。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华瑞智联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北斗智联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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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北斗智联 18.21%股权,华瑞智联持有北斗智联 40.57%的股权,北斗智
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北斗智联主要负责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目前,全球汽车电子业务竞
争激烈,博世、大陆、电装、德尔福(现已被博格华纳收购)等国际汽车零部件
巨头因产业起步时间早,已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我国汽车电子市场在起步阶
段主要被国际巨头控制,国内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随着上市公司汽车
电子业务的不断开拓,该业务板块面临着国际巨头及国内其他领先厂商的激烈竞
争。由于汽车电子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不论是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产线
建设改造,还是产品研发升级等环节,均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上市公司汽
车电子业务进一步发展离不开巨额资金的投入。
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汽车电子业务。上市公司沿着市场
需求、技术融合、商业模式“三轴”积极精准布局“物联网芯片、下一代 PNT
芯片、云服务、天线、惯性”业务,以“云+芯/端”为基础,提供“高精度位置
数据服务+高性能自主定位芯片/端+各类融合技术等”的整体解决方案,着力构
建智能时代的“位置数字底座”。上市公司将利用重组后获得的资本加大主业投
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核心主业。同时,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仍
持有标的公司 18.21%股权,仍将在业务协同赋能等方面助力标的资产发展,分
享标的资产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发展收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业务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对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5 月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及备考财务报告,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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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750,962.03 598,879.31 -20.25% 760,855.41 610,478.90 -19.76%
负债合计 276,699.17 101,273.03 -63.40% 279,466.88 111,040.66 -60.27%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156,040.79 53,184.43 -65.92% 381,607.77 184,751.00 -51.59%
归属于母公司所
-3,803.23 -2,926.61 23.05% 14,521.55 17,152.23 18.12%
有者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0.88% -0.68% 0.20% 3.31% 3.91% 0.60%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6 14.29% 0.29 0.34 17.24%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 -0.11 -0.09 18.18% 0.13 0.21 61.54%
益(元/股)
注:上市公司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5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根据备考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对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从资产负债角度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
总资产及总负债均大幅下降,降幅分别达到 20.25%和 63.40%。上市公司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升,涨幅达到 13.42%。上市公司截至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总负债减少,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资本结
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从收入利润角度来看,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
内亏损,公司 2023 年 1-5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情况收窄,净资
产收益率增长 0.20 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有所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本次交易后预计公司将获得 25,290 万元的
现金对价,回收的资金可为上市公司今后开展主营业务提供资金支持。通过本次
交易,公司剥离汽车电子业务,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于卫星导航及微波陶瓷器件业
务领域,打造云+芯的业务模式,巩固公司芯片等基础器件领先优势和增强研发
实力,构筑差异化市场竞争力。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前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权的证明文件。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情形,不涉及发行股份,无需
按照适用《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提供信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
息真实、准确 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华瑞智联
和完整的承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诺函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
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
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将暂停
转让本公司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
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
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瑞智联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
控股股
关于提供信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东、实际
息真实、准确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
控制人、
和完整的承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
董事、监
诺函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事、高级
管理人员
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
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将暂停转
让本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者赔偿安排。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内幕交易行 华瑞智联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
为的承诺函
组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
华瑞智联
月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控股股
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东、实际
内幕交易行 控制人、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为的承诺函 董事、监
的情形。
事、高级
管理人员
时通知上市公司。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关于守法及
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诚信状况的 华瑞智联
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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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华瑞智联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控股股
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
关于守法及 东、实际
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诚信状况的 控制人、
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承诺函 董事、监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事、高级
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管理人员
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关于本次交
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易资金来源 华瑞智联
合法合规,本公司具有现金履约能力。
的承诺函
关于与上市
公司不存在 本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华瑞智联
关联关系的 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承诺函
(二)标的企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关于提供信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息真实性、准
北斗智联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
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
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关于提供信 北斗智联
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
息真实性、准 董事、监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确性和完整 事、高级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
性的承诺函 管理人员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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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
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承诺不转让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关于诚信状
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况等相关事 北斗智联
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宜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
北斗智联 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关于诚信状
董事、监 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况等相关事
事、高级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宜的承诺函
管理人员 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内幕交易行 北斗智联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
为的承诺函
组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损失的,本公司承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
月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北斗智联
关于不存在 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董事、监
内幕交易行 2、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事、高级
为的承诺函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人员
的情形。
时通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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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关于提供信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
息真实性、准 北斗星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确性和完整 通
性的承诺函
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己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
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于诚信状
北斗星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况等相关事
通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宜的承诺函
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
关于不存在
北斗星 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内幕交易行
通 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为的承诺函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重庆北斗持有北斗智联注册资本中的
持有的北斗智联股权,本公司确认,重庆北斗已经依法履行出资
关于资产权 北斗星 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重庆北斗持有的
属的承诺函 通 北斗智联股权均为重庆北斗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也不存在质
押、司法查封、冻结、拍卖或任何其他限制、禁止转让的情形,
重庆北斗转让该等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
关于规范和 北斗星 1、本公司作为北斗智联的股东,将充分尊重北斗智联的独立法人
减少关联交 通 地位,保障北斗智联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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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易的承诺函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北斗智联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
与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北
斗智联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北斗智联依法规范地签
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斗智联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北斗智联及其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
转移或违规占用北斗智联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北斗智联为本
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一、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为本次交易所提供
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己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
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北斗星
关于提供信 四、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通董事、
息真实性、准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监事、高
确性和完整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级管理
性的承诺函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员
五、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将暂停转让本
公司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
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斗星 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关于诚信情 通董事、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况等相关事 监事、高 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宜的承诺函 级管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人员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北斗星
持计划,即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
关于不存在 通董事、
有),包括上述期间因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产生
股权减持计 监事、高
的衍生股份。
划的承诺函 级管理
人员
承诺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动;
关于本次重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北斗星
组摊薄即期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通董事、
回报采取填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
高级管
补措施的承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理人员
诺函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
北斗星
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关于不存在 通董事、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内幕交易行 监事、高
为的承诺函 级管理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人员
形。
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做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一、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为本次交易所提供
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关于提供信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息真实性、准 周儒欣、 二、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
确性和完整 周光宇 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性的承诺函 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将暂停转让本
公司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于诚信状
周儒欣、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况等相关事
周光宇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宜的承诺函
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本次
关于本次交
周儒欣、 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
易的原则性
周光宇 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本人原则性同意
意见
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持计划,即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
关于不存在
周儒欣、 括上述期间因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产生的衍生股
股份减持计
周光宇 份。
划的承诺函
承诺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
关于本次重
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组摊薄即期
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回报采取填 周儒欣
补措施的承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诺函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
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关于不存在
周儒欣、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内幕交易行
周光宇 2、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为的承诺函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
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决不以
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
北斗星通(含北斗星通下属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在北斗
星通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的关
关于规范和
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减少关联交 周儒欣
易的承诺函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北斗星通
或北斗星通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
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北斗星通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北斗星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可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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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股票简称 北斗星通
股票代码 002151
法定代表人 周儒欣
注册资本 544,159,258.00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2000 年 9 月 25 日
设立时间
股份公司:2006 年 4 月 18 日
公司电话 010-69939966
公司传真 010-69939100
互联网网址 www.bdstar.com
公司信箱 BDStar@BDStar.com
开发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及软硬件产品、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
和产品、遥感信息系统和产品、通信系统和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产品、
自动控制系统和产品、组合导航系统和产品;生产和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基
于位置的信息系统的系统集成、施工、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
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技术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
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有限”)由周儒欣、
李建辉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根据北京新生
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0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新会验字(2000)第 0105 号
《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 60 万元人民币已于 2000 年 9 月 12 日全部到
位。2000 年 9 月 25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斗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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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情况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北斗有限的全
体股东,作为拟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
议》。2006 年 4 月 3 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华证验资【2006】
第 4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06 年 4
月 8 日,北斗星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2006 年 4 月 18 日,北斗星
通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4,000 万
元,实收资本 4,000 万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情况
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 A 股股票,且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1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27 日
至 2007 年 7 月 3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 万股,该部分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23%。2007 年 8 月 3 日,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GF 字第 010013 号《验资报告》,
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07 年 8 月 13 日,公司股票在深
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北斗星通”,股票代码“002151”。2007 年 8 月 22
日,北斗星通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资本为 5,350 万元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情况
方案》,以截至 2008 年 5 月 7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证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7 股。本次转增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3,500,000 股增至 90,95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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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3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股份 9,170,000 股,发行价
格为 32.2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 29,527.40 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会审核无异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2009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议案》。段昭宇等 48 名自然人本次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 430,015 股。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120,000 股增至 100,550,015 股。
案》,以截至 2011 年 4 月 27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证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以公司总股本 100,550,0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
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550,015 股增至
会审核无异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2009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议案》,2010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秦加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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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以截至 2012 年 6 月 20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证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为分派对象,以公司总股本 151,253,6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
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1,253,617 股增至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29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原
股东配售 54,451,302 股新股。公司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 9.18 元的价格,以每
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1,504,340 股增至 234,609,696 股。
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春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122 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公司实际向王春华等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 46,966,727 股,发行价格为 25.55 元/股,以股份形式支付交易对价金
额 12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公司实际向李建辉发行股份 12,133,071 股,
发行价格为 25.55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789.08 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由 234,609,696 股增至 293,709,494 股。
案,以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证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为分派对象,以公司总股本 293,709,4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
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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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9 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股份 65,804,934 股,
发行价格为 25.53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 164,778.24 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由 440,564,241 股增至 506,369,175 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权益的议案》;2016 年 12 月 22 日,该部分中的 5,696,500 股完成授予登记并
对外公告,授予价格为 15.77 元/股。完成上述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
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2,460 股。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完成上
述 注 销并对外公告。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 512,760,675 股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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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
股。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回购股票合计 261,000 股。
公司总股本由 513,240,215 股变更为 512,979,215 股。
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的议案》;
偿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股票数量为 22,411,183 股。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12,979,215 股变
更为 490,568,032 股。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回购股票合计 643,005 股。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办理完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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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90,568,032 股变更为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回购股票合计 16,200 股。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
票 的 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完成后,公司股 份总数由 489,925,027 股变更为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议案》。截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完成
了其所持有的 1,432,345 份股票期权的集中行权。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6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6,977,508 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股份 16,388,825
股,发行价格为 46.19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 746,025,096.23 元。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由 491,341,172 股增至 507,729,997 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2021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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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授予高培刚等 232 名自然人
股。完成上述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 507,729,997 股增至 512,199,997 股。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18,178 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1.36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28.9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 15,036.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
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
利。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
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
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告》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实际控制人周儒欣将持有的部分股票过
户给儿子周光宇。2022 年 6 月 27 日,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前,周
儒欣持有公司股份 132,431,059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25.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周光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儒欣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股本比例 10.03%。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仍为周
儒欣,周光宇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周儒欣与周光宇先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周光宇行使股东权利时与周儒欣保持一致,并以周儒欣的意见为准。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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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该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53.50 万股,预留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1.7 万股,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 98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回购股票合计 432,240 股。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
司公告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13,216,997 股变更为 512,784,757 股。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于 2023 年 4 月 6 日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关
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75 号)。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实际发行股份 31,374,501
股,发行价格为 30.12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 931,075,896.25 元。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由 512,784,757 股增至 544,159,258 股。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变动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过程合法合规,且未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性公告》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因财产分割继承,公司实际控制人
周儒欣将持有的部分股票过户给儿子周光宇。2022 年 6 月 27 日,该批股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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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前,周儒欣持有公司股份 132,431,059 股,占公司股本
比例 25.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周光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
权益变动后,周儒欣持有公司股份 81,055,729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15.83%;周
光宇持有公司股份 51,375,330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10.03%。
股权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仍为周儒欣先生,周光宇先生为
公司第二大股东。周儒欣先生与周光宇先生系父子关系,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周光宇先生行使股东权利时与周儒欣先生保持一致,并以周儒欣先生的意
见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周儒欣先生共持有公司 81,055,729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14.90%;周儒欣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周光宇先生共持有公司 132,431,059 股股
份,持股比例为 24.34%。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为周儒欣、周光宇及国家大
基金。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北斗星通“因北斗而生,伴北斗而长”,是我国卫星导航产业首家上市公司,
也是最早从事导航定位业务的专业化公司之一,围绕卫星导航、微波陶瓷器件、
汽车智能网联三大业务方向,为全球用户提供卓越的导航定位产品、解决方案及
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可以分为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汽
车电子四大板块。
(一)芯片及数据服务
公司坚持云+芯的发展理念,芯片及数据服务主要包括芯片和数据服务两大
类。其中,芯片主要包括各类自研芯片和以自研芯片为基础的各类自研板卡、模
块等,数据服务主要包括以提高定位精度为目的的云增强服务、以快速定位为目
的的云辅助服务和以北斗短报文通信为目的的北斗海洋渔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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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导航产品
公司开拓了我国首个北斗民用规模化应用,自主开发的卫星导航产品已广泛
应用于生产、生活及社会发展各领域。导航产品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主
要包括自研的各类天线产品、国际代理产品、信息装备和数据采集终端等。
(三)陶瓷元器件
在微波陶瓷元器件领域,公司打破电子陶瓷材料制备工艺及装备的高技术壁
垒,弥补微波介质陶瓷粉料制备及基础元器件制造装备短板,形成了系列化、规
模化的微波陶瓷材料配方体系,具备从微波陶瓷材料、微波元件、天线、模块及
整机等开发制造的全产业链能力,为无线通信和卫星导航等相关领域提供完整的
技术解决方案和产品。微波陶瓷元器件作为终端产品的基础部件,主要实现微波
信号的接收和发送、转换和处理等功能,主要产品类型包括元件产品、模组产品
和高频基板等,广泛应用于 5G 通信、卫星通讯、汽车电子、航空航天、消费电
子等领域。
(四)汽车智能网联
汽车智能网联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
告期内,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剥离汽车工程服务业务,
汽车智能网联业务专注于智能座舱等汽车电子领域。
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汽车智能网联业务板块部分置出,北斗智联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聚焦主业,构建以“云+芯”为基础的“位置数字底座”战略布局,为从行业到
大众、从生产到生活的各类应用场景提供精准时空信息,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赋
能智能时代。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60,855.41 718,343.32 710,200.62
负债总额 279,466.88 250,321.15 245,6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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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481,388.52 468,022.17 464,56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利润表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81,607.77 385,066.68 362,433.81
营业利润 7,651.41 19,784.05 16,948.75
利润总额 8,009.19 19,994.21 17,071.65
净利润 7,331.22 19,414.62 12,903.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870.13 30,490.29 42,590.35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4,584.59 -13,600.60 -39,199.76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591.44 7,685.82 50,245.14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73,302.85 23,138.96 53,320.83
加额
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负债率(%) 36.73 34.85 34.59
毛利率(%) 30.23 29.23 28.34
净利率(%) 1.92 5.04 3.56
流动比率 1.92 1.89 2.00
速动比率 1.37 1.44 1.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40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6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注:上表中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大华审字[2021]003671 号、大华审字[2022]005539 号、大华审字
[2023]000297 号审计报告。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周儒欣先生共持有公司 81,055,729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14.90%;根据周儒欣与周光宇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周光宇行使股东权
利时与周儒欣保持一致,并以周儒欣的意见为准。周儒欣与其一致行动人周光宇
共持有公司股份 132,431,059 股,持股比例为 24.34%。周儒欣与周光宇系父子关
系。周儒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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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儒欣,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
南开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2006 年 4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长,2006 年 10 月至今任北斗香港
执行董事,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2019 年 5 月至今任和芯星通董事长,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北斗控股执行董事,2016 年 10 月至今任香港控股执行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融宇星通执行董事、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北斗投
资执行董事,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兼任北斗星通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
今任真点科技董事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 BG ICC 董事长;2022 年 7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总经理。现任北斗星通董事长兼总经理,北斗星通 BG ICC 董
事长,和芯星通董事长,真点科技董事长,北斗香港执行董事,北斗控股执行董
事,香港控股执行董事,北斗投资执行董事。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周儒欣先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八、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一)上市公司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
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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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华瑞智联,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陈立庚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9号院5号楼18层1801内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BP7RPE5R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陈立兴,其中陈立庚持股占比 55%,陈立兴持股占比 4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层 1801 内 1,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华瑞智联的工商资料,股东出资为现金出资。华瑞智联设立时,股东及
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陈立庚 550.00 55.00% 货币
陈立兴 450.00 45.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
最近三年,华瑞智联未发生其他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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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华瑞智联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陈立庚持有华瑞智联 55.00%股权,为华瑞智联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姓名 陈立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1271976********
户口所在地 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华瑞大厦 21 层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
否
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华瑞世纪 2013 年 5 月至今 历任副总裁、总经理 直接持有 55.00%股份
执行董事、经理、财
华瑞智联 2022 年 6 月至今 直接持有 55.00%股份
务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标的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外,陈立庚控制的主
要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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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直接/间接
产业 被投资企
出资额 持股(出 经营范围
类别 业名称
(万元) 资)比例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华瑞世纪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控股集团 50,000.00 55.0000%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有限公司 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投资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板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天津环旭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创芯管理
咨询有限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天津华瑞 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
能源发展 3,000.00 55.0000% 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
有限公司 定的按规定办理。)
能源 能源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运
北京华瑞
板块 代理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世纪能源
投资有限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公司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演出
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华瑞影业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
(苏州)有 16,000.00 55.0000%
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电影摄制服务;会议
限公司
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
文娱 影发行;电影放映;音像制品复制;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
板块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
华瑞影业
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
(厦门)有 1,000.00 55.0000%
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
限公司
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广告制
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华瑞 通信设备的研发、租赁、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研
星辰通讯 发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耗
科技有限 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
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
制造 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
板块 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文化
北京华特
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
车联科技 1,000.00 55.0000%
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有限公司
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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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直接/间接
产业 被投资企
出资额 持股(出 经营范围
类别 业名称
(万元) 资)比例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华瑞智联成立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等。华瑞智联主要定位于投资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出具
日,华瑞智联持有北斗智联的股权比例为 25.5748%。自成立以来,华瑞智联暂
未开展其他运营业务,暂未产生其他经营性收入。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华瑞智联成立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2022 年、2023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7,970.60 37,961.42
负债合计 36,964.00 36,96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6.60 997.42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0.22 -2.58
利润总额 10.22 -2.58
净利润 9.18 -2.58
注: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合并口径计算;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兰润亿德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1-5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华瑞智联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9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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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963.00
资产总计 37,961.42
流动负债合计 36,964.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36,96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7.42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2.58
利润总额 -2.58
净利润 -2.58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98.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4.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35
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标的公司北斗智联部分股权外,华瑞智联不存
在其他下属企业。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华瑞智联除直接持有交易标的北斗智联
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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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华瑞智联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瑞智联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瑞智联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或因未履行承诺而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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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林浩
注册资本 74,846.1149万元
成立时间 2019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81号2幢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60ERHW86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
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
联系统及部件、HUD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
经营范围
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
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北斗智联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现持有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12MA60ERHW86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重庆
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81 号 2 幢,法定代表人为徐林浩,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74,846.1149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
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
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
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
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
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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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永久。
(二)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北斗智联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标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徐林浩,住所在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3 号,经营范围为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导航设备、汽车音响及其它汽车电子产品
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
术服务;卫星定位系统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北斗智联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0 100.00%
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山西华瑞星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
资及资产收购协议》,由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山西华瑞星辰通
讯科技有限公司、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北斗智联增资合计 6.35 亿
元,其中重庆北斗增资 3.37 亿元、山西华瑞增资 2.78 亿元、华瑞世纪增资 0.20
亿元,注册资本增至 50,000 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限公司、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新股东,同意北斗智联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0,000 万元,新增 45,000 万元由重庆北斗认缴 23,248 万元、山西华瑞
星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认缴 20,292 万元、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1,4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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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斗智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00 100.00%
收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新股东,同意北斗智联注册资
本由 50,000 万元增至 6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山西华瑞
星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北斗海松同意
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价格认购北斗智联新增的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占交割
日北斗智联注册资本比例为 16.67%,增资价款全部计入北斗智联的注册资本,
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斗智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00 100.00%
华瑞星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标的公司 33.82%的股权转让给嘉兴海松守
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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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 2.43%的股权转让给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
吸收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新股东,同意山西华瑞星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退出标的公司。
限公司分别与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所持北斗智联全部股权分别以 27,800 万元、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兴海
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斗智联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00 100.00%
车电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389.76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股东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其持有的 2,610.24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重庆北斗将其在北斗智联的 3,389.76 万元出资以 1,694.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宿迁智联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松守正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宿迁智联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在北
斗智联的 2,610.24 万元出资以 1,305.1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宿迁智联汇创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斗智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00 100.00%
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向徐林浩先生增发 1,224.4898 万元。同时公司放弃
本次北斗智联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签署《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各方同意目标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224.4898 万元(占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2%)并由徐林浩以
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签署《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各方同意目标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 918.3674 万元(占前置增资事项工商变更完成后的北斗智联注
册资本 1.4778%)并由张敬锋以 918.3674 万元的价格予以认购。
至 62,142.8572 万元。其中:徐林浩出资 1,224.4898 万元;北斗星通(重庆)汽
车电子有限公司出资 24,858.24 万元;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出资 10,000 万元: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9,141.76
万元;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6,000 万元;张敬锋出
资 918.3674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斗智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2,142.8572 100.00%
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将其在华瑞智联的 19,141.76 万元出资以 36,96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瑞智联。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 19141.76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华瑞世纪
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斗智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2,142.8572 100%
迁知来常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厦门厚达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与北斗智联及其现有股东签订《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
资协议》,协议约定,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知来常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厦门厚达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分别以其对北斗智联的可转债投资本金及利息合计 28,618.8333 万元认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购北斗智联新增注册资本 12,703.2577 万元。
徐林浩出资 1224.4898 万元;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出资 24858.24
万元;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10000 万元;宿迁联智
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6000 万元;张敬锋出资 918.3674 万元;
宿迁知来常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出资 3974.3455 万元;重庆中金科
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6789.2459 万元;厦门厚达诺延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939.6663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斗智联注册资本由 62,142.8572 万元增至 74,846.1149 万
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74,846.1149 100%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74,846.1149 100%
(二)标的企业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重庆北斗持有标的企业 33.21%的股权,北斗星通持有
重庆北斗 100%股权,北斗星通为标的企业的控股股东。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儒欣。
根据标的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股东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
让的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
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各
自认缴的注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除前述条款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障碍的内容。
根据 2022 年 6 月,标的公司各股东签署的《股东协议》及《增资协议》,
中金科元、知来常兴、厦门厚达、北斗海松作为财务投资人与标的公司及其他股
东约定了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随售权,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行为
存在影响。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
(1) 在公司(指公司或因公司重组而建立并实际控制公司在重组前的全部
业务及享有全部经济利益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公司的母公司)之股份于不晚于
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为避免疑义,不
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且获得上市委员会/发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合格上市”)并于适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最终成功发行上市和挂牌
交易之前,除非经财务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重庆北斗及北斗星通、员工持股平
台、华瑞智联及华瑞世纪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任何处置其持
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且不得将其持有的任何公司股权或对应权益质押、
设置权利负担(无论自愿或非自愿)、签署转移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
司全部或部分经济利益和风险的任何股权安排协议或类似协议或将股东表决权
或公司经营权进行托管或进行类似安排。
(2) 尽管有上述约定,如为公司合格上市路径调整需要,重庆北斗、北斗
星通与华瑞智联、华瑞世纪之间或其各自控制的主体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各自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使得以上主体之一成为公司后续合格
上市时的控股股东。如为公司合格上市需要进行前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
架构调整的,无需取得财务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且财务投资人同意就前述股权架
构调整放弃优先购买权和随售权,但除非公司方与财务投资人另有约定,上述股
权架构调整应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完成(包括完成股权架构
调整所需的交割手续及市监局变更登记)。上述股权架构调整完成后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主动或被动放弃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3) 在公司完成合格上市之前,除非经财务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公
司现有股东不得以低于各财务投资人取得公司每一元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对应支
付的价格向除各财务投资人之外的任何人转让公司股权。
(4) 除本协议第 2.1 条第(2)项规定的为公司合格上市进行的股权架构
调整情形外,任何公司现有股东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规避本协议第 2.1 条(股权转
让限制)、第 2.2 条(优先购买权)和第 2.3 条(随售权)规定的限制或权利。
任何违反本协议第 2.1 条(股权转让限制)、第 2.2 条(优先购买权)和第 2.3 条
(随售权)的规定而转让或处置公司股权的行为均无效,公司不得登记或认可该
等转让。
(5) 在公司完成合格上市之前,在遵守本协议第 2.1 条(股权转让限制)、
第 2.2 条(优先购买权)和第 2.3 条(随售权)的前提下,拟转让公司股权的
股东应有义务保证受让人具备适用法律要求的作为公司股东的股东资格,并促使
受让人加入并签署本协议并受本协议约束,受让人在本协议项下享有与拟转让公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司股权的股东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
(6) 为避免疑义,就财务投资人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受制
于本协议第 2.1 条(股权转让限制)、第 2.2 条(优先购买权)和第 2.3 条(随
售权)规定的限制,即公司其他股东应视作均已同意该等转让,并放弃就该等转
让享有的适用法律及股东协议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并且应按财务投资人的要求立
即签署并配合采取为完成该等转让所必需的所有文件和行动。尽管有前述约定,
拟转让公司股权的财务投资人应遵守本协议第 2.1 条第(5)项的规定;且,若
前述财务投资人转让的拟受让方为本协议附件 2 所列十二个主体(以下简称
“公司竞争对手”)之一的,则该等转让须取得除北斗海松外的现有股东的事前
书面同意,且公司其他股东均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前述公司竞争对手经全体财
务投资人代表的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下同)通过并经公司股东会/股
东大会批准后每年可进行一次更新,但每年确定的公司竞争对手主体数量应不超
过十二个。
(1) 在遵守本协议第 2.1 条(股权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如果重庆北斗、
华瑞智联及/或员工持股平台(以下合称“转让股东”)拟直接或间接将其持有
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拟售股权”)向任何人进行转让(以下简称“拟议转让”),
在拟议转让发生之前,转让股东应向财务投资人发出构成要约的书面通知(以下
简称“转让通知”),该转让通知应当列明:(i) 转让股东的姓名或名称;(ii)
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iii) 拟售股权的数额;(iv) 拟议转让的对价
的金额和形式;和(v) 拟议转让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如果拟议转让的对价包括
现金以外的对价,转让通知还应包括对该对价公允市场价值的计算以及对该计算
依据的解释。
(2) 自转让通知送达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要约期”),
每一财务投资人均有权决定并向转让股东发送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应当列明:
(i) 其将按照转让通知所载的价格、条件和条款全部或部分购买拟售股权(以
下简称“优先购买权”);或(ii) 同意该等拟议转让,不行使本协议第 2.2 条
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但其将行使本协议第 2.3 条规定的随售权;或(iii) 同意
该等拟议转让,且不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及随售权。如财务投资人在上述要约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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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转让股东的,则视为同意该等拟议转让,且不行使其优先购买
权及随售权。如届时有不止一位财务投资人在要约期内发出书面形式通知要求行
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根据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财务投资人之间对公司的相对认
缴出资比例确定其对拟售股权优先购买的股权比例。
(3) 如果在要约期结束时财务投资人均未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未全部购买拟
售股权的,除财务投资人外公司其他股东有权在前述要约期届满后十五(15)个
工作日内(以下简称“第二个要约期”)按照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对公
司的相对认缴出资比例对剩余拟售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4) 如财务投资人及/或公司其他股东选择行使本协议第 2.2 条第(2)(i)
项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的,除非该股东另行通知,否则应在对应的要约期/第二个
要约期届满后九十(90)日内完成全部或部分拟售股权的转让。
(5) 若财务投资人及/或公司其他股东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或未全部购买
拟售股权的,则拟售股权转让股东可以不低于转让通知所列的价格、条件和条款
在第二个要约期满后六十(60)日内完成向第三方主体对未被行使优先购买权部
分的剩余拟售股权的转让,否则本协议第 2.2 条规定将重新启动。转让股东应有
义务促使受让人加入并签署本协议并受本协议约束,受让人在本协议下享有与转
让股东相同的权利并承担与转让股东相同的义务。
(1) 在遵守本协议第 2.1 条(股权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如财务投资人或
公司其他股东选择按照本协议第 2.2 条第(2)(ii)项同意该等拟议转让但要
求行使随售权的,则该财务投资人或公司其他股东(以下简称“随售权人”)有
权(但无义务)要求,且转让股东有义务促使受让人以不低于拟给予拟售股权转
让股东相同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向随售权人购买随售权人要求出售的公司股权
(以下简称“随售权”)。
(2) 若所有随售权人要求出售的公司股权之和超过受让人在拟议转让中拟
受让的股权总数,则受让人应优先受让财务投资人要求出售的全部股权(以受让
人在拟议转让中拟受让的股权总数为限)。如随售权人中财务投资人要求出售的
公司股权之和仍超过受让人在拟议转让中拟受让的股权总数的,则在拟受让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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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总数范围内按照随售权人中财务投资人间相对持股比例向受让方进行转让;如
在优先受让财务投资人要求出售的全部股权后仍有剩余拟受让股权的,则其他随
售权人与转让股东按照相对持股比例向受让方转让剩余股权。
(3) 如果随售权人按本协议第 2.3 条约定行使随售权,转让股东应采取包
括相应缩减其拟售股权数量等方式确保随售权人之随售权实现。如果随售权人已
行使随售权而受让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向随售权人购买相关股权,则转让股东不应
进行拟议转让。转让股东应确保,任一财务投资人(如行使随售权)届时需向受
让人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应仅限于合法持有该等股权且该等股权不受任何权利负
担的限制。如任一财务投资人行使随售权之后,届时仍有财务投资人持有公司的
股权,则拟售股权转让股东应有义务促使受让人加入并签署本协议并受本协议约
束,受让人在本协议下享有与转让股东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重庆北斗、华瑞智联之外的其他股东签署出具了《关
于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的声明承诺书》,确认:“一、本单
位/本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二、本单位/本人无条件放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北
斗智联公司章程以及北斗智联股东协议享有的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无条
件放弃行使随售权,该等放弃于本声明承诺书出具之日立即生效且不可撤销。”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系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
标的公司与其目前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交易对方有权委派
财务负责人,并由标的公司董事会履行聘用程序。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视业务发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标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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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企业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312.52 15.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58 0.06%
应收票据 4,742.60 2.17%
应收账款 53,140.49 24.33%
应收款项融资 5,989.52 2.74%
预付款项 661.45 0.30%
其他应收款 1,058.11 0.48%
存货 58,073.67 26.59%
其他流动资产 271.02 0.12%
流动资产合计 158,382.98 72.5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163.83 0.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45.47 0.80%
固定资产 19,034.79 8.72%
使用权资产 897.91 0.41%
无形资产 22,209.07 10.17%
开发支出 2,629.08 1.20%
商誉 2,599.05 1.19%
长期待摊费用 1,996.18 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79.53 1.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57.21 2.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012.13 27.48%
资产总计 218,395.10 100.00%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企业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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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885.20 1,191.29 - 3,693.90
建筑设备 18.89 6.70 - 12.18
生产机器设备 19,094.39 7,172.04 - 11,922.35
仪器设备 2,025.72 1,198.22 - 827.50
电脑电器设备 1,862.76 1,125.80 - 736.96
运输设备 296.18 194.48 - 101.70
其他 4,881.01 3,140.82 - 1,740.20
合计 33,064.15 14,029.36 - 19,034.79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所有权情况如下:
土地/房屋 土地面积 土地 使用权 房屋面积 规划
不动产权证号 使用期限
座落 (m2) 用途 类型 (m2) 用途
宿迁高新技
苏(2017)宿迁市
术产业开发 2061.02.28
不动产权第 41,586.00 工业 出让 31,301.26 工业
区峨眉山路 1 止
号
DY131323000010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江苏北斗将苏(2017)宿迁市不动产
权第 0040225 号不动产抵押给江苏银行宿迁分行,为江苏银行宿迁分行与江苏北
斗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SX131323000676)项下实际发生的
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数额为 6,500 万元,债权确定期间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共拥有 57 项注册
商标,合法拥有以上注册商标,该等商标不存在任何质押或权利限制,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之“附件一:注册商标”。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276 项已获授
权的专利,以上专利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或权利限制,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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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拥有以上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附件二:专利”。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取得 396 项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上不存在任何
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标的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附件三:著作权”。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租赁的用于生产及
办公的房产共 8 处。该等租赁房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方 房产地址 租赁期限 房产证号
号 方 (m2)
北斗星通(重
渝北区桐桂大道 81 渝(2021)渝北
庆)智能科技 北斗 2021/11/3-
发展有限公 智联 2026/11/2
司
北斗星通(重
渝(2021)渝北
庆)智能科技 北斗 渝北区桐桂大道 81 2022/2/15-
发展有限公 智联 号 2 幢 3 层部分 2027/2/15
第 000983138 号
司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
远特 2023/2/1- X 京房权证朝字
科技 2025/1/31 第 631277 号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远特
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
创维集团有 科技 2022/12/3 粤(2020)深圳
导体设计大厦塔楼
西座 23-24 层
物业分公司 分公 31 第 0219720 号
司
苏(2019)宁江
不动产权
北斗
南京东方实 南京市江宁区双龙 第 0007631、
智联 2022/11/20
(南 -2025/1/19
公司 心写字楼 31 楼 0007379-00086、
京)
重庆仙桃数 渝北区仙桃街道数 2023/1/1- 渝(2017)渝北
奥莫
软件 1
理有限公司 (C06)第 14-15 层 第 000312179 号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 川(2018)成都
四川顾邦装
奥莫 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 2022/1/20- 市不动产权
软件 二期 1 栋 2 单元 15 2027/1/19 第 0290532 号、
有限公司
层 1501、1502 第 02905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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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承租 面积
出租方 房产地址 租赁期限 房产证号
号 方 (m2)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
深圳睿智荟
深圳 街道贝尔路 2 号高新 2023/3/1-
徐港 技术工业园微谷二 2024/2/29
有限公司
期-A137
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上述房屋承租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合法有效,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合
同均履行正常。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目前拥有的与其主营
业务相关的主要经营资质及许可证书如下: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序 持证 核发 有效
核发机构 证书编号 证书内容
号 主体 日期 期至
远特 工业和信 业务种类: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 2018/ 2023/
科技 息化部 覆盖范围:全国 10/25 10/25
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远特 北京市通 京 ICP 证 2019/ 2024/
科技 信管理局 140179 号 7/2 7/2
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
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
序 持证 核发 有效
核发机构 证书编号 证书内容
号 主体 日期 期至
宿迁宿豫 安全生产标准化
江苏 苏
北斗 AQB321311QGⅢ202100029
理局 其他)
(3)排污许可相关资质
序 持证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号 主体
江苏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北斗 记回执
北斗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智联 记回执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企业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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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027.32 10.13%
应付票据 29,914.44 17.79%
应付账款 75,607.13 44.97%
合同负债 622.53 0.37%
应付职工薪酬 2,315.55 1.38%
应交税费 581.49 0.35%
其他应付款 11,220.18 6.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84 1.20%
其他流动负债 7,000.00 4.16%
流动负债合计 146,312.48 87.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550.00 9.25%
租赁负债 873.43 0.52%
预计负债 3,267.61 1.94%
递延收益 1,782.45 1.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0.54 0.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834.03 12.99%
负债合计 168,146.51 100.00%
(三)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资产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五)抵押、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受限资产余额共计 3.94 亿元,具体如下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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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234.73 保证金及其他受限资金
应收账款 9,611.19 应收账款质押授信
应收款项融资 5,546.65 大额银承质押分零
固定资产 3,693.90 抵押授信
无形资产 308.72 抵押授信
合计 39,395.19 -
(六)银行授信、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序 受信人/ 授信人/ 金额
合同名称 利率 授信/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万元)
《综合授信合同》 2022 年 1 月 5 日
第 401011 号) 日
《人民币流动资
金贷款合同》 2022 年 1 月 5 日
《最高额保证合同》
字/第【401011-1】 日
( 2021 渝 银 最 保 字 第
号)
北斗 中信银行 401011-2 号),保证人
智联 重庆分行 北斗星通,连带责任保
金贷款合同》 2022 年 9 月 29
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数
额 10,000 万元1
字/第【401011-6】 28 日
号)
《国内信用证融
资主协议》(2021
渝银信证融字第
《最高额融资合 2022 年 6 月 8 日
《最高额保证合同》
( CQ08 ( 高 保 )
华夏银行 20220003) 日
北斗 20220003),保证人北斗
智联 2022 年 6 月 30 星通,连带责任保证,担
支行 合同》3
(CQ08101202200
根据《反担保合同》,华瑞世纪按照其间接持有北斗智联股权的比例,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北斗
星通提供信用反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北斗星通履行了《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起 3 年。
智联股权的相对比例,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北斗星通提供信用反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北斗
星通履行了《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起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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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受信人/ 授信人/ 金额
合同名称 利率 授信/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万元)
《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4
(CQ08101202200
《最高额质押合同》
( 2022 年 渝 二 字 第
将其对重庆长安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全部现有及
未来应收账款以及重庆
《授信协议》 2023 年 1 月 3 日
北斗 招商银行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智联 重庆分行 向其可支付的回款 (包括
第 9121505 号) 日
现金回款及汇票)质押给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为编
号为“2022 年渝二字第
议》提供担保,担保最高
限额为 5,000 万元
《融资额度协议》 2023 年 3 月 28 《最高额保证合同》
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
北斗 浦发银行 权本金数额 5,650 万元
智联 重庆分行 2023 年 3 月 31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
(8301202328029
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
权本金数额 4,350 万元5
《授信额度协议》 2022 年 6 月 28 《最高额保证合同》
《流动资金借款 北斗星通,连带责任保
合同》 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
江苏 中国银行 (215106893D220 额 1,695 万元
北斗 宿迁分行 616) 《最高额保证合同》
( 2022 年 宿 企 最 保 字
《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
(215106893D230
日 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
额 1,305 万元6
江苏 江苏银行 《最高额综合授 2023 年 2 月 10 《最高额抵押合同》
北斗 宿迁分行 信合同》 日-2024 年 2 月 1 (DY13132300001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北斗智联已按期偿还该合同项下借款。
根据《反担保合同》约定,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林浩、张敬锋分别按
照其间接持有北斗智联股权的相对比例,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北斗星通、华瑞世纪提供信用反担保,
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北斗星通、华瑞世纪履行了《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起 15 个月。
例,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北斗星通、华瑞世纪提供信用反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为自北斗星通、
华瑞世纪履行了《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起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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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受信人/ 授信人/ 金额
合同名称 利率 授信/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万元)
(SX13132300067 日 江苏北斗将其名下位于
《流动资金借款 区峨眉山路 1 号的房屋
合同》 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江
(JK20230215100 苏银行宿豫支行,担保最
《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
(JK20230223100
《小企业授信业
江苏 邮政储蓄 务借款合同》
北斗 宿迁分行 (0332024804230
《 保 证 合 同 》
(202310018-1),保证
人 北 斗 星 通 , 就
“202310018”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之主债权
《流动资金借款 2023 年 4 月 13
江苏 交通银行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北斗 宿迁分行 《 保 证 合 同 》
(202310018)7 11 日
(202310018-2),保证
人 华 瑞 世 纪 , 就
“202310018”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之主债权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8
《 保 证 合 同 》
(202310019-1),保证
人 北 斗 星 通 , 就
“202310019”号《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之主
《开立银行承兑 2023 年 4 月 7 日
江苏 交通银行 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北斗 宿迁分行 《 保 证 合 同 》
(202310019) 日
(202310019-2),保证
人 华 瑞 世 纪 , 就
“202310019”号《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之主
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9
北斗 北斗 财务资助合同 2022 年 8 月 9 日
智联 星通 (CWZZ-ZLKJ-20 -2023 年 9 月 8
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本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12 个月,且全部贷款的到期
日不迟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
照其直接持有北斗智联股权的相对比例,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北斗星通、华瑞世纪提供信用反担保,
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北斗星通、华瑞世纪履行了《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起 1 年。
例,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北斗星通、华瑞世纪通提供信用反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北斗星通、
华瑞世纪履行了《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起 1 年。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受信人/ 授信人/ 金额
合同名称 利率 授信/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万元)
北京天弘 财务资助合同 2022 年 12 月 25
北斗
智联
有限公司 22-1201) 日
依据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与部分银行债权人签署的借款协议,北斗智联本次
交易涉及的股权结构变动需要取得相关银行债权人的同意。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北斗智联正在与相关银行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己取得部分银行债权人的
同意函。虽然北斗智联与相关银行债权人就本次交易的沟通工作正按预计开展,
但若获取同意函的工作进展不顺利,则存在无法在交割日前获取全部相关银行债
权人的同意、进而导致其要求北斗智联提前偿付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关联方及各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后续各方签署的《反担保协议》,在担保比例有所调整的前提下,维持原有担保
机制不变。因此,尚未获取部分金融机构对本次交易的同意函不会对本次交易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标的资产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预计该事项
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七)标的企业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诉讼标的
额 500 万元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请求裁决:①被申请人向北斗智联支付《框架合
同》项下货款 5,945,194.00 元;②被申请人向北斗智联赔偿逾期支付《框架合同》
项下货款的违约金,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违约金金额为 169,870.79 元(违约
金以应付货款本金 5,945,194.00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付款之
日);③被申请人向北斗智联赔偿《框架合同》项下备料损失 17,021,942.23 元;
④被申请人按照《框架合同》约定采购已经完成生产的价值 2,130,061.30 元的组
合仪表屏幕和组合仪表主机并支付相应价款(如果被申请人不能完成前述采购,
则应向北斗智联赔偿因生产前述产品产生的损失 2,130,061.30 元);⑤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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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斗智联赔偿律师费 50,000.00 元;⑥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保全费、仲裁费等费
用(以上 1-5 项合计金额 25,317,068.32 元)。2023 年 4 月 10 日,上海国际仲裁
中心受理此案,并出具上国仲(2023) 第 1157 号《<框架合同>争议仲裁案受理
通知》。
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尚未就该案作出裁决。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除上述仲裁案件外,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仲裁案件不会对标的公
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障碍。
五、合法合规情况
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惠仲税罚〔2021〕65 号),远特科技惠州分公司在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期间,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对远特科技惠州分公司处以 2,000 元罚款,该项罚款
已经执行完毕。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03 号)、《国
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公告 2018 年第 3 号)的规定,惠州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为罚款金额达
到 500 万元或罚款倍数在 3 倍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远特科技惠州分公司受到的
上述处罚未达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规定的重大税务处罚案件的标准。报
告期内,远特科技惠州分公司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且
远特科技惠州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注销,因此,远特科技惠州分公司
受到处罚的行为不属于对本次发行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具有
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刑事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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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的企业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北斗智联主要从事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北
斗智联剥离汽车工程服务业务,专注于智能座舱等汽车电子领域。
北斗智联主要向前装主机厂提供融合智能车机、远程信息处理器(T-BOX)、
智能天线、HUD、数字仪表、车联网、以太网等在内的一体化智能网联终端整
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智能中控、液晶数字仪表、远程信息处理器(T-BOX)、
集成式智能座舱以及相关车载电子产品,用于实现汽车的导航定位、车联网、车
载娱乐、综合信息显示等功能,主要合作客户有长安、吉利、北汽、上汽通用五
菱、奇瑞等。
北斗智联推进深化“一体两翼”规划布局,“一体”业务主要聚焦智能座舱
和数字仪表等主要产品,并布局安全仪表、微座舱创新;“左翼”业务布局高精
度定位相关产品(卫惯组合导航、高精度定位、融合定位总成)、5G+V2X、座
舱内外视觉感知产品、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和高精度位置服务;“右翼”业务主要
提供智能座舱娱乐域软件整体解决方案开发服务、提供智能驾驶域系统软件、细
分功能方案开发实现。北斗智联产品如下:
远程信息处理器
智能中控 集成式座舱 数字仪表
(T-BOX)
北斗智联主要产品为汽车智能座舱电子产品,在技术与产品、认证与注册、
客户与渠道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但面临着汽车电子行业的激烈竞争,标
的资产业务开拓研发提升均持续需求大量资金,对上市公司持续资金投入构成压
力,且最近三年标的资产一直处于亏损。与此同时,标的资产尚处于投入发展阶
段,最近三年经营业绩持续为负,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表现也构成不利影响。
七、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20712 号审
计报告,标的企业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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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8,395.10 213,648.82 183,966.83
负债总额 168,146.51 155,280.96 148,226.13
所有者权益 50,248.60 58,367.86 35,74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0,248.55 58,367.74 35,740.4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03,326.13 198,303.13 143,565.67
营业利润 -8,971.99 -7,262.42 -5,367.28
利润总额 -8,946.45 -7,100.52 -5,282.43
净利润 -8,360.87 -7,245.77 -5,00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360.79 -7,245.59 -5,006.2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21.18 -15,086.96 5,786.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66.60 -10,423.07 -8,366.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29.80 1,113.61 28,166.5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35 14.17 -1.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34.67 -24,382.25 25,584.7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流动比率(倍) 1.08 1.09 0.91
速动比率(倍) 0.69 0.64 0.59
资产负债率(%) 76.99 72.68 80.5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48 1.00 0.8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5 4.75 5.4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58 3.19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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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毛利率(%) 6.19 10.82 11.30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净值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净值平均值;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八、交易标的为股权的说明
(一)交易标的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股权,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其
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二)是否已取得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
前置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交易双方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均签署出具了《关于
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的声明承诺书》,确认:“一、本单位
/本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二、本单位/本人无条件放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北斗
智联公司章程以及北斗智联股东协议享有的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无条件
放弃行使随售权,该等放弃于本声明承诺书出具之日立即生效且不可撤销。”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张敬锋认缴 918.3674 万元。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斗星通智联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了解股权价值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 2316 号),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1,848.94 万元,与账面合并口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比评估增值 33,713.25 万元,增值率为 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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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估与本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目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方法 账面净资产 评估值 增值率
增资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基础法 38,135.69 71,848.94 88.40%
本次交易 2023 年 5 月 31 日 市场法 84,466.98 163,939.66 94.09%
本次交易中,北斗智联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评估
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63,939.66 万元,据此计算
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24,590.95 元/股。
北斗智联本次交易与前次增资的每股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两次评估方法不
同,但评估增值率较为相近,不存在显著差异。两次评估值差异主要原因包括:
评估方法不同,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更多地考虑了标的资产现行公平的市场价
值,而不是重点关注标的资产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情况;评估的基准日不同,两
次评估间隔两年以上,标的资产经营成果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行业内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此外,前次增资中增资方以货币形式向北斗智联增
资金额较大,也大幅增加了股东权益。因此,前后两次交易定价的差异具有合理
性。
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北斗智联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一)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林浩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贝尔路 2 号高新技术工业园微谷二期一层
住所
-A137 室
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智能座舱系统
经营范围 及部件、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网
联系统及部件、汽车天线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系统及部件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等);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检测、
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服务、导航信息服务、测绘服务;从事软件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及销售业务;从事与以上业
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股权结构 北斗智联 100%
名称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林浩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住所 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浦滨路 320 号科创总部大厦 B 座 407-5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
经营范围
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北斗智联 100%
名称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徐林浩
注册资本 37,990.1144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 1 幢 2 层 226 室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
智能车载多媒体终端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电子
产品、智能车载设备、导航终端、仪器仪表、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车联网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检测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测绘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
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
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07 月 02 日);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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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叫中心业务(限外埠从事经营活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7 年 8 月 8 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北斗智联 99.9975%;华瑞世纪有限公司 0.0025%
名称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林浩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12-17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住所 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 1 号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仪
经营范围 器仪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0-12-17 至 2030-12-16
股权结构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100%
名称 奥莫软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林浩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07-28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数据谷中路 105 号第 14 层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经营范围 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1-07-28 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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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
名称 徐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注册于香港的私人有限公司
办事处地址 Unit 1205,12/F., Mirror Tower, 61 Mody Road, Tsim Sha Tsui East,Kowloon.
已发行股份 1 股普通股,已发行股本总额 1 港元
成立日期 2014-03-31
注册编号 2072703
业务性质 Trading
现任董事 隋向阳
股权结构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1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北斗智联下属一级子公司中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主体\指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徐港电子 134,037.60 61.37 34,281.26 68.22 75,557.91 73.13 2,343.66 -28.03
远特科技 11,061.41 5.06 853.02 1.70 1,327.97 1.29 -2,405.19 28.77
北斗智联
(南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主体\指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徐港电子 153,620.78 71.90 31,874.68 54.61 185,311.33 93.45 6,475.26 -89.37
远特科技 13,238.64 6.20 3,239.32 5.55 5,326.27 2.69 -5,719.85 78.94
北斗智联
(南京)
由于北斗智联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5 月净利润均为负,排除净利润指标占
比因素,徐港电子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均占北斗智联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5 月、2022 年末/2022 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其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林浩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贝尔路 2 号高新技术工业园微谷二期一层
住所
-A137 室
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智能座舱系统
及部件、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网
联系统及部件、汽车天线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系统及部件
经营范围 等);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检测、
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服务、导航信息服务、测绘服务;从事软件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及销售业务;从事与以上业
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股权结构 北斗智联 100%
徐港电子目前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开发和销售智能网联
汽车电子产品、提供车联网服务等业务。2023 年 1-5 月/2023 年 5 月 31 日,徐港
电子营业收入 75,557.91 万元,占比 73.13%;净利润 2,343.66 万元,占比-33.31%;
总资产 134,037.60 万元,占比 61.37%。
(1)2003 年 2 月,徐港电子设立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名称予以核准。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3 年 2 月 14 日,徐港电子已收到全体股东第一
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06.06 万元。
股东对徐港电子进行二期出资,各股东均按比例缴足出资。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B5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3 年 10 月 17 日,徐港电子已收到全体股
东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293.94 万元,连同第一期出资,徐港电子共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600 万元。
设立时,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 100.00%
(2)2004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公司、金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徐州信可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广源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徐州致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 306 万元
价格转让其所持有徐港电子 51%股份。
司将其所占徐港电子 51%的股权以 306 万元价格转让给江苏天宝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136.5372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756%)、金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127.1736
万元,占注册资本 21.1956%)、徐州信可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5.2512 万元,
占注册资本 5.8752%)、徐州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19 万元,占注册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 100.00%
(3)2004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天宝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36.5372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756%)、金山电子(深
圳)有限公司(127.1736 万元,占注册资本 21.1956%)、徐州信可立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35.2512 万元,占注册资本 5.8752%)、徐州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19 万元,占注册资本 0.5865%)和徐州致远科技有限公司(3.519 万元,占
注册资本 0.5865%)分别将其所持有共计 51%徐港电子股权以 306 万元价格转让
给张玉红。
司、徐州信可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徐州致远科技
有限公司与张玉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306 万元价格转让其所持有徐港电
子 51%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 100.00%
(4)2010 年 8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股权以 306 万元对价转让给马成贤、朱婧、隋向阳。其中将其占徐港电子的 17.54%
的股权以人民币 105.24 万元转让给马成贤,将其占徐港电子的 26.46%的股权以
人民币 158.76 万元转让给朱婧,将其占徐港电子的 7%的股权以人民币 42 万元
转让给隋向阳。2010 年 8 月 2 日,张玉红与马成贤、朱婧、隋向阳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书》,以 306 万元价格转让其所持有徐港电子 51%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 100.0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5)2010 年 10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
马成贤将其所占徐港电子 30%的股权以人民币 1,92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斗星
通。同日,该股权转让事项经徐港电子股东会决议通过。
加至 933.33 万元,由股东北斗星通出资 20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 333.33 万元,
剩余 1,666.67 万元转作资本公积金,其他股东放弃增资,北斗星通股权比例由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33.33 100.00%
(6)2014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转让协议书》,就朱婧将其占徐港电子 17.01%股权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朱从利
事项达成一致。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33.33 100.00%
(7)2015 年 1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其中:15.2002%股权转让北斗星通:1.3099%股权转让给马成贤:0.5000%股权
转让给隋向阳。
司、马成贤、隋向阳与朱从利关于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书》,
约定由北斗星通、马成贤、隋向阳收购朱从利持有的全部徐港电子 17.0101%股
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33.33 100.00%
(8)2018 年 4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北斗星通收购马成贤 24.8%股权,隋向阳 5%股权的议案》。隋向阳放弃马成贤
转让 24.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马成贤放弃隋向阳转让 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北斗星通以现
金方式向马成贤支付 74,899,328.86 元人民币购买其持有的 24.8%徐港电子股权、
向隋向阳支付 15,100,671.14 元人民币购买其持有的 5%徐港电子股权,总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33.33 100.00%
(9)2018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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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徐港电子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后徐港电子注册资本从 933.33 万元增加到
本次增资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10)2019 年 7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意股东北斗星通导,将其所占徐港电子 100%的股权以 33,700 万元转让给北斗智
联。
购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对徐港电子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19)第 0641 号),确定徐港电子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人民币 3.747335 亿
元,经协商一致,以上述资产评估值的 0.9 倍,约定徐港电子的 100%股权的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 3.37 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港电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北斗智联持有徐港电子 100%的股权,为徐港电子
的控股股东,重庆北斗持有北斗智联 33.21%的股权,上市公司持有重庆北斗
(1)主要资产权属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徐港电子主要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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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479.92 10.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58 0.10
应收票据 4,742.60 3.54
应收账款 35,971.77 26.84
应收款项融资 5,546.65 4.14
预付款项 117.14 0.09
其他应收款 5,062.69 3.78
存货 41,330.03 30.83
其他流动资产 182.23 0.14
流动资产合计 107,566.62 80.2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4,868.82 11.09
无形资产 6,692.20 4.99
开发支出 1,150.59 0.86
长期待摊费用 551.25 0.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15 0.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26.96 1.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470.98 19.75
资产总计 134,037.60 100.00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徐港电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徐港电子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21.36 12.05
应付票据 17,779.13 17.82
应付账款 52,090.45 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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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合同负债 165.36 0.17
应付职工薪酬 1,022.90 1.03
应交税费 472.44 0.47
其他应付款 15,138.12 15.18
流动负债合计 98,689.75 98.9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72.53 0.07
递延收益 994.06 1.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66.59 1.07
负债合计 99,756.35 100.00
(4)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徐港电子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5)抵押、质押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徐港电子子公司江苏北斗存在将名下不动产抵押
用于银行融资外,徐港电子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资产被抵押、质押权利限制的
情形。
徐港电子为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的重要经营主体之一,主要经营汽车
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徐港电子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 134,037.60 153,620.78 121,474.88
负债合计 99,756.35 121,746.10 94,914.81
所有者权益 34,281.26 31,874.68 26,560.07
营业收入 75,557.91 185,311.33 133,551.41
净利润 2,343.66 6,475.26 2,259.50
经营活动产生的 9,032.23 -14,538.64 1,9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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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现金流量净额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和建设许可有关报批
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系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
划和建设许可有关报批事项。
十二、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
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企业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
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北斗智联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成为上市公
司参股子公司。对于截至评估基准日北斗智联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其他应付款项,
主要系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提供财务资助形成。为避免资产交割之后形成资金占
用,北斗智联已于报告期后向上市公司按时偿还上述欠款。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的债权债务转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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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标的企业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和收益
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市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而涉及标的资
产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23)第 1402 号),本次评估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北斗智
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
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经收益法评估,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0,698.80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 84,466.98 万元增值
(二)市场法评估结论
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经市场法评估,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3,939.66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 84,466.98 万元增值
(三)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结果选取的理由
收益法受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的影响较
大,而被评估单位由于目前尚未能实现利润为正,且近年收入规模变化较大,未
来盈利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
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
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论无法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
估未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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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
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中国股市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股票市场的基本市场
功能已经具备,而且在国内外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各类投资者及投行较多采用市
场法进行定价或者验证,因此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 163,939.66 万元,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
持续经营前提下,北斗智联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163,939.66 万元。
二、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
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
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
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
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
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
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
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
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
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
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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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假设
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
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时方向保持一致。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可以再次申请,各
公司可保持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
预测年度 2023 年 6-12 月至永续期研发费用按照 100%加计扣除政策保持不变。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标的企业的可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
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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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
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
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
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二)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
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目前处
于上升的阶段,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被评估单位潜在的收益价值;同时结合本次
经济行为、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不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
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
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
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
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企业具有独
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
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
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
法评估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
评估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评估结果说服力较强;参考企业与目标企业的价值影响
因素趋同,影响价值的因素和价值结论之间具有紧密联系,其关系可以运用一定
方法获得,相关资料可以搜集。从上述市场法的特点可以看出,确定价值或检验
价值最好的地方就是市场。评估目标公司一个基本的途径就是观察公众市场并寻
求这样的价格证据:即投资者愿意为类似的公司付出多少价格。由于资本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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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多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市场定价可以作为被评估单
位市场价值的参考。中国的资本市场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其基本的市场功
能是具备的,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在国内外的
产权交易市场中,各类投资者更倾向于市场法进行估值,因此本次评估适用市场
法。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四、收益法评估说明
(一)收益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理由和依据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以资本化
率转化为企业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通常直接以单一年度的收益预测为基础进行
价值估算,即通过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比率相除或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
乘数相乘获得。
收益折现法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将来的预期经济收益,并以一定的折现率折
现得出其价值。这种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应用,通常需要对预测期间(从
评估基准日到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这段期间)企业的发展计划、盈利能
力、财务状况等进行详细的分析。
收益折现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
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
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资产评估师应当结合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
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一般来说,收益法评估需要具备如
下三个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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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被评估企业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合理预测,并可以用
货币衡量;
(3)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年限可以合理预测。
评估人员在对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会计报表、经营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的
基础上,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和市场调研,取得了收益法盈利预测数据和相关依
据。经综合分析,选择收益法的主要理由和依据如下:
(1)总体情况判断
根据对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历史沿革、所处行业、资产规模、盈
利情况、市场占有率等各方面综合分析以后,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资
产具有以下特征:
件;
相匹配的成本费用、其他收支能够以货币计量。
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都能够用货币衡量。
(2)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是对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要对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的市场公允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不仅仅是对各单项资产价值予以简单加
总,而是要综合体现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
值,即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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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判断
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预期收益对应的风险能够合理量化。目
前国内资本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相关贝塔系数、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
报酬率等资料能够较为方便的取得,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外部条件较成熟,同时采
用收益法评估也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以上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适合采用收
益法,采用收益法评估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价值。
(二)收益法评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
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
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选用的是现金流量折现法,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
的量化指标,并使用与之匹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折现率。
E = V - D 公式一
’
V = P + C1 + C 2 + E 公式
二
上式中: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 :企业价值;
D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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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2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
E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R ??
n
R
?1 ? ?1 ?
?t ? n
P ? ? ? ? r n ?1
? ? r 公式三
t ?1
t
?r ? g ?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
公式三中:
R t :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 2 , 3 ,··· ,n;
r:折现率;
R n ? 1 :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 :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
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
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
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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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
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确定。
付息债务是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
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
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三)收益期限及预测期的说明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
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
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并
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评估报告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
营,相应的收益期限为无限期限。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
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一般评估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
限划分为明确预测期间和明确预测期后两个阶段。评估计算公式即:经营性业务
价值=明确预测期价值+明确预测期后价值(终值)。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基准日至 2029 年为明确预测期,2030 年
开始为永续期。
(四)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本评估过程选用的是企业现金
流折现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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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 ? E D ? E
式中: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 Ke 按照国际惯常作
法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 R f
? ? ? MRP ? Rc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
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 2.69%,评估报告以 2.69%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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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贝塔系数 βL 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 L ? ?1 ? ?1 ? t ? ? D E ? ? ? 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 4 家沪
深 A 股可比上市公司的 βL 值(起始交易日期:2020 年 5 月 31 日;截止交易日
期:2023 年 5 月 31 日),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
βU 值。在计算资本结构时 D、E 按市场价值确定。将计算出来的 βU 取平均值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 值 βU 值
平均值 1.1516 1.0125
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 0.2586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D/ E。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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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 ?1 ? ?1 ? t ? ? D E ? ? ? U
=1.2351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用公式表示如下: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
其中: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沪深 300 指数的历史数据为基础,从 Wind
资讯行情数据库选择沪深 300 指数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月度数据,采用移动算术平
均方法进行测算;中国无风险利率以上述距离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为 10 年期的
全部国债到期收益率表示。
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 7.18%。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素
主要有:(1)企业所处经营阶段;(2)历史经营状况;(3)主要产品所处发
展阶段 ;(4)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5)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
机制;(6)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7)企业经营规模;(8)对主要客户及
供应商的依赖;(9)财务风险;(10)法律、环保等方面的风险。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2%。
(5)折现率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
资本成本。
K e
? R f
? ? ? MRP ? Rc
=13.56%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平均年利率为 3.98%,将上述确定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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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 ? E D ? E
=11.47%
(6)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
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与明确预测期相同。按以下公式确定: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 ? E D ? E
K e
? R f
? ? ? MRP ? Rc
? ? ?1 ? ?1 ? t ? ? D E ? ? ? U
在计算过程中,D/ E、E/(D+ E)、D/(D+ E)均按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
结构确定。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得出永续期折现率 r 为 11.47%。
(五)经营性业务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收益预测范围:预测口径为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体报表口径,
预测范围为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业务,包括智能座舱产品、开
发服务收入。
收益预测基准:本次评估收益预测是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已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被评估单位 2020-2023 年 5 月的会计报表,以近 3 年的
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政策,
研究了所处行业市场的现状与前景,分析了被评估单位的优势与劣势,尤其是所
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依据被评估单位战略规划,经过综
合分析研究由被评估单位编制并提供给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与委托人、被评估单
位和其他相关当事人讨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各种可能性,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
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
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了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目的、评估假设、
价值类型的适用性和一致性。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预测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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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北斗星通集团旗下企业,成立于 2019 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是国内同时拥有前装汽车电子产品规模化交
付能力和北斗高精度定位及服务优势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了“一体两翼”
产品业务布局,即:以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及 IVI、DA、Cluster、HUD、Display
等产品为主的主体业务;以北斗定位为核心优势的驾驶域和网联产品(P-BOX、
V-BOX、T-BOX、ADAS 控制器等)及高精度位置服务为主的业务。
北斗智联历史年度三年一期各业务收入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5 月
智能座舱产品 29,429.08 96,580.58 180,381.04 101,078.10
开发服务 - 4,267.84 1,587.51 2,790.36
合计 29,429.08 100,848.42 181,968.55 103,868.46
从上表可以看出,北斗智联的智能座舱产品近两年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业
务的扩张,以及远特子公司业务的转移导致。开发服务业务为企业近两年新形成
的业务,截止目前该业务尚未完全完全成熟,毛利水平未能完全稳定。
智能座舱产品包括智能座舱、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
网联系统及部件、智能交通相关子系统和部件。实现多屏联动,集成融合 AI 芯
片和定制化开发的算法技术,实现包含驾驶员行为分析(DMS)、人脸识别、
语音识别、自主泊车等 AI 智能化功能,实现先进的人机交互。
智能驾驶域相关产品紧抓北斗高精度上车的机遇,依托卫星导航核心能力,
整合 5GT-BOX、高精度天线、MapECU 等,拓展车载高精度融合定位终端产品
线,为驾驶域提供高精度定位信息,依托座舱域积累,拓展其他 ADAS 产品,
面向车端提供高精度位置服务和增值服务。
智能网联产品技术服务加强汽车智能网联软件开发设计及测试验证能力:紧
抓“软件定义汽车”的趋势,依托多年在座舱领域的设计开发及工程经验,围绕
智能座舱构建开发+测试平台,打造座舱域的开发设计及测试验证能力。
北斗智联科技现有重庆、江苏智能制造基地,六大研发中心。现有 16 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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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高速 SMT 线,24 条自动装配/测试生产线,ERP、MES、IOT 等系统支撑全
过程智能排产、追溯与数据管理,同时具备自动化测试设备自主开发验证的能力。
下一步,北斗智联科技将继续致力于推动北斗高精度上车,构建以“智能座舱及
交互产品”的主体业务,“智能驾驶及网联产品”和“软件工程服务”的两翼创
新业务的发展。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行业技术的不断成熟,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北斗智联基于
在智能座舱域、智能驾驶域、智能网联等领域的技术深耕以及对业务的深刻理解,
其产品和服务受到市场的广泛好评,北斗智联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北斗智联
目前在手订单以及对未来业务的谨慎预测得出根据北斗智联目前在手订单以及
对未来业务的谨慎,并结合近两年及 2023 年 1-5 月对应收入占比预测得出。
经预测分析,两业务增长率预测如下表: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智能座舱产品 0.89 0.70 0.15 0.10 0.10 0.05 0.00
开发服务 2.00 0.33 0.20 0.10 0.10 0.05 0.00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2029 年
智能座舱
产品
开发服务 8,371.08 11,161.44 13,393.73 14,733.10 16,206.41 17,016.73
合计 199,369.46 335,366.38 386,229.45 425,150.32 467,665.31 491,048.53
营业成本主要由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及其他成本项目构成。
其中:智能座舱产品材料费分两部分进行测算,一部分是子公司徐港电子未
来年度为北斗智联提供的产能,具体预计金额直接以徐港电子未来年度收入直接
确定,另外一部分为北斗智联自身生产部分,材料费按照近两年的平均销售单价
乘以未来年度自身产量进行预测。开发服务业务材料费按照近两年占收入的平均
比例进行预测
制造费与北斗智联的销售收入呈正相关。本次评估,对于成本中制造费按照
各项业务中材料费占收入的比例进行测算,由于 2022 年是企业收入增长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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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一年,故本次评估对于制造费按 2022 年占收入比例进行测算。
人工费:主要核算生产人员的工资,根据未来需要的员工人数及目前公司工
资水平进行预测。同时参考基准日工资情况,考虑一定的增长进行预测。
其他成本项目,基本与收入相关,历史年度占收入平均水平约为 1%,本次
评估按照 1%占收入情况进行测算。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2029 年
智能座舱产品 181,338.80 304,597.09 340,526.24 369,459.27 397,548.72 412,890.45
开发服务 6,227.87 8,303.83 9,964.59 10,961.05 12,057.15 12,660.01
合计 187,566.66 312,900.92 350,490.83 380,420.32 409,605.87 425,550.47
评估对象执行的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按照销售收入的 13%或 6%收取。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按照历史年度缴税政策进行测算。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81.72 155.92 262.31 348.62 503.40 570.73 571.29
教育费附加 35.02 66.82 112.42 149.41 215.74 244.60 244.84
地方教育费附加 23.35 44.55 74.95 99.61 143.83 163.06 163.22
车船使用税 0.09 0.14 0.14 0.14 0.14 0.14 0.14
印花税 104.91 176.47 203.24 223.72 246.09 258.40 258.40
合计 245.09 443.90 653.05 821.50 1,109.20 1,236.93 1,2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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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包括人工成本、招待费、差旅费、外协费、折旧费、办公费、租赁
费、业务宣传费、售后服务费及其他销售费用。
人工成本:主要核算公司销售人员的工资,根据未来需要的员工人数及目前
公司工资水平进行预测。
招待费、租赁费、售后服务费,在历史年度水平上考虑上涨预测。
差旅费、外协费、办公费、业务宣传费、其他费用与营业情况呈正相关,按
照收入固定比例进行测算。
折旧:在分析固定资产状况及会计核算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销售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人工成本 416.13 733.16 755.15 777.80 801.14 825.17
招待费 2,195.35 3,692.88 4,252.96 4,681.53 5,149.68 5,407.17
差旅费 81.83 137.66 158.53 174.51 191.96 201.56
外协费 61.32 103.15 118.79 130.76 143.84 151.03
折旧费 79.57 164.94 206.27 255.00 284.23 284.23
办公费 16.95 28.51 32.84 36.14 39.76 41.75
租赁费 12.99 21.36 22.43 23.55 24.73 25.97
业务宣传费 22.38 37.64 43.35 47.72 52.49 55.12
售后服务费 2,497.41 4,200.97 4,838.11 5,325.65 5,858.22 6,151.13
其他 2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合计 5,403.92 9,170.27 10,478.43 11,502.68 12,596.05 13,193.12
管理费用包括人工成本、无形资产摊销、折旧费、招待费、办公费、物料消
耗、差旅费、租赁费、中介机构服务费、外协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其
他、外协费用-项目等。
人工成本:主要为管理人员的工资,根据未来预计管理人员员工人数,同时
参考基准日工资情况,考虑一定的增长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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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租赁费,在历史年度水平上考虑上涨预测。
折旧摊销:在申报的管理类固定资产状况及会计核算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预
测。
差旅费、外协费、办公费等与营业情况呈正相关,按照收入固定比例进行测
算。
外协费用-项目,主要是为下属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支出所发生的费用,本次评估按照两家下属子公
司未来年度所发生的支出成本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人工成本 1,226.61 2,402.50 2,474.58 2,548.81 2,625.28 2,704.04
无形资产待
摊
折旧费 430.49 892.41 1,116.00 1,379.61 1,537.77 1,537.77
招待费 130.85 220.11 253.50 279.04 306.95 322.29
办公费 149.55 251.56 289.71 318.91 350.80 368.34
物料消耗 6.20 10.42 12.01 13.21 14.54 15.26
差旅费 126.14 212.18 244.37 268.99 295.89 310.68
租赁费 118.75 168.58 177.01 185.86 195.15 204.91
中介机构服
务费
外协费 92.65 155.86 179.49 197.58 217.34 228.21
水电费 19.39 32.61 37.56 41.34 45.48 47.75
物业费 16.34 27.48 31.65 34.84 38.32 40.24
维修费 1.90 3.19 3.67 4.04 4.45 4.67
其他 12.99 21.86 25.17 27.71 30.48 32.01
外协费用-项
目
合计 5,456.11 13,250.96 13,066.05 13,274.58 13,346.25 13,330.51
研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薪酬、研发领料、折旧及摊销、外协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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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成本:主要为研发人员的工资,根据未来预计研发人员员工人数,同时
参考基准日工资情况,考虑一定的增长进行预测。
研发领料、外协费及其他与营业情况呈正相关,按照收入固定比例进行测算。
折旧摊销:在申报的管理类固定资产状况及会计核算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预
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2029 年
研发人员薪
酬
研发领料 92.76 156.03 179.70 197.81 217.59 228.47
折旧及摊销 811.14 1,638.23 1,945.41 2,233.00 2,198.82 2,057.38
外协费 1,460.27 2,456.38 2,828.92 3,114.00 3,425.40 3,596.67
其他 1,588.93 2,672.80 3,078.17 3,388.36 3,727.20 3,913.56
合计 5,796.50 10,028.22 11,629.87 13,050.49 13,809.85 14,164.14
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存款利息、手续费及其他。
利息支出:按照企业基准日平均借款利率及未来年度资金计划测算;
银行存款利息:按最低现金保有量与现行存款利率乘积确定;
手续费及其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未来不做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财务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利息支出 625.69 992.70 992.70 992.70 992.70 992.70 992.70
利息收入 -42.84 -97.32 -100.94 -108.44 -115.04 -120.08 -121.87
合计 582.85 895.37 891.76 884.25 877.65 872.61 870.83
本次评估按照北斗智联未来的营业利润情况进行预测。
其中,假设北斗智联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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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施以上分析,所得税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所得税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85.35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85.35
固定资产折旧是根据企业申报的资产状况,并根据企业的会计核算政策及通
过分析企业未来投资计划在进行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折旧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机器设备 320.79 734.54 999.46 1,311.80 1,499.20 1,499.20 1,499.20
车辆 6.02 10.26 10.26 10.26 10.26 10.26 10.26
电子设备 183.24 312.54 312.54 312.54 312.54 312.54 312.54
合计 510.05 1,057.35 1,322.27 1,634.60 1,822.00 1,822.00 1,822.00
摊销预测是根据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资产状况,并根据企业
的会计核算政策及通过分析企业未来投资计划在进行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基础上
进行的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摊销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无形资产 702.55 1,484.33 1,829.28 2,152.23 2,310.33 2,310.33 2,310.33
长期待摊费用 185.51 316.41 316.41 316.41 141.44 0.00 0.00
合计 888.06 1,800.74 2,145.69 2,468.64 2,451.77 2,310.33 2,310.33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北斗智联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
即为保持北斗智联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
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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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北斗智联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
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
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额,原则上只需考
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有的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书
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货币资金按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进行测算,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按照当年经
营性付现成本的十二分之一进行测算,即采用一个月的保有量进行测算。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其中,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与经营生产相关的其他应
收账款等诸项。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其中: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以及与经营生
产相关的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货币资金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进行测算,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按照当年经营
性付现成本的十二分之一进行测算,即采用一个月的保有量进行测算。
根据对北斗智联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
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
金增加额。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运资金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运资金 15,203.18 15,593.37 18,874.27 21,084.96 24,457.92 26,336.87 26,336.87
营运资金增 7,418.73 390.19 3,280.90 2,210.69 3,372.96 1,878.9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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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加额
资本性支出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
加的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
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经实施以上分析,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固定资产 948.26 2,498.66 4,061.38 3,747.99 0.00 61.57 0.00
开发支出 1,233.42 3,602.06 3,296.99 3,161.94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181.68 6,100.72 7,358.37 6,909.93 0.00 61.57 0.00
永续期收益即终值,被评估单位终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R
?1 ?
? n
n ?1
Pn ? ? ? r
?r ? g ?
式中:
r:折现率
R n ? 1 :永续期第一年企业自由现金流
g :永续期的增长率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1)永续期折现率按目标资本结构等参数进行确定。
(2)永续期增长率:永续期业务规模按企业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确定,不
再考虑增长,故 g 为零。
(3)Rn+1 按预测期末第 n 年自由现金流量调整确定。
主要调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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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时间价值对预测年后的折旧进行调整。具体评估思路为:①将各类现有资产
按年折旧额按剩余折旧年限折现到预测末现值;②再将该现值按经济年限折为年
金;③将各类资产每一周期更新支出对应的年折旧额按折旧年限折现到下一周期
更新时点再折现到预测末现值;④将该现值再按经济年限折为年金;⑤将②和④
相加得出永续期折旧、摊销费。
类资产经济年限到期后需要更新支出,但由于该项支出是按经济年限间隔支出
的,因此本次评估将该资本性支出折算成年金,具体测算思路分两步进行,第一
步将各类资产每一周期更新支出折现到预测末现值;第二步,将该现值年金化。
权益确定。
按上述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量 Rn+1 为 17,467.20 万元。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199,369.46 335,366.38 386,229.45 425,150.32 467,665.31 491,048.53 491,048.53 491,048.53
营业成本 187,566.66 312,900.92 350,490.83 380,420.32 409,605.87 425,550.47 425,550.47 425,550.47
营业税金
及附加
销售费用 5,403.92 9,170.27 10,478.43 11,502.68 12,596.05 13,193.12 13,193.12 13,193.12
管理费用 5,456.11 13,250.96 13,066.05 13,274.58 13,346.25 13,330.51 13,330.51 13,330.51
研发费用 5,796.50 10,028.22 11,629.87 13,050.49 13,809.85 14,164.14 14,164.14 14,164.14
财务费用 582.85 895.37 891.76 884.25 877.65 872.61 870.83 870.84
营业利润 -5,681.68 -11,323.27 -980.54 5,196.51 16,320.43 22,700.75 22,701.57 22,818.11
利润总额 -5,681.68 -11,323.27 -980.54 5,196.51 16,320.43 22,700.75 22,701.57 22,818.11
所得税费
用
净利润 -5,681.68 -11,323.27 -980.54 5,196.51 16,320.43 22,700.75 22,216.22 19,962.2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息前税后
-5,149.84 -10,479.47 -136.75 6,040.30 17,164.22 23,544.54 23,060.01 20,806.05
利润
营运资金
-7,418.73 -390.19 -3,280.90 -2,210.69 -3,372.96 -1,878.95 -0.00 -
的变化
长期经营
性资产的 -783.57 -3,242.63 -3,890.41 -2,806.69 4,273.77 4,070.76 4,132.33 -3,338.85
变化
企业自由
-13,352.13 -14,112.30 -7,308.06 1,022.92 18,065.03 25,736.34 27,192.34 17,467.20
现金流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
资产价值为 88,554.10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企业自由
-13,352.13 -14,112.30 -7,308.06 1,022.92 18,065.03 25,736.34 27,192.34 17,467.20
现金流
折现期 0.29 1.09 2.09 3.09 4.09 5.09 6.09
折现率 11.47% 11.47% 11.47% 11.47% 11.47% 11.47% 11.47%
折现系数 0.9687 0.8888 0.7973 0.7153 0.6417 0.5757 0.5165
折现值 -12,933.90 -12,542.45 -5,826.93 731.70 11,592.67 14,816.47 14,044.23 78,672.29
折现值和 88,554.10
(六)其他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溢余资产、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负债。
评估基准日北斗智联账面溢余货币资金为 0.00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指与北斗智联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
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北斗智联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账面原值 评估价值
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投资款 19,505.51 19,505.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88.10 1,21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取得成本 2,429.17
非经营性资产 23,222.78 20,715.72
应交税费 个人所得税等 109.05 109.05
其他应付款 内部往来 9,791.22 9,791.22
预计负债 预提售后费用 3,067.87 3,067.87
递延收益 项目补贴款 513.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82 36.82
非经营性负债 13,518.29 13,004.96
’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
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评估方法 评估结论 备注
合计 81,248.50
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78,922.41 万元,在收益法
中汇总的评估结果为 81,248.50 万元。
(七)收益法评估结果
’
V= P + C 1 + C 2 + E
=88,554.10+0.00+(20,715.72-13,004.96)+81,248.5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177,513.35 万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
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26,814.54 万元,评估价值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E = V - D
=177,513.35-26,814.54
=150,698.80 万元。
五、市场法评估说明
(一)市场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理由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
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
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
体方法。
资产评估师选择和使用市场法时应当关注是否具备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1)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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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上
市公司、或者在资本市场上存在足够的交易案例;
(3)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
他相关资料;
(4)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
效的。
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进行了相关的尽职调查、管理层访谈和市场调研,经
综合分析,评估报告选用了上市公司比较法,选择的主要理由如下: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市场为主的资
本市场;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处于同一行业的相似参
考企业;评估人员能够从上述资本市场公开市场信息中收集并获得参考企业的市
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评估人员认为依据的参考企业信息资料具有
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二)市场法评估模型
考虑到市场交易案例的公开信息较少,无法全面了解类似企业股权交易的背
景、方案以及后续的安排,故不建议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公司的
企业价值 EV、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
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通过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被评估单
位及各可比公司在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
业务创新能力、其他指标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析调整,修正得出被评估单位与对
比公司的比例关系,并以此修正可比公司的价值乘数,将修正后的 EV/S 价值乘
数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到被评估企业的企业价格,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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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换算并考虑股权流通性折扣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
(1)可比公司的选取
本次评估选取行业类似企业作为可比公司。
(2)价值比率的确定
市场法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比率主要包括全投资口径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
口径价值比率两类,其中,全投资口径价值比率一般包括:EV/EBIT、EV/EBITDA、
EV/NOIAT、EV/S、EV/存货;而典型的股权投资口径的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P/E、
P/B、P/S。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财务数据、发展阶段进行深入分析,从
而选择适合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比率。结合北斗智联自身条件,本次选取了 EV/S
一种价值比率。
(3)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模型
选取一组与评估对象处于同一行业,经营业务相同,经营指标相近的上市公
司作为可比公司,计算出这组可比公司经过标准化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
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进行调整,取其平均值作为可比公司
价值比率乘数,然后根据被评估单位相应指标并考虑股权流通性折扣率以及控股
权溢价估算被评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主要从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业务创新
能力、其他指标等方面指标进行综合考量。
(三)市场法评估计算过程
可比公司是指在企业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经营效率、财务结
构等方面与被评估单位具有较强可比性的公司,通常在同一行业中进行选取。目
前 A 股市场上有 188 家汽车零部件类上市公司。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车身及外观设备、电气仪器仪表、空调
专用设备与零部件、转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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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车身及外观设备、传动设备、低压电器
类、发动机设备、工控机械、国内贸易、
行驶底盘设备、横向附件、专用设备与
零部件、转向设备
车身及外观设备、客车、塑胶机械、医
院、住宅楼盘
汽车电子仪表、航天产品、平台软件及
感知设备
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发动机设备、轻型
卡车
电动车、电气仪器仪表、发动机设备、
铝合金及制品、印刷用纸
车身及外观设备、发动机设备、行驶底
盘设备
汽车及零配件经销、专用车、专用设备
与零部件、资产管理业务
电子设备及加工、发动机设备、制动设
备
车身及外观设备、电脑配件、电子元器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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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车身及外观设备、大型购物中心、发动
机设备、制动设备、住宅楼盘
玻璃制品、传动设备、显示设备、专用
设备与零部件
电子设备及加工、行业专用软件、汽车
及零配件经销、专用设备与零部件
车身及外观设备、电气仪器仪表、空调
专用设备与零部件、转向设备
车身及外观设备、传动设备、专用设备
与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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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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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电气仪器仪表、发动机设备、横向附件、
制动设备
车身及外观设备、发动机设备、制动设
备
车身及外观设备、发动机设备、高分子
聚合物、横向附件
发动机设备、横向附件、空调器具、专
用设备与零部件
车身及外观设备、发动机设备、公交客
运、公路运输、横向附件
车身及外观设备、电子元器件、系统集
成服务、专业咨询服务
车身及外观设备、出租汽车、公交客运、
学校、长途客运
车身及外观设备、行驶底盘设备、横向
附件、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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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发动机设备、制动
设备、专用设备与零部件
发动机设备、汽车及零配件经销、专用
设备与零部件
发电机及附属设备、照明用品、专用设
备与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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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经纬恒润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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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剔除理由
近年业务变动
大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涉及比较广泛,本次评估选取了与被评估单位业务内容
最为接近,可比性也最强的四家上市公司航天科技、华阳集团、德赛西威、均胜
电子作为本次评估的可比公司。信息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电子设备及加工、行业专用软件、汽车及零配件经销、专
用设备与零部件
车身及外观设备、电子元器件、系统集成服务、专业咨询
服务
(1)航天科技
企业名称: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1.SZ
证券类别:A 股
上市日期:1999-04-01
注册资本:79,820.1406 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
算机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不
含经营类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设备及配件、
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设备
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安装工程;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疗器械;经
营电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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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业为航天飞行器和汽车电子产
品制造,其它产业为家用电子、军用电子、航天固体运载火箭、航天微特电机伺
服系统、烟气排放连续检测系统、精密机械制造等。公司具有很强的产品研发能
力和市场开发能力,有多项产品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国家星火奖、科技进
步奖、省部级优质产品。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所属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
术研究院控股的军民融合型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依托大股东军工技术优势及资
源优势,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引领、人才强企、两轮驱动和国际化发展的战
略,现已在北斗应用及车联网工业物联网、航天应用产品、汽车电子、石油仪器
设备、电力设备五大业务板块形成核心竞争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行
业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业务遍及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以及全球 30 余个国家
和地区。公司是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起单位之一,是中国汽车
工业协会会员、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环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先
后通过了质量管理(GJB9001B)、环境管理(ISO14000)、职业健康与安全
(OHSAS18000)等体系认证,具备国家二级保密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
防工程企业等资质,拥有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专业承包、防爆安全生产、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专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百余项,先后多次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载人航
天飞行突出贡献奖等。
合并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506,767.76 496,456.64 449,864.18 448,206.12
非流动资产 351,649.10 341,048.47 307,469.70 282,761.55
资产总计 858,416.86 837,505.11 757,333.88 730,967.67
流动负债 250,486.07 233,891.02 191,657.47 181,089.04
非流动负债 159,258.56 155,190.54 124,925.78 99,359.61
负债总计 409,744.62 389,081.56 316,583.26 280,448.6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净资产 448,672.24 448,423.55 440,750.62 450,519.02
合并经营成果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152,886.80 574,026.55 580,464.31 534,957.17
减:营业成本 152,185.63 573,504.56 579,855.54 555,969.30
二、营业利润 1,308.69 4,221.32 4,066.94 -71,938.97
三、利润总额 1,306.47 4,533.14 4,046.74 -71,873.07
四、净利润 435.54 4,415.45 4,061.46 -67,078.49
航天科技近三年收入构成(按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汽车电子仪表 408,657.29 389,116.70 365,603.95
航天产品 94,895.53 97,187.41 72,453.73
感知及平台建设 68,388.04 91,640.73 94,934.34
其他业务 2,085.69 2,519.47 1,965.15
合计 574,026.55 580,464.31 534,957.17
(2)华阳集团
企业名称: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06.SZ
证券类别:A 股
上市日期:2017-10-13
注册资本:47,730.5800 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电子装备产品、精密零部件、光
机电产品、通讯产品零部件、LED 照明及节能产品,软件开发和销售,技术咨
询、转让、培训和服务,实业投资,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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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公司已发展成为以汽车电装、光电、通讯部件等行业为主导的大
型高科技企业。公司以“通过持续改善,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为改善人类生活作
出贡献”为愿景,利用自身在汽车电子、精密机械、光电子技术等领域积累的经
验和技术优势大力进行自主创新。在车载信息和通讯娱乐、汽车舒适与健康、车
身电子产品、汽车关键精密部件、数字多媒体、智能信息与控制、精密工程技术、
光电子、驱动电源等领域拥有自主的关键技术。华阳集团凭靠产品的创新设计、
严密的生产制造、完善的品质管理及对客户的优质服务,逐步建立起产业竞争优
势,已成为全球众多知名企业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合并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464,130.08 459,654.99 401,681.93 347,679.06
非流动资产 244,669.02 240,044.75 203,201.50 151,797.68
资产总计 708,799.10 699,699.75 604,883.42 499,476.74
流动负债 254,978.22 254,591.94 192,015.17 131,564.25
非流动负债 23,947.42 23,496.00 23,138.06 9,489.11
负债总计 278,925.64 278,087.93 215,153.23 141,053.36
净资产 429,873.46 421,611.81 389,730.20 358,423.37
合并经营成果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131,542.91 563,792.85 448,826.95 337,443.40
减:营业成本 125,617.27 527,324.03 423,876.74 319,883.69
二、营业利润 7,143.28 35,462.74 27,399.87 17,506.67
三、利润总额 7,129.99 35,274.53 27,003.47 17,476.91
四、净利润 7,858.10 38,457.07 29,763.50 18,013.08
华阳集团近三年收入构成(按产品)如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汽车电子 374,535.41 294,580.01 210,598.56
精密铸造 132,357.75 93,803.39 63,572.82
精密电子部件 33,067.02 34,401.81 39,208.70
LED 照明器件 12,812.18 16,346.01 14,175.65
其他主营业务 7,047.92 9,695.73 9,887.67
其他业务 3,972.57
合计 563,792.85 448,826.95 337,443.40
(3)德赛西威
企业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SZ
证券类别:A 股
上市日期:2017-12-26
注册资本:55,519.8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信息和娱乐系统及部件,空调系统及
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显示系统及部件,转向系统及部件,汽车安全系统及部
件,智能驾驶辅助安全系统及部件,自动驾驶系统及部件,动力及底盘管理系统
及部件,车身控制系统及部件,胎压监测系统及部件,变速箱控制单元及部件,
汽车空气净化器及部件,汽车内饰面板,汽车灯饰总成,车用应急电源,汽车行
驶记录仪,传感器系列,车用雷达,车用摄像头,车载麦克风,车用天线,车载
视频行驶记录系统,流媒体后视镜,驾驶舱模块,车辆及驾驶员通讯报警系统,车
载智能通讯系统,车载智能通讯手机,车载总线网络系统及部件,新能源汽车零
部件、汽车电子相关零部件、组件、套件、生产模具及设备,车载应用软件,汽
车电子产品及部件,智能交通系统,移动出行服务,智能网联系统及服务,互联
网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公司是国际领先的汽车电子企业之一,是智能网联技术积极推动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者。德赛西威专注于人、机器和生活方式的无缝整合,为智能驾驶舱、智能驾驶
以及车联网技术提供创新、智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德赛西威
多年来在开发设计、质量管理和智能制造领域的专业能力,确保公司能够满足汽
车制造厂商的多元需求,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和服务,与国内外汽车制造商建
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合并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1,059,227.60 1,021,771.68 766,914.53 560,891.01
非流动资产 378,775.82 353,838.38 248,241.02 194,107.56
资产总计 1,438,003.42 1,375,610.06 1,015,155.56 754,998.57
流动负债 617,087.42 615,096.78 428,787.93 256,110.34
非流动负债 129,221.23 106,236.60 44,722.38 34,590.11
负债总计 746,308.65 721,333.38 473,510.31 290,700.44
净资产 691,694.77 654,276.68 541,645.24 464,298.13
合并经营成果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398,342.70 1,493,290.58 956,943.45 679,906.13
减:营业成本 371,885.36 1,383,155.83 872,058.02 630,295.23
二、营业利润 38,964.68 115,839.71 85,667.02 53,558.56
三、利润总额 38,969.02 115,738.80 86,071.98 53,376.64
四、净利润 32,954.53 117,136.62 83,184.19 51,819.31
德赛西威近三年收入构成(按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智能座舱 1,175,546.20 789,339.67
智能驾驶 257,133.39 138,728.94
车载信息娱乐系统 459,494.91
驾驶信息显示系统 110,6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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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其他主营业务 60,610.99 28,874.84 92,268.94
其他业务 17,444.48
合计 1,493,290.58 956,943.45 679,906.13
(4)均胜电子
企业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99.SH
证券类别:A 股
上市日期:1993-12-06
注册资本:140,870.1543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光
电机一体化产品、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备、汽车
配件、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内外饰件、橡塑金属制品、
汽车后视镜的设计、制造、加工;模具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制造
业项目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简介:公司是一家全球化的汽车零部件顶级供应商,主要致力于智能驾
驶系统、汽车安全系统、新能源汽车动力管理系统以及高端汽车功能件总成等的
研发与制造。2011 年至今,公司先后收购了汽车电子公司德国 PREH、德国机器
人公司 IMA、德国 QUIN、汽车安全系统全球供应商美国 KSS 以及智能车联领
域的德国 TS。通过企业创新产品升级和多次国际并购,公司实现了全球化和转
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凭靠领先的创新设计、生产制造、品质管理及优秀服务,公
司成为宝马、奔驰、奥迪、大众、通用和福特等全球汽车制造商的长期合作伙伴,
并屡获保时捷、大众、通用等汽车制造商优秀供应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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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2,438,936.88 2,497,588.64 2,425,227.21 2,617,942.38
非流动资产 2,917,918.41 2,913,620.69 2,707,440.94 3,008,572.47
资产总计 5,356,855.29 5,411,209.34 5,132,668.14 5,626,514.85
流动负债 2,164,146.88 2,087,521.37 1,720,875.50 2,052,397.37
非流动负债 1,419,377.13 1,553,320.20 1,726,320.85 1,627,264.77
负债总计 3,583,524.01 3,640,841.57 3,447,196.35 3,679,662.14
净资产 1,773,331.28 1,770,367.77 1,685,471.79 1,946,852.70
合并经营成果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1,322,205.07 4,979,335.17 4,567,003.24 4,788,983.76
减:营业成本 1,310,827.65 4,982,349.84 4,775,029.31 4,899,432.82
二、营业利润 23,367.55 29,155.55 -387,794.38 48,706.26
三、利润总额 23,507.77 47,981.75 -388,927.33 49,384.49
四、净利润 18,924.38 23,326.14 -453,546.22 20,383.11
均胜电子近三年收入构成(按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智能汽车电子 4,949,664.35 4,502,100.55 4,338,253.85
内外饰功能件 367,096.44
其他业务 29,670.81 64,902.69 83,633.46
合计 4,979,335.17 4,567,003.24 4,788,983.76
根据前文财务数据及上市公司总市值计算得出可比公司、被评估单位每股指
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价值比率 德赛西威 航天科技 华阳集团 均胜电子
营性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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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比率 德赛西威 航天科技 华阳集团 均胜电子
EV/S(5/6) 4.12 1.37 2.15 0.73
本次评估修正主要分析标的公司和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希望通过对可比公
司财务指标数据和价值乘数的修正模拟出标的公司的价值乘数,从而计算出标的
公司的股权价值。
由于非金融企业的非财务指标获取比较困难,本次价值比率的调整主要通过
财务指标进行。
本次评估价值比率调整采用因素调整法对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进行调整。为
了修正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等方
面的差异对价值比率的影响,本次评估借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的评价指
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并结合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企业的特点,建立价值比率
调整体系。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比率调整体系如下:
评价指标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营业收入利润率 8.2% 6.4% 3.8% -2.6% -8.6%
盈利回报指 净资产收益率 15.6% 9.9% 5.4% -0.2% -7.7%
标 总资产报酬率 5.9% 4.7% 2.8% -0.9% -8.1%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3.90 2.00 1.00 -0.50 -1.70
总资产周转率 1.40 1.10 0.80 0.40 0.10
资产运营指 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 18.3% 28.8% 38.7% 48.1% 66.3%
标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周转率 7.40 6.20 4.30 2.90 1.90
流动资产周转率 2.10 1.80 1.30 0.70 0.20
资产负债率 48.0% 53.0% 58.0% 68.0% 83.0%
风险防控指 带息负债比率 10.7% 18.4% 29.9% 42.1% 65.9%
标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9.9% 13.7% 4.3% -6.8% -17.5%
已获利息倍数 8.10 6.30 3.70 0.6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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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持续发展指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7.0% 4.7% 3.0% 1.6% 0.4%
标
营业现金比率 12.6% 8.8% 3.2% -0.4% -7.4%
资本回报率 12.6% 9.6% 5.1% -0.3% -8.1%
EBITDA 率 15.6% 11.0% 5.8% 0.5% -6.8%
补充指标 百元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元) 91.00 94.10 97.60 103.80 109.20
存货周转率 12.80 9.50 6.60 3.80 1.90
速动比率 1.30 1.10 0.90 0.60 0.40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16.8% 9.0% 1.4% -7.5% -16.9%
其中,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划分为优秀(A)、良好(B)、平均(C)、较
低(D)、较差(E)五个档次,对应五档评价标准的标准系数分别为 1、0.8、
价指标对应评价标准所达到的水平档次。本次评估采用的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达到优秀值 达到良好值 达到平均值 达到较低值 达到较差值 未达到较差值
得分 1 0.8 0.6 0.4 0.2 0
根据被评估单位及可比公司的财务报表,被评估单位及可比公司的相关财务
指标如下表:
评价指标 标的公司 德赛西威 航天科技 华阳集团 均胜电子
营业收入利润率 -3.66% 7.76% 0.74% 6.29% 0.59%
净资产收益率 -15% 19.59% 0.99% 9.48% 1.35%
总资产报酬率 -2.57% 9.86% 0.97% 5.63% 2.68%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2.08 0.52 -0.75 0.88 9.30
总资产周转率 1.00 1.25 0.72 0.86 0.94
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 76% 78% 71% 70% 6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周转率 4.33 4.14 3.50 3.21 6.51
流动资产周转率 1.38 1.67 1.21 1.31 2.02
资产负债率 72.68% 52.44% 46.46% 39.74% 67.28%
带息负债比率 23.64% 18.11% 20.21% 6.22% 54.16%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9.72% 8.45% -0.86% 12.18% 5.96%
已获利息倍数 -2.55 55.29 2.42 24.82 1.51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9.87% 11.14% 6.32% 9.16% 6.09%
营业现金比率 -7.61% 4.08% -0.58% 6.01%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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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标的公司 德赛西威 航天科技 华阳集团 均胜电子
资本回报率 -15.40% 20.04% 0.69% 9.43% 3.34%
EBITDA 率 -0.31% 10.08% 6.08% 9.81% 8.26%
百元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元) 104.76 92.62 99.91 93.53 100.06
存货周转率 3.19 4.22 3.04 4.09 5.64
速动比率 0.64 1.11 1.37 1.32 0.79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42.59% 48.40% 3.70% 29.31% 2.20%
根据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比率调整体系及评分标准,被评估单位及可比公司
的相关财务指标得分如下表:
评价指标 权重 标的公司 德赛西威 航天科技 华阳集团 均胜电子
营业收入利润率 7% 0.2 0.8 0.4 0.6 0.4
净资产收益率 7% 0.0 1.0 0.4 0.6 0.4
总资产报酬率 7% 0.2 1.0 0.4 0.8 0.4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7% 0.8 0.4 0.2 0.4 1.0
总资产周转率 3% 0.6 0.8 0.4 0.6 0.6
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 3% 0.0 0.0 0.0 0.0 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周转率 3% 0.6 0.4 0.4 0.4 0.8
流动资产周转率 3% 0.6 0.6 0.4 0.6 0.8
资产负债率 5% 0.2 0.8 1.0 1.0 0.4
带息负债比率 5% 0.6 0.8 0.6 1.0 0.2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5% 0.2 0.6 0.4 0.6 0.6
已获利息倍数 5% 0.0 1.0 0.4 1.0 0.4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5% 1.0 1.0 0.8 1.0 0.8
营业现金比率 5% 0.0 0.6 0.2 0.6 0.6
资本回报率 5% 0.0 1.0 0.4 0.6 0.4
EBITDA 率 5% 0.2 0.6 0.6 0.6 0.6
百元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元) 7% 0.2 0.8 0.4 0.8 0.4
存货周转率 3% 0.2 0.4 0.2 0.4 0.4
速动比率 5% 0.4 0.8 1.0 1.0 0.4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5% 1.0 1.0 0.6 1.0 0.6
加权平均得分 0.338 0.756 0.468 0.704 0.510
根据各项指标得分和权重,可计算得出各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财务指标总
得分,进而计算出各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的修正系数。经测算,各可比公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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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价值比率如下表:
价值比率 德赛西威 航天科技 华阳集团 均胜电子 平均值
EV/S(调整前) 4.12 1.37 2.15 0.73 2.09
可比公司得分 0.756 0.468 0.704 0.510
标的公司得分 0.338 0.338 0.338 0.338
调整系数 0.45 0.72 0.48 0.66
EV/S(调整后) 1.84 0.99 1.03 0.49 1.09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算出的价格实际上是把目标公司作为一个准
上市公司评估出的目标公司价格,并不能将该价格作为委估股份的市场价格,因
为被评估单位非上市公司,其股票不能在股票市场进行自由流通。在产权交易市
场,其股份流通与上市公司相比缺乏相应的流通性,从而使其股票价格存在一定
的折扣,这种折扣即为流通性折扣。
借鉴国际上定量研究缺少流动性折扣率的方式, 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采用如
下两种方式估算缺少流动性折扣。
(1)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
所谓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就是研究国内上市公司新股 IPO 的发行定价与
该股票正式上市后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异来研究缺少流动性折扣的方式。国内上
市公司在进行 IPO 时都是采用一种所谓询价的方式为新股发行定价,新股一般在
发行期结束后便可以上市交易。新股发行的价格一般都要低于新股上市交易的价
格。可以认为新股发行价不是一个股票市场的交易价,这是因为此时该股票尚不
能上市交易,因此发行价不是“市场交易机制下形成的价格,尚不能成为市场交
易价,但是一种公允的交易价。当新股上市后这种有效的交易市场机制就形成了,
因此可以认为在这两种情况下价值的差异就是由于没有形成有效市场交易机制
的因素造成的。新股发行一般都是仅涉及少数股权的,因此,根据少数股权缺少
流动性的定义,可以通过研究新股发行价与上市后的交易价之间的差异来定量研
究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2)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
采用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估算缺少流动性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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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率的基本思路是收集分析非上市公司少数股权的并购案例的市盈率(P/E),
然后与同期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两类市盈率的差异来估
算缺少流动性折扣。
(3)本次评估流动性折扣测算方式的选择
本次评估同时测算了上述两种方法,但是由于非上市公司并购样本数量较
少,故选择了第一种方法进行测算。为此本次评估选取了近三年上市且截止目前
满三个月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共计 68 个样本,最终筛选了 46 个上市公
司,统计了其首发价格与上市 90 日的差异来确定流动性折扣。
经测算,本次评估确定标的股份的流通性折扣率为 27.33%。
由于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并且交易的市场价格采用的是证券交易市场上
成交的流通股交易价格,上市公司流通股一般都代表小股东权益,不代表对公司
的控股权。而本次经济行为对应的北斗智联的股权转让比例是涉及到控股权的转
让,因此需要对可比公司评估的价值进行控股权溢价调整。
本次评估采用大额股权交易溢价法确定控股权溢价,即大宗股权的转让价格
中包括正常股权价值和控制权溢价两部分,其中控制权溢价部分可以通过大宗股
权的转让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值表示,该差值除以协议公布后的市场价格即为控
制权溢价率。
经查询测算,2022 年前 120 个交易日平均的控制权溢价结果为 10.7%。本次
取整数 10%。
(四)市场法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通过价值乘数 EV/S 指标计算了标的公司的股权价值,具体如下:
根据上述计算的目标公司修正后价值乘数 EV/S,以及标的公司的收入为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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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估值
主营业务收入 198,303.13
标的公司 EV 价值 215,552.56
流动性折扣 27.33%
控股权溢价 10.00%
考虑流动性折扣及控股权溢价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172,304.82
债务 39,750.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312.52
少数股东权益 0.05
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166,866.73
非经营性资产 6,398.94
非经营性负债 9,326.02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63,939.66
根据以上评估过程,北斗智联市场法评估结果=163,939.66 万元。
六、下属子公司评估情况
(一)徐港电子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3,067.53 万
元,较账面净资产 34,475.53 万元增值 38,786.27 万元,增值率 113.14%。
本次评估对于徐港电子的评估假设与北斗智联相同。
本项目的评估目的为转让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北斗星通智联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母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采用了市
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最终采用了市场法评估结果。市场法评估结论考虑了由
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以及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本次对子公司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方法中,其中采
用了收益法评估,但未采用收益法结果,收益法评估中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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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基准日至 2028 年为明确预测期,2029 年
以后为永续期。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
益率为 2.69%,评估报告以 2.69%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贝塔系数 βL 的确定
本部分计算公式与北斗智联相同。
βU 的确定方法与北斗智联相同。
取企业自有资本结构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D/E。被评估单位评估
基准日执行的综合所得税税率为 16.6%。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 L ? ?1 ? ?1 ? t ? ? D E ? ? ? U
=1.2309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 7.18%。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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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的确定方法与北斗智联相同。评估师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
确定为 3.00%。
(5)折现率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
资本成本。
K e
? R f
? ? ? MRP ? Rc
=13.53%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平均年利率为 3.8%,将上述确定的参数
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 ? E D ? E
=11.4%
(6)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
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与明确预测期相同。按以下公式确定: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 ? E D ? E
K e
? R f
? ? ? MRP ? Rc
? ? ?1 ? ?1 ? t ? ? D E ? ? ? U
在计算过程中,D/ E、E/(D+ E)、D/(D+ E)均按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
结构确定。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得出永续期折现率 r 为 11.4%。
(1)营业收入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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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车载 GPS 导航产品、车载影音娱乐产品、
汽车音响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型企业,公司于 2003 年通过 ISO9001:2000 质
量体系认证,2007 年推行 ISO/TS16949 体系认证,并通过世界权威认证机构德
国 TUV 文审。公司成立以来,一方面不断加大产品设计研发投入、另一方面严
格按 ISO/TS16949 质量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同时,聚集了一批在汽车电子行业近
增长,并陆续建立了自己的模具、塑胶、五金制造企业,并在重庆市建立自己的
生产基地。
公司研发核心骨干拥有 Global 企业多年工作经验。公司通过 CMMI-3 认证,
在软件研发和项目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能力承接高级别汽车软件工程
开发项目。
主要生产基地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
家级 CNAS 检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
矿业大学等开展合作,实施省、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 10 余项,在原有 GPS
导航技术基础上,研发出的高精度北斗定位导航技术,定位范围精准度可达 0.2
度/1M 基线,打破汽车中控系统技术垄断。
徐港电子的收入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 至 5 月份
多媒体车载娱乐终端系统 68,451.79 133,551.41 185,311.33 75,557.91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近年企业收入状况良好,连年递增,且增幅比例较高。
对被评估单位未来销量及单价的预测主要依据被评估单位已经获得的项目
情况,同时结合企业提供的未来经营计划进行。
销量的预测,由于近年持续增长,并且增长比率较大,销量以 2023 年销量
为基础,2024 年增长 10%,之后预测年度增长率基本递减 2%,销售价格近年较
为稳定,按照基准日平均单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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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多媒体车
载娱乐终 122,587.44 211,901.14 228,853.23 242,584.43 252,287.80 257,333.56 257,333.56
端系统
合计 122,587.44 211,901.14 228,853.23 242,584.43 252,287.80 257,333.56 257,333.56
(2)营业成本预测
营业成本主要由材料费、人工费、动力费、制造费、折旧构成。其中:材料
费、动力费和制造费与被评估单位的销售收入呈正相关,未来预测时根据被评估
单位的历史发生情况及营业收入情况进行预测。
折旧费根据被评估单位现有生产类固定资产及未来新增生产类固定资产,按
照被评估单位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额进行预测。
人工费按照被评估单位所需的制造人员人数及单位员工工资情况进行预测,
根据现场了解,被评估单位在现有产能情况下的制造人员人数为 772 人,随着业
务的开展,员工人数会有所增加,具体增加人数如下:
项目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稳定期
人员数量 800 820 820 820 820 820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多媒体车
载娱乐终 120,736.37 208,310.94 224,650.41 237,959.47 247,301.09 251,709.22 251,709.22
端系统
合计 120,736.37 208,310.94 224,650.41 237,959.47 247,301.09 251,709.22 251,709.22
(3)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评估对象执行的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按照销售收入的 13%收取。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城建税 95.00 113.97 129.25 140.51 146.56 152.27 152.27
教育费附加 40.72 48.84 55.39 60.22 62.81 65.26 65.26
地方教育费附加 27.14 32.56 36.93 40.15 41.88 43.51 43.51
房产税 26.73 45.82 45.82 45.82 45.82 45.82 45.82
土地税 7.28 12.48 12.48 12.48 12.48 12.48 12.48
印花税 39.58 68.47 73.95 78.38 81.46 82.98 82.98
合计 236.45 322.14 353.81 377.55 391.02 402.31 402.31
(4)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包括人工费、业务招待费、运杂费、市场推广费、质量成本、差旅
费和其他费用,历史年度销售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68,451.79 133,551.41 185,311.33 75,557.91
销售费用合计 808.64 1,313.61 1,521.22 898.16
工资费用 494.64 681.10 806.82 470.48
办公费 0.07 0.31 - 0.12
报关商检费 0.43 - - -
部门通用费用 - - - 0.01
差旅费 2.87 2.11 2.38 1.57
差旅费 17.44 1.29
产品索赔费 - - 0.93 9.67
车辆使用费 0.74 2.59 3.15 0.68
低值易耗品摊销 - 0.02 - 0.07
会员费 - -0.01 0.07 -
检测费 - -0.01 - -
进出口报关杂费 - 0.78 2.53 0.93
其他费用 17.23 0.11 16.08 10.94
市场推广费 -53.99 74.35 240.68 67.9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5 月
市内交通费 0.05 0.21 0.25 0.12
通讯费 0.15 0.17 0.19 0.09
外协费 15.84 9.84 13.50 13.91
物料消耗 75.49 614.88 436.62 110.69
业务招待费用 70.99 70.79 82.86 47.51
运输保险费 0.36 - - -
运杂费 0.81 2.33 2.56 1.97
招待费 3.93 7.83 11.50 8.51
折旧 0.10 0.47 0.45 0.19
质量成本 161.50 -155.54 -99.33 152.73
业务招待费、市场推广费、差旅费等费用与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情况呈正相关,
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费用发生情况及未来年度收入增长情况进行测算。
质量成本:包括索赔费(产品质保费)、维修费等,2022 年开始已经和物
料消耗合并,不再单独预测。
物料消耗:按照销售收入 0.2%测算。
人工费按照被评估单位所需的销售人员人数及员工工资情况进行预测,根据
现场了解,被评估单位在现有产能情况下的销售人员人数为 88 人,未来年度根
据业务需求安排销售所需人员,人均工资按照当地市场收入水平进行预测,以后
年度每年适当考虑一定涨幅。
经实施以上分析,销售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销售费用合
计
工资费用 666.07 1,198.92 1,258.87 1,321.81 1,387.90 1,387.90 1,387.90
办公费 0.5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差旅费 2.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车辆使用费 2.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进出口报关
杂费
其他费用 13.00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市场推广费 95.17 164.65 177.83 188.50 195.90 199.54 199.54
市内交通费 0.3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通讯费 0.2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外协费 15.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物料消耗 263.84 456.45 492.97 522.55 543.08 553.17 553.17
业务招待费
用
运杂费 2.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招待费 10.00 18.00 18.00 18.00 18.00 18.00 18.00
(5)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是被评估单位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
租赁费、职工薪酬、税金、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咨询服务费、长期待摊费、折
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等,历史年度管理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68,451.79 133,551.41 185,311.33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5.68% 4.89% 4.67%
管理费用合计 3,885.77 6,536.07 8,649.16
租赁费 61.77 61.01 261.06
职工薪酬 569.53 841.05 901.31
业务招待费用 27.07 41.61 62.49
办公费 3.39 4.67 31.13
咨询服务费 73.55 2.59 40.47
固定资产折旧 38.42 421.65 257.81
无形资产摊销 218.39 37.20 62.09
研发费用-折旧 112.41 260.72 416.62
研发费用-人工 1,441.74 2,593.17 3,339.25
研发费用-其他 1,012.42 1,884.91 1,560.54
车辆使用费 12.28 13.25 16.17
外协费 146.35 225.19 101.43
期权费 - 1.31 100.50
差旅费 9.84 7.00 14.6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通讯费 25.37 - 23.14
低值易耗品摊销 60.13 54.15 1,060.25
其他费用 73.10 86.60 400.26
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咨询服务费等与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情况呈正相关,根
据市场调查及企业管理层提供的数据预测。
职工薪酬:主要为管理人员的工资,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预计管理人员员工
人数,同时参考基准日工资情况,考虑一定的增长进行预测。
租赁费:主要为设备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根据租赁合同进行预测,设备租
赁期一年。租赁期满不再租赁,房屋租赁考虑一定的租金上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房屋维修及改造费用的摊销,根据实际发生额在剩余
期限内摊销。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在分析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管理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状况及被评估单位的会计核算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预测。
期权费:暂时没有新的期权计划,未来年度不单独测算。
经实施以上分析,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名称 6-12 月
营业收
入
管理费
用合计
租赁费 20.35 36.62 36.62 36.62 38.45 38.45 38.45
工资及
福利费
业务招
待费用
办公费 6.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咨询服
务费
无形资
产摊销
差旅费 8.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车辆使 6.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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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名称 6-12 月
用费
低值易
耗品摊 15.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销
审计咨
询费
市内交
通费
水电费 8.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通讯费 6.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外协、
检测费
维修费 39.47 89.70 89.70 89.70 89.70 89.70 89.70
物料消
耗
物业费 42.05 72.09 72.09 75.70 75.70 75.70 75.70
运杂费 2.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招聘费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折旧 116.07 197.97 197.97 197.97 197.97 197.97 197.97
(6)研发费用
包括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在分析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管理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状况及被评估单位的会计核算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预测。
人工费用:主要为研发人员的工资,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预计研发人员员工
人数,同时参考基准日工资情况,考虑一定的增长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研发费用合计 3,402.65 6,864.12 7,067.34 7,280.11 7,514.73 7,515.42 7,515.42
租赁费 132.47 238.44 238.44 238.44 250.36 250.36 250.36
工资及福利费 2,230.26 4,014.48 4,215.20 4,425.96 4,647.26 4,647.26 4,647.26
业务招待费用 14.43 31.13 33.62 35.64 37.04 37.72 37.72
办公费 6.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差旅费 18.71 17.31 17.31 17.31 17.31 17.31 17.31
车辆使用费 6.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低值易耗品摊
销
会员费 28.41 48.70 48.70 48.70 48.70 48.70 48.70
检测费 300.63 515.37 515.37 515.37 515.37 515.37 515.37
市内交通费 1.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水电费 25.12 43.06 43.06 43.06 43.06 43.06 43.06
通讯费 6.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外协、检测费 80.80 738.67 738.67 738.67 738.67 738.67 738.67
维修费 50.00 47.03 47.03 47.03 47.03 47.03 47.03
物料消耗 242.26 687.29 687.29 687.29 687.29 687.29 687.29
物业费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运杂费 1.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折旧 151.16 257.82 257.82 257.82 257.82 257.82 257.82
IT 服务费 37.33 63.99 63.99 63.99 63.99 63.99 63.99
(7)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为手续费。
手续费根据企业历史发生情况及收入增长情况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财务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 至 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财务费用合计 18.72 23.14 24.99 26.48 27.53 28.04 28.04
(8)所得税预测
本次评估按照未来的营业利润情况进行预测所得税。
其中,假设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6.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
经实施以上分析,所得税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 至 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3 年 6 至 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所得税 316.25 387.54 603.47 746.40 795.48 886.58 886.58
合计 316.25 387.54 603.47 746.40 795.48 886.58 886.58
(9)折旧预测
固定资产折旧是根据企业申报的资产状况,并根据企业的会计核算政策及通
过分析企业未来投资计划在进行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折旧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 至 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折旧费用 1,291.49 2,208.28 2,208.28 2,208.28 2,208.28 2,208.28 2,208.28
(10)摊销预测
无形资产摊销是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状况,并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会计
核算政策及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未来投资计划在进行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基础上
进行的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摊销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6 至 12 月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摊销额 603.62 1,127.16 947.61 844.59 844.59 844.59 844.59
(11)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被评估单位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
金,即为保持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
现金、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
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被评估单位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
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
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额,原
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有的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
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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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货币资金=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周转率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其中,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与经营生产相关的其他应
收账款等诸项。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其中: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以
及与经营生产相关的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在测算存货周转率和应付账款周转率是剔除了折旧等非付现成本的影响。
根据对被评估单位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
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
资金增加额。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运资金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营运资本 25,893.88 35,092.61 37,850.58 40,093.25 41,665.19 42,420.97 42,420.97
营运资金
变动
(12)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
加的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
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经实施以上分析,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固定资产 58.04 161.82 2,297.72 0.00 0.00 0.00 3,526.58
开发支出 5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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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558.04 161.82 2,297.72 0.00 0.00 0.00 3,526.58
(13)永续期收益预测及主要参数的确定
永续期收益即终值,股权终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R
?1 ?
?n
n ?1
Pn ? ? ? r
?r ? g ?
式中:
r:折现率
R n ? 1 :永续期第一年现金流
g :永续期的增长率
n:明确预测期第某年
长,故 g 为零。
主要调整包括:
(1)折旧&摊销费:由于会计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考虑折
旧货币时间价值对预测年后的折旧进行调整,确定预测年后每年的折旧、摊销费。
具体评估思路为:①将各类现有资产按年折旧额按剩余折旧年限折现到预测末现
值;②再将该现值按经济年限折为年金;③将各类资产每一周期更新支出对应的
年折旧额按折旧年限折现到下一周期更新时点再折现到预测末现值;④将该现值
再按经济年限折为年金;⑤将②和④相加得出永续期折旧、摊销费。
(2)资本性支出:永续年资本性支出是考虑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
各类资产经济年限到期后需要更新支出,但由于该项支出是按经济年限间隔支出
的,因此本次评估将该资本性支出折算成年金,具体测算思路分两步进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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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将各类资产每一周期更新支出折现到预测末现值;第二步,将该现值年金化,
预测年后每年的资本性支出为 3,526.58 万元。
则预测年后按上述调整后的现金流量 Rn+1 为 10,527.82 万元
(14)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营业
收入
营业
成本
税金
及附 236.45 322.14 353.81 377.55 391.02 402.31 402.31
加
销售
费用
管理
费用
研发
费用
财务
费用
营业
利润
利润
总额
所得
税
净利
润
息前
税后
利润
EBIAT
(营
运资
-3,724.11 -9,198.73 -2,757.97 -2,242.67 -1,571.94 -755.77 0.00
金的
变化)
(长
期经
营性
资产
的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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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稳定期
折旧+
摊销-
资本 1,337.06 3,173.63 858.17 3,052.88 3,052.88 3,052.88 -473.70
性支
出
无杠
杆自
由现 2,084.23 1,479.25 7,080.42 10,825.82 11,965.76 13,298.63 10,527.82
金流
小计
(15)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
资产价值为 85,451.81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永续年
现金流 2,084.23 1,479.25 7,080.42 10,825.82 11,965.76 13,298.63 10,527.82
折现率 11.40% 11.40% 11.40% 11.40% 11.40% 11.40% 11.40%
折现年限 0.29 1.09 2.09 3.09 4.09 5.09
折现系数 0.97 0.89 0.80 0.72 0.64 0.58 0.52
折现值 2,019.30 1,315.56 5,652.53 7,758.17 7,697.58 7,679.55 53,329.12
折现值和 85,451.81
(1)溢余资产 C 1 的分析及估算
溢余资产、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负债。
评估基准日账面溢余资金为 0.00 万元。
(2)非经营性资产 C 2 的分析及估算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
货币资金(溢余) 8,424.25 8,424.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溢余) 133.58 133.58
其他应收款(溢余) 5,126.50 5,126.50
其他流动资产(溢余) 182.23 182.23
递延所得税资产(溢余) 981.15 981.15
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14,847.72 14,847.72
其他应付款(溢余) 15,138.12 15,138.12
预计负债(溢余) 72.53 72.5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溢余) 994.06 0.00
溢余及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16,204.71 15,210.64
’
(3)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 的估算及分析
本次对徐港电子采用合并数据评估,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1)企业整体价值 V 的计算
’
V= P + C 1 + C 2 + E
= 85,451.81+0.00+(14,847.72 -15,210.64)+0.00
= 85,088.89 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 D 的确定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账面价值 12,021.36 万
元,评估价值 12,021.36 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E 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E = V - D
=85,088.89-12,021.36
=73,067.53 万元。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其他控股子公司评估结果
标的资产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的评估结果见本章之“四、收益法评估说明”之
“(六)其他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之“3、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
’
权益工具投资 E 的估算及分析”部分。
七、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八、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北斗智联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
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投资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本报告书所称“评估价值”系指评估师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
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
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报告书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
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
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报告书中的使用的以万元为单位数据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计算后与
相关数据存在尾差情况,系电脑进行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不影响评估结果
的使用。
(四)本次评估结论中,市场法考虑了由于控股权溢价,以及委估股权流动
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整体收益法及北斗星通智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采用的
资产基础法未考虑控股权溢价以及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在资产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
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六)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中部分专利与他人共有,
具体如下表: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日期 类型
音频功率调节系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0 1 发明
及汽车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口短路保护装置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0 2 实用
统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0 2 实用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双 MIC 单 ADC 接 ZL 2020 2 实用
口的检测电路 2485989.3 新型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导航升级辅助 ZL 2020 2 实用
电路和交通工具 2509387.7 新型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锁紧机构及多媒体 ZL 2020 2 实用
播放器 2617841.0 新型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种车载主机及汽 ZL 2020 2 实用
车 2619315.8 新型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种车载仪表罩壳 ZL 2020 2 实用
及汽车 2639407.2 新型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车载电子电容触控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0 2 实用
统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抗干扰装置及多媒 ZL 2020 2 实用
体设备 2750512.3 新型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汽车导航的话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0 2 实用
其汽车导航装置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汽车导航的防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0 2 实用
导航装置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L 2020 3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载多媒体播放器 外观
(8 寸屏一体机) X 设计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载多媒体播放器 ZL 2020 3 外观
(12 寸屏一体机) 0623568.5 设计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载多媒体播放器 ZL 2020 3 外观
(7 寸屏一体机) 0624430.7 设计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L 2020 3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外观
X 设计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日期 类型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0 3 外观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载中控显示屏 ZL 2020 3 外观
(悬浮式) 0623567.0 设计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用仪表升级装置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及系统 2069566.8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莫 新型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多路摄像头电源检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头电源检测系统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组合仪表及汽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车 2112832.0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莫 新型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载播放器一体机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及汽车 2168238.3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莫 新型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载 USB 接口装置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和车载系统 2242730.0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莫 新型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触摸屏壳体及粘合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组件 2252060.0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莫 新型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车载播放器氛围
ZL 2021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汽车
软件有限公司
车载多屏显示电路 ZL 2021 2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实用
和车载多屏显示系 2369263.8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新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日期 类型
统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莫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1 3 2021/12/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外观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ZL 2021 3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外观
软件有限公司
无线电子车牌、其
ZL 2015 1 宿迁学院、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 发明
统
一种 T-BOX 仪表盘 ZL 2018 1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
宿迁学院 专利
置 X
一种 T-BOX 用发动
ZL 2018 1 宿迁学院、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 发明
装置
一种 T-BOX 后备箱 ZL 2018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隔板固定结构 1606219.6 宿迁学院 新型
一种 T-BOX 机动车 ZL 2018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碰撞自动报警装置 1607138.8 宿迁学院 新型
一种悬浮式车载 ZL 2018 2 2019/10/1 宿迁学院、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 实用
TBOX 1967514.4 1 有限公司 新型
一种 T-box 机动车 ZL 2020 2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实用
碰撞自动报警装置 0437149.7 宿迁学院 新型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北斗远程监控终端 2021SR01
软件系统 02993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车机倒车画面快速 2021SR01
加载系统 02994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江苏北斗星通车载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令行集成测试系统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一种导航仪激活码 2021SR01
写入方法 APP 02998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北斗基于 FWK 的 2021SR01
主题适配程序 07484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车载语音资源文件 2021SR01
差分包功能系统 07485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日期 类型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双核异构处理器安 2021SR01
全加密系统 07486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倒车轨迹线绘制软 2021SR01
件 07487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CAN 总线驱动层交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Android P 快速倒车 2021SR01
系统 07489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江苏北斗车载多媒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活系统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导航仪测试 APP 系 2021SR01
统 07496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Android P Mic 共享 2021SR01
方案系统 07498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江 苏 北 斗 基 于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厂电检流程程序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一种惯性导航中间 2021SR01
件软件 07500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江苏北斗安卓平台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计软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音频输出功率调试 2021SR01
软件 11507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基于 Tbox 的远程诊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基 于 tinyalsa 和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发声软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江苏北斗车载陀螺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能系统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基于 ST 单片机的 2021SR01
车载 MP3 软件 11514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日期 类型
基于 RH850D1M 平
台 ITRON 嵌入式系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变化自动调整 HUD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图像亮度程序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V2X 通信后台监控 2021SR01
软件 11524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基于安卓的手势识 2021SR01
别系统 11525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基于瑞萨 RL78 平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示屏显示程序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车载多媒体扫描软 2021SR01
件 11527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基于 Linux 系统的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统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车辆故障码高效检 2021SR01
测存储技术软件 11530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提升多媒体娱乐系 2021SR01
统音质算法软件 11531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多媒体导航高效数 2021SR01
字功放系统 11698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多媒体导航收音弱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软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江苏北斗安卓平台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软件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权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基于 CGI 仪表 HMI 软件
件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基 于 SPHE8368U 2021SR21 2021/12/2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的手机互联软件 60622 6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基 于 SPHE8268K 2021SR21 2021/12/2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的车载蓝牙软件 60623 6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著作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日期 类型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基 于 SPHE8268K 软件
软件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基 于 AC7815 的 软件
软件系统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基于 GL3142X 的车 2021SR21 2021/12/2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载 DAB 软件 61334 7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基于 s6j3400 的 can 2021SR21 2021/12/2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软件设计软件 61336 7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玉衡 RTK 运维管理 2021SR21 2021/12/2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平台 61412 7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基于 QD+仪表 HMI 软件
件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高精度数据服务平 2022SR02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台 48862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基于 AVM 的智能 2022SR03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相机软件 59925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在内核实现的倒车 2022SR03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辅助系统软件 60066 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奥莫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权
软件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权
软件有限公司
车载行车摄像头监 2020SR07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软件
控管理系统软件 35916 宿迁学院 著作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日期 类型
权
软件
车载充电器智能控 2020SR07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制系统软件 36562 宿迁学院
权
软件
T-BOX 机动车碰撞 2020SR07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自动报警装置 36656 宿迁学院
权
远程控制的 T-BOX 软件
软件 权
软件
基于 T-BOX 的追踪 2019SR02 宿迁学院、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
与定位系统 78046 有限公司、王志超
权
软件
基于 T-BOX 的车辆 2019SR02 宿迁学院、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
运行报告生成系统 78039 有限公司、卞利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号)第十五
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
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
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多项专利资产,北斗智联均未与其他专利权人签署具
体的约定协议,目前也均为无偿使用。此外,涉及到的其他专利人,其中北京远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斗智联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99.9975%),江苏北斗
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及奥莫软件有限公司为北斗智联全资下级单位,宿迁学
院、王志超、卞利均为外部第三方。
对上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归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
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
(七)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
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
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量较大的设备和部分存货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对其余设备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
进行抽查。
产均在香港,其申报账面资产为 5,865.11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915.44 万元,实
物资产 175.91 万元,实物资产占申报资产总额比例很小,为少量的原材料,资
产评估师未到香港进行实地核查,主要通过照片、询问到场人员和电话调查等替
代程序进行了核实,评估结论是在依据企业申报的、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作为基础
做出的。
九、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
的影响
上海车易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易测”)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登记,因此评估报告中未考虑该收购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企业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
的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
意见:
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天健评估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
企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的相关工作。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机构实际评
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对标的企业采用收益法、市
场法进行了评估,鉴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
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
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
的企业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25,290.00 万元,交易标的为北斗星通持有的北斗智
联 15%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允,整个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
估定价公允。
(二)本次交易标的企业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标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根据天健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健评估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标
的企业北斗智联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评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中,天健评估在收益法中采用了国际通行的 WACC 模型对折现率进行测算,测
算过程中天健评估对 WACC 模型相关参数的选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
估法》、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天健评估在本次评估
中对预测期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算主要根据北斗智联
历史经营数据、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评估机构对其成长性的判断进行的测算,详细
预测结果参见本章之“四、收益法评估说明”。天健评估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真
实准确,使用的预测期收益参数具有相关计算依据,对北斗智联的业绩成长预测
较为稳健、合理,测算结果符合北斗智联未来经营预期。
对标的企业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分析参见“第八
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
讨论与分析”。
本次评估体现了标的企业的经营特点,结合标的企业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
情况、行业地位及竞争力等因素分析,本次评估的依据合理。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
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
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尚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迹象,
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指标对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在收益法估值过程中,假如各修正指标上下浮动 5%,10%时,评估结果变
化对估值影响敏感性分析具体如下:
修正指标/浮动比例 -10% -5% 0% 5% 10%
智能座舱产品平均销售单价 -185,193.68 -10,619.92 150,698.80 300,160.96 448,213.11
智能座舱产品销量 53,969.37 108,890.77 150,698.80 198,068.37 245,144.58
半成品或原材料平均销售单价 142,210.21 145,486.83 150,698.80 156,917.07 163,135.33
半成品或原材料销量 150,931.79 150,815.30 150,698.80 150,582.31 150,465.82
开发服务收入 148,593.67 149,646.24 150,698.80 151,751.37 152,8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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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指标/浮动比例 -10% -5% 0% 5% 10%
永续期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 150,685.73 150,692.27 150,698.80 150,705.34 150,711.87
永续期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 150,667.26 150,683.03 150,698.80 150,714.58 150,730.35
折现率 167,531.50 158,647.96 150,698.80 143,549.55 137,090.20
(五)标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控制标的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
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六)本次标的企业定价公允性分析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 市盈率 市净率
电子设备及加工、行业专用软件、汽车及
零配件经销、专用设备与零部件
车身及外观设备、电子元器件、系统集成
服务、专业咨询服务
均值 120.21 4.09
标的企业 - 3.26
本次交易中,标的企业持续亏损无法适用市盈率,标的企业市净率为 3.26,
低于可比公司的均值。考虑到标的资产目前尚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利润尚未转正,
且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受限,标的企业市净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具有合理性。
综上,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企业估值具有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
易作价的影响
上海车易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易测”)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登记,因此评估报告中未考虑该收购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23)第 1402 号),北斗智联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163,939.66 万元。双方以上述评估结论为基础,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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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的 15%标的股权定价为人民币 25,290.00 万元(对应 100%股权价值为
异。
综上,评估结果与交易对价中对应的股权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十一、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天健评估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
企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
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的相关工作。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机构实际评
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对标的企业采用收益法、市
场法进行了评估,鉴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
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
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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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25,290.00 万元,交易标的为北斗星通持有的北斗智
联 15%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允,整个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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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司与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签署方在北京市签署了《北斗星通
(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斗星通智联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本节内容中,“本协议”指《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指重庆北斗,乙方指华
瑞智联,以上双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 74,846.1149 万元,其
中重庆北斗持有标的公司 24,858.2400 万元的出资(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资(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15%)转让给华瑞智联。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3)
第 1402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
价值为人民币 16.39 亿元,标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46 亿元。
双方以上述评估结论为基础,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定价为人
民币 25,290 万元(大写:贰亿伍仟贰佰玖拾万元整)。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由华瑞智联以货币方式、按下列条件分两期支付给重
庆北斗:
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55%(以下简称“首笔股权转让款”),即人
民币 13,909.50 万元:
(1)本次交易已取得标的公司除甲乙双方外其他全体股东关于同意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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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以及同意放弃行使其对标的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及/或任何可能影响本次交
易的权利的书面文件;
(2)本次交易己取得北斗星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3)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双方签署的本次交易相关文
件已由双方适当签署。
(4)本协议中双方的陈述与保证自评估基准日且持续至首笔股权转让款支
付日均是真实、准确的,且不具有误导性;
(5)自评估基准日至首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日未发生任何对标的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但因标的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如采购、销售、生产、
研发、技术合作等)导致不利影响或损失的情形不在此列;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首笔股权转让款的《付款通知函》。
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45%(以下简称“剩余
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11,380.50 万元:
(1)标的公司已就将标的股权登记至乙方名下事宜,及按照《股权转让协
议》规定的公司治理架构的调整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2)甲方履行全部交割义务并向乙方递交满足全部交割条件的交割完成确
认函和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付款通知函》。
(四)资产交付的时间安排
成标的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为办理标的股权的过户及变更登记而需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递交的各项文件,并共同促使标的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工持股平台联智汇益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
(1) 联智汇益作为标的公司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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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指派的代表徐林浩持有联智
汇益 56.496%的股权,乙方指派的代表薛许光持有联智汇益 43.504%的股权。乙
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后五(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安排其代表调整对联
智汇益的持股比例并签署联智汇益股权转让协议,即调整后甲方或甲方代表、乙
方或乙方代表分别按交割后甲乙双方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持有联智汇益
股权(甲方或甲方代表持有联智汇益 30.98%的股权,乙方或乙方代表持有联智
汇益 69.02%的股权)。
(2)双方同意在联智汇益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且在交割日后十日内,安排双
方或双方指派的代表对联智汇益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交联智汇益股东会审批,
并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和安排
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不因过渡期损益进行调整。
因此,标的企业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导致股东权利的增减,由工商变更后
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双方同意,在过渡期内:
(1)为共同维护标的公司团队和治理结构稳定,实现标的公司平稳过渡,
双方应提前就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磋商;
(2)甲方不以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它权利负担,
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外
的任何第三方,不得以增资或其他方式引入除乙方外的投资者,不得作出股权转
让、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4)在标的公司董事会改组前,甲方应严格控制其及其关联方与标的公司
之间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如发生甲方
及其关联方对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甲方及标的公司应第一时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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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乙方。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相应损失;
(5)甲方应及时将有关对标的公司及其股权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6)鉴于涉及到北斗星通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前置审批流程尤其关键,甲
方需将相关审批进度及时完整通知乙方。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1)乙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后五日内,标的公司将启动重组董事会和监
事会。重组后的标的公司董事会共五个董事席位,其中甲方有权提名两名董事,
乙方有权提名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董事担任;监事会共五个监事席位,
甲方有权提名一名监事,乙方有权提名一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提名,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标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董事会履行聘用程序。
(2) 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后五日内,完成前述变更标
的公司治理架构的相关文件的签署,双方应督促和安排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签署相
关文件。该等董事、监事提名应提交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甲乙双方应当在股东
会上按照上述原则发表意见及行使表决权,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原则所行使的表决
权无效。
本次交易系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标的公司与其目前员工
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七)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变更、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视为签署。
其中,涉及(1)标的股权及交易价格、(2)交易款项支付与交割中除股东
回购义务和标的公司担保及财务资助义务的调整部分、(3)标的公司的人员安
置、(4)交割日后义务的调整的条款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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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获得北斗星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获得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必要程序;
(5)双方已取得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承诺函。
其余条款于协议签署日即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方式变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
形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修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一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本协议;
(3)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如本次交易终止,就标的公司的银行担保、财务资助、回购义务(如有,以
下合称“股东义务”)等而言,双方同意,双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15 日内,签
署或督促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将股东义务的承担比例调整到双方按照相对股权
比例承担,即甲方承担 56.496%,乙方承担 43.504%。
(八)交割日后义务
康发展。
财务及业务支持、后续合作机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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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需要进一步使用房屋或厂房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购买或租赁重
庆智能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81 号的重庆智能产业园内房
屋或厂房。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遵守其与重庆智能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或买卖合
同项下的全部约定。甲方承诺,对于目前标的公司承租的重庆智能厂房等不动产,
在未来续租或标的公司产能扩张有进一步租赁物业需求时,甲方促使重庆智能在
同等商业条件下给予标的公司优先续租及优先租赁重庆智能产业园内空置房屋
和厂房的权利。
控股子公司有权使用“北斗星通”字号用于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具体以北斗星
通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企业名称字号使用许可合同为准。若标的公司不
当使用,给北斗星通品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北斗星通有权提前收回。
双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应当将员工持股激励计划未授予完毕的股权
分配完毕,被激励人员名单和数量应经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讨论通过后提交董
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如交割日前未能授予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交割
日后三十(30)日内分别按照 56.496%和 43.504%的比例收回,即由联智汇创按
原授予价格(0.5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待分配股权分别转让
给甲方、乙方,联智汇创应分别与甲方、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和标的公司,确保标的公司的信息系统与甲方的信息系统实现独立,并完成信息
系统数据迁移等相关工作。
联方不会:
(1)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开展或从事任何与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具有竞争
性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劝诱或试图劝诱标的公司的任何供应商、客户停止向标的公司的供应、
采购或者限制或改变向标的公司供应或采购的条款;
(3)劝诱或试图劝诱标的公司的任何员工与标的公司解除聘用关系或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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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关联方)建立聘用关系;
(4)利用、使用与标的公司或者其客户或供应商经营或事务有关的任何秘
密或保密性质的信息。
联方、标的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开展或从事任何与甲方、北斗星通及
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九)税项和费用
双方应依法承担各自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而根据适用法律法规需向有关税
务主管机关支付的各项税费。
双方各自承担与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和交易相关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各自聘请的财务顾问、法律服务、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费用。
(十)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1)按照标的公司于 2022 年 6 月与全体股东(其中宿迁知来常兴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重庆中科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厦门厚达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财务投资人”)及北斗星通、华瑞世纪签订的《股东
协议》的约定,当约定的回购触发事件发生时,北斗星通和华瑞世纪需按照甲方
与乙方的相对持股比例(即 56.496%与 43.504%)向财务投资人履行回购义务。
(2)双方承诺,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并促使标的公
司及全体股东与北斗星通及华瑞世纪另行签订标的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该
补充协议应约定,北斗星通仅按照甲方在交割日后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
下简称“绝对持股比例”)向财务投资人承担回购义务,华瑞世纪应承担剩余比
例的股东回购义务。双方承诺上述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北斗星通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后生效。
(3)如上述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未能签署而本次交易仍继续完成的,则在
财务投资人依据股东协议要求北斗星通承担回购义务时,针对该等回购义务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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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甲方对标的公司绝对持股比例的部分,乙方及华瑞世纪承诺主动向财务投资
人履行该部分对应的回购义务;如北斗星通实际承担的回购义务超过届时甲方的
绝对持股比例的,则乙方及华瑞世纪应就该超出部分,按照北斗星通实际回购的
对价回购超出部分的标的公司股权,但因北斗星通迟延履行回购义务产生的违约
责任(包括迟延履行金等)由北斗星通自行承担。
(1)对于本协议签署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生效的银行授信、贷款等融
资,如该等银行授信、贷款由甲乙双方或双方的关联公司提供了担保(包括抵押、
质押、保证),且涉及的双方及双方关联公司对银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能按照
新的绝对股权比例调整的,则双方应当或促使其关联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同时签署
反担保协议,约定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北斗星通应按照甲方在交割日后对标的公
司的绝对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对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北斗星通对超出绝对持
股比例所承担的担保责任部分,乙方承诺以甲方认可的且具备担保能力的乙方关
联公司向甲方或北斗星通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交割日至上述各笔银行授
信、贷款等融资对应的担保责任到期日。双方承诺上述反担保协议在本次交易的
交割日起生效。
(2)本协议签署后,对于标的公司新发生的银行融资担保及/或财务资助,
双方同意,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担保责任或财务资助比例应为甲方
在交割日后对标的公司的绝对持股比例,即 18.21%。后续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
动导致甲方对标的公司的绝对持股比例变化的,双方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十一)违约责任条款
或违反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
违约方继续履行,亦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付违约金,金额为本次交易价款总额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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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
计算方式为“应付未付股权转让款×逾期天数×1%÷30”,但逾期天数应以 60 天
为限,超过 60 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本次交易最晚不得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割。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该期
限内本次交易尚未交割,乙方有权单方面:(i)随时、无条件终止本次股权转
让的交易,或(ii)要求甲方继续执行本次交易。
a.若乙方行使选择权(i),在乙方向甲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的十(10)日内,
甲方需向乙方退回所有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向乙方支付资金成本,计算方式
为资金成本=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甲方实际占用该款项天数×1%÷30。
b. 若乙方行使选择权(ii),自前述交割日期限的最晚要求日起至实际股权
交割日止,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交割延迟,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资金成本,计算方
式为资金成本=本次交易价款金额 2.5290 亿元×实际用款天数×1%÷30,前述实际
用款天数指前述交割日期限的最晚要求日(不含)至本次交易实际股权交割日
(含)期间的自然日天数。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交割(包括逾期交割)或本协议不能继续
履行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如前述客观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双方
应友好协商本协议终止事宜。
支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主张权利产生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向守约方作出全额赔偿。
交易对手方的资料,如因乙方提供资料不实或不完整造成本次交易进度延迟,乙
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且本条第 4 款交割日的期限要求应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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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其他重要协议
根据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相关各方还将签署下列协议:
(一)《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人):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一(债务人):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二(债务人):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丙方一与丙方二合称“丙方”或“债务人”。
鉴于:
综合授信/
序号 借款人 银行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融资额度
(万元)
中信银行股
重庆分行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2023 年 BC20230328000 《融资额度
有限公司重 03 月 28 日 00116 号 协议》
庆分行
《电子商业
中信银行股 2023 渝银保贴
重庆分行 401007 号
协议》
交通银行股
宿迁分行
交通银行股 《开立银行
宿迁分行 同》
中国银行股
宿迁分行 808 合同》
以上合同合称为“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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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甲方为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如下:
序 最高保证
借款人 银行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号 金额(万元)
中信银行股 2021 渝银最保
重庆分行 号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2023 年 ZB8314202300 《最高额保
有限公司重 03 月 30 日 000002 证合同》
庆分行
中信银行股 2023 渝银最保
重庆分行 号
交通银行股
宿迁分行
交通银行股
宿迁分行
中国银行股 2023 年宿企最
宿迁分行 号
以上合同单独称为“保证合同”,合称为《保证合同》。
有鉴于此,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事宜达成
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乙方为甲方在《保证合同》项下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如以下“2、反
担保范围”所述)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甲方为履行《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为债务人
承担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及
其他相关费用。
在任何情形下,甲方在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履行的保证责任均为该保证合同对
应的主合同项下到期未清偿债权金额的 18.21%,如超出前述比例,则乙方对超
出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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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甲方向银行履行了任何保证合同项下的连带保证责任,且已向任何主合同
约定的银行债权人支付了超过前述比例金额的款项,则超出部分金额乙方应当在
收到甲方通知后 5 日内支付给甲方。
乙方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限为:自甲方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
起 3 年;若债务人已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乙方就上述债务向甲方提供
的反担保责任即时解除。
(1)就本协议鉴于条款第 2 条第 1 项《综合授信合同》及第 3 条第 1 项《最
高额保证合同》,甲乙丙三方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签订《反担保合同》,约定乙
方应按该《综合授信合同》的授信总额及期限(3 年),向甲方支付年化 0.5%
的担保费,分期按 3 年支付,且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 2022 年度(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的担保费。
(2)鉴于目前丙方一正在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变更担保
方式,由甲方全额担保调整为甲乙双方分别按照重庆北斗、华瑞智联实际持有丙
方一股权的相对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即甲方提供 56.496%的担保,乙方提供
署相关保证合同)之日起,甲乙丙三方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提前终止,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反担保费用。
(3)针对上述担保方式变更完成前的担保费,乙方应按 2022 年 1 月 17 日
《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支付,即自 2022 年 12 月 17 日起,每月担保费
用为 1.8125 万元(10,000 万元×43.5%×0.5%÷12),不足一月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本协议签署后,对于丙方一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发生的银行融资担保及/或财
务资助,双方同意,甲方按照 18.21%的比例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后续丙方一
股权结构变动导致重庆北斗对丙方一的绝对持股比例变化的,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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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
容
北斗智联各股东方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签署的原《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约定:
第 1 条 对股东协议第 2.5.1 条“回购权”的变更
财务投资人根据本协议载明的条款和条件要求北斗星通和华瑞世纪回购其所持
全部公司股权的权利(以下简称“回购权”)。为避免疑义,北斗星通和华瑞世
纪对届时要求行使回购权的财务投资人所持公司股权的回购比例明确为:北斗星
通承担百分之五十六点四九六(56.496%),华瑞世纪承担百分之四十三点五零四
(43.504%)(以下简称“约定回购比例”);若重庆北斗和华瑞智联持有公司
股权比例因本协议第 2.1 条第(2)项所述股权架构调整事项发生变动,则前述
约定回购比例将根据届时重庆北斗和华瑞智联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另行约定。”
日后,北斗星通承担百分之十八点二一(18.21%),华瑞世纪承担百分之八十一
点七九(81.79%)”。若重庆北斗和华瑞智联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则前
述约定回购比例将根据届时重庆北斗和华瑞智联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另行约定。
第 2 条 对股东协议第 2.8 条“分红优先权及优先受益权”的变更
因第三方收购、或者任一财务投资人在行使本协议第 2.3 条约定的随售权的情形
下,财务投资人对所持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进行处置,且届时财务投资人取得的
股权处置收益,小于财务投资人所处置股权对应的优先收益金额, 则重庆北斗、
华瑞智联及北斗星通、华瑞世纪应以连带的方式对财务投资人进行补偿,直至财
务投资人取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收益达到优先收益金额。”
“如果因第三方收购、或者任一财务投资人在行使本协议第 2.3 条约定的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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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权的情形下,财务投资人对所持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进行处置,且届时财务投
资人取得的股权处置收益,小于财务投资人所处置股权对应的优先收益金额, 则
重庆北斗、北斗星通及华瑞智联、华瑞世纪应分别对财务投资人进行补偿,直至
财务投资人取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收益达到优先收益金额。其中,重庆北斗和
北斗星通对补偿金额的 18.21%承担连带责任,华瑞智联和华瑞世纪对补偿金额
的 81.79%承担连带责任。若重庆北斗和华瑞智联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发生变动,
则前述比例将根据届时重庆北斗和华瑞智联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另行约定。”
容不作变更。
第 3 条 对股东协议第 3.2 条“董事会”的变更
“3.2 董事会
(1) 公司应按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组建董事会,并按照适用法律及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
(2) 公司的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重庆北斗有权提名两(2)
名董事,华瑞智联有权提名三(3)名董事,董事长由华瑞智联提名的董事担任;
(3) 在公司完成新的一轮股权融资后,财务投资人中中金科元有权向公司
委派一(1)名董事。董事会席位相应调整,但无论如何调整,华瑞智联须占有
过半数的董事会席位。
(4) 在公司完成新的一轮股权融资后,财务投资人中知来常兴有权向公司
委派一(1)名董事会观察员,前述董事会观察员有权列席参加所有董事会会议,
但不享有表决权。”
第 4 条 对股东协议第 3.3 条“监事会”的变更
“3.3 监事会
(1) 公司应按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组建监事会,并按照适用法律及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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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的监事会由五(5)名监事组成,其中,重庆北斗有权提名一(1)
名监事,华瑞智联有权提名一(1)名监事,财务投资人中北斗海松有权提名一
(1)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华瑞智联提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
召开董事会,应当于向董事发出任何通知和会议材料的同时,书面通知北斗海松
委派的监事,并向北斗海松委派的监事提供与公司向董事所提供的一致的会议议
案及与会议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 5 条 对股东协议增加第 3.4 条“财务负责人”的约定
各方一致同意,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华瑞智联委派,董事会履行聘用程序。
第 6 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为准。
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北斗星通股东大会批准股权转让交
易之日起生效。
终止。
律效力,北斗智联执二(2)份,其余各方各执一(1)份。
(三)《企业名称字号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企业名称字号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字号使用许可人(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字号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乙方一: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二: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三:北斗星通智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方合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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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企业
名称字号使用许可合同。
名称的一部分,不得作为商标、产品标识、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使用(其他用途
使用需另行获得授权许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
甲方许可其使用的字号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
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及盈利。
另行协商续订新的企业名称字号使用许可合同,如在使用期限内,乙方的企业名
称字号不再含有“北斗星通”时,则本协议即时自动终止。
斗星通”字号不代表双方有经营上的关联性,双方应各自独立经营并独立承担责
任。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外宣称其是甲方下属子公司或甲方集团范围内企
业,但可对外宣称甲方是乙方一的股东之一。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就甲、乙双方关
系的说明应当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乙方与第三方沟通交流过程中,第三方
对甲、乙双方关系产生混淆或疑问的,乙方有义务进行澄清。
商标,为避免歧义“北斗”、“北斗智联”不属于近似字号或商标。
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并终止许可,乙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担全部责任。若由此给甲方的品牌、商誉造成损害,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
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终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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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企业名称字号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再使用“北斗星通”作为企业名称
组成部分的工商登记,如逾期不能完成,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万元
直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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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家发展和
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标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
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此外,本次
交易亦不涉及环境保护报批事项。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
告期内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此外,本次交易不直接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因此,本次
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18 修订)》第三条的规
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
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
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
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
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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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无需向主管部门进
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斗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华瑞智联
出售北斗智联 15%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间接持有北斗智联 18.21%
股权,华瑞智联持有北斗智联 40.57%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为华瑞
智联,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对外投资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要求,“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
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
本次交易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
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双方签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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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协议另行约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保证相关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其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
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及
时、全面的履行了各项公开披露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
意见,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市公司通过重庆北斗直接持有的北斗智联 15%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将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参股子公司,标的
企业仍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存续,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自行享有或承
担。
标的企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质押、担保、
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
碍。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
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汽车电子业务。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打造
“云+芯”的业务模式,巩固公司芯片等基础器件领先优势和增强研发实力,构
筑差异化市场竞争力的积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市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发
展的需求,将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交易完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
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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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现
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
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
使职责,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以适应本次交易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继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最近 36 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
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各项要求
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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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本报告书中进
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符合《监管指引
第 9 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用《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之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务状况,能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且不会影
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强其独立性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
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增强持续
发展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的关联交易,
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
市公司、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独立财
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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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意见”之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相关内容。
(二)律师意见
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意见”之
“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相关内容。
六、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
[2023]0020712 号)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斗智联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评估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23)第 1402 号),评估结论如下:“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经市场
法评估,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3,939.66 万元,
较账面净资产 84,466.98 万元增值 79,472.68 万元,增值率 9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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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讨论分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5539 号和大华审字[2023]000297 号
审计报告。如无特别说明,有关上市公司的讨论与分析均以上述各期合并财务数
据为依据。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构
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426,447.48 56.05 405,639.55 56.47
非流动资产 334,407.92 43.95 312,703.76 43.53
资产总计 760,855.41 100.00 718,343.32 1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6.47%和 56.05%,占比基本维持稳定;非流动
资产分别为 312,703.76 万元和 334,407.9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3.53%
和 43.95%。
(1)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23,913.56 29.06 183,240.74 45.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4.04 0.05 188.09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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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票据 4,540.90 1.06 16,773.13 4.13
应收账款 136,504.01 32.01 81,403.59 20.07
应收款项融资 12,348.00 2.90 - -
预付款项 15,474.64 3.63 7,754.61 1.91
其他应收款 6,718.64 1.58 12,199.63 3.01
存货 122,090.53 28.63 97,000.06 23.91
持有待售资产 - - 842.03 0.21
其他流动资产 4,633.16 1.09 6,237.68 1.54
流动资产合计 426,447.48 100.00 405,639.55 100.00
货构成,上述三项流动资产的合计金额分别为 361,644.39 万元和 382,508.10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9.15%和 89.70%。
因系上市公司为抓住国产化替代和高精度领域的旺盛需求带来的积极影响而增
加备货支出,以及公司 2022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5,018,178
股,回购总金额为 15,036.2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系上市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431.92 万元,应收账款相应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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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3.91%和 28.63%。
公司为保障平稳供货,相应增加备货。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28,549.42 8.54 21,521.79 6.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552.52 10.33 39,861.26 12.75
固定资产 100,664.07 30.10 65,437.86 20.93
在建工程 13,940.87 4.17 26,683.77 8.53
使用权资产 2,407.48 0.72 1,429.26 0.46
无形资产 55,376.97 16.56 58,715.00 18.78
开发支出 16,459.54 4.92 12,685.92 4.06
商誉 63,107.78 18.87 64,082.00 20.49
长期待摊费用 2,738.58 0.82 1,762.06 0.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05.62 2.87 8,310.68 2.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05.07 2.09 12,214.16 3.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4,407.92 100.00 312,703.76 100.00
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构成,上述五项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金额
分别为 249,617.91 万元和 282,250.7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9.83%、
和 84.40%。
原因系上市公司出资战略入股昆仑北斗和国汽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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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4,552.5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75%和 10.33%。
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部分退出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收回
投资款。
因系北斗星通智能产业园结项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8.78%和 16.56%。2022 年末,无形资产较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0.49%和 18.87%。2022 年末,商誉较 2021 年
减少 974.22 万元,下降 1.52%,降幅较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负债构
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22,211.54 79.51 214,332.71 85.62
非流动负债 57,255.35 20.49 35,988.44 14.38
负债总计 279,466.88 100.00 250,321.15 1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万元,占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85.62%和 79.51%;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5,988.44 万
元和 57,255.35 万元,占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14.38%和 20.49%。
(1)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105.34 6.80 12,205.52 5.69
应付票据 28,699.15 12.92 21,458.55 10.01
应付账款 117,365.08 52.82 76,996.40 35.92
合同负债 9,185.20 4.13 23,006.80 10.73
应付职工薪酬 15,946.61 7.18 16,257.45 7.59
应交税费 6,170.58 2.78 4,444.10 2.07
其他应付款 15,483.79 6.97 49,835.93 2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255.79 4.17 10,127.96 4.73
其他流动负债 5,000.00 2.25 - -
流动负债合计 222,211.54 100.00 214,332.71 100.00
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构成,上述五项流动负债的合计金额分别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5.69%和 6.80%。
系汽车电子板块因业务需要新增短期借款 3,000 万元。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10.01%和 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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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汽车电子板块战略备货和业务增长。
因系汽车电子板块业务战略备货和业务增长。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10.73%和 4.13%。
因系 2021 年度主要客户之一为确保供应商平稳供货,提前预付货款,导致 2021
年度合同负债较大。
要原因系偿还集团外相关往来资金 23,112.81 万元以及偿还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
借款 9,761.96 万元。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6,950.00 12.14 13,325.00 37.03
租赁负债 1,746.38 3.05 500.16 1.39
长期应付款 22,690.82 39.6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29.85 2.85 - -
预计负债 2,915.47 5.09 2,259.56 6.28
递延收益 19,858.77 34.68 18,255.72 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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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64.06 2.56 1,648.00 4.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255.35 100.00 35,988.44 100.00
和递延收益构成,上述三项非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 31,580.72 万元和
整体相对稳定。
系上市公司归还中国工商银行两笔抵押借款的剩余金额;2022 年末,长期应付
款新增 22,690.82 万元,主要为股权回购义务所涉款项。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偿债
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92 1.89
速动比率(倍) 1.37 1.44
资产负债率(%) 36.73 34.85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倍和 1.92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44 倍和 1.37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4.85%和
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但仍处在合理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52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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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50 4.58
存货周转率(次/年) 2.43 3.05
注:计算公式如下: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净值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净值平均值;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54 次/年和 0.52 次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58 次/年和 3.50 次/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5 次/
年和 2.43 次/年。总体而言,上市公司已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客户销
售回款及时,存货周转正常,营运能力良好。
(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81,607.77 385,066.68
减:营业成本 266,261.92 272,518.96
税金及附加 1,825.45 1,901.64
销售费用 25,258.47 24,820.43
管理费用 43,702.81 48,437.12
研发费用 43,684.98 27,773.82
财务费用 919.47 2,185.94
加:其他收益 11,880.19 14,384.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72.33 1,807.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07.24 1,947.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6.3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264.86 -2,043.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76.74 -1,797.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9.44 3.7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651.41 19,784.05
加:营业外收入 525.03 395.58
减:营业外支出 167.25 1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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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009.19 19,994.21
减:所得税费用 677.97 579.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31.22 19,414.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21.55 20,257.22
少数股东损益 -7,190.33 -842.6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530.84 -4,667.42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862.06 14,74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058.58 15,576.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196.52 -829.76
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万元,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下降 61.33%,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上市公司处置了
in-tech 公司、东莞云通、银河微波等控股子公司,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此外
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大了高精度云服务和消费类、物联网等领域的低功耗芯片业务
及惯性导航的投入,以研发为主的战略性投入增加,费用增加导致营业利润有所
降低;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原因与前述原因一致。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毛利率(%) 30.23 29.23
净利率(%) 1.92 5.04
期间费用率(%) 29.76 26.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2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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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40
注: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力维持稳定;净利率分别为 5.04%和 1.92%,2022 年度净利率降幅较大,主要原
因系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大了高精度云服务和消费类、物联网等领域的低功耗芯片
业务及惯性导航的投入,以研发为主的战略性投入增加,费用增加导致净利率有
所降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69%和 3.32%,略有下降。
二、本次交易标的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标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标的企业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汽车行业正处于由传统汽车向智能汽车发展的转型期,各种在汽车上应
用的新技术层出不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互联网创新应用等新业态正在蓬
勃发展,在这些新技术落地变成产品的过程中,汽车电子和车联网技术的发展是
关键。
汽车电子是安装在汽车上所有电子设备和电子元器件的总称,是电子信息技
术应用到汽车领域所形成的行业,汽车零部件电气化形成了汽车电子产品。从功
能层面来看,汽车电子主要可以分为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和车载电子系统两大类
别。
随着传感器、连接器、半导体等电子元器件的生产技术不断成熟,相关电子
元器件应用于汽车工业,通过系统集成将电子设备与各个传统的汽车运行子系统
深度结合,即所谓“机电结合”的汽车电子装置,实现了模块功能的集中控制,
形成了车身电子控制系统,这是保证汽车完成基本行驶功能不可或缺的控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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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与此同时,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厂商在汽车生产中逐步配置
雷达、网络设备、导航等各类电子装置,不断提高汽车智能化、信息化和娱乐化
程度,相应产生了车载电子系统。汽车电子在整车中的应用情况如下:
名称 主要产品
发动机(动力)控制系统 电子燃油喷射装置、电子点火、电控自动变速器等
车身电 防抱制动 ABS、驱动防滑 ASR、主动悬挂控制系统、
子控制 底盘(安全)控制系统
转向系统、巡航控制系统
系统 车身控制系统(车身电子 空调控制系统、车灯控制系统、中央门锁控制系统、
ECU) 安全气囊、电动车窗、自动座椅等
车载雷达、夜视系统、全景影像系统、电子导航系
导航系统
统等
车载电
车载通信系统(遥控钥匙、天线、T-BOX、蓝牙模
子系统
娱乐与通讯系统 块等)、车机、数字视频系统(组合仪表、显示屏、
HUD)、车载网络设备等
近年来,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发展,汽车整车设计时更注重人们对于驾驶
安全性、舒适性、娱乐性等需求,功能不断丰富,汽车电子技术在汽车的应用领
域日益扩大。一方面,随着电气化部件的普及率提升、汽车工业的不断创新,汽
车电子逐步替代机械发挥作用,电子燃油喷射装置、电子点火、电控自动变速器
等车身电子控制系统逐步成为现代汽车的标准配置;另一方面,考虑到汽车舒适
性和便利性,车载通信系统、全景影像系统等车载电子系统在汽车中的应用愈发
普遍。在智能网联趋势下,汽车逐步由传统的代步工具向同时具有交通、娱乐、
办公、通信等多种功能的新一代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升级,实现车联智能网
联功能的驾驶辅助系统、车联联网系统以及智能座舱系统相关电子设备逐步成为
研发应用的重点领域之一。汽车电子系统精密程度和复杂程度均在持续提升,现
代汽车已成为高度机电一体化的产物。
当前,汽车电子技术仍在持续深化、迭代,汽车电子设备成本占比提升。随
着电子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车载电子系统取得了长足进步,车载导
航、车联网、娱乐系统和影像系统的渗透率持续提高。汽车电子技术的应用程度
已经成为衡量整车水平的主要标志。根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的预测,全球汽
车电子占整车价值比重预计将由 2020 年的 34.32%上升到 2030 年的 50%。目前,
对于不同类型汽车,汽车电子在整车成本中的占比不尽相同。由于采用电力驱动,
新能源汽车的结构有别于传统的燃油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三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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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汽车的核心功能部件,汽车电子成本占整车价值比重将进一步提升。
从全球市场来看,在汽车市场平稳增长、汽车电子设备成本占比提升、电气
化部件普及率提高以及汽车智能化、低碳化发展等多重因素驱动下,汽车电子市
场增长迅速。根据 Statista 预测,2020 年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为 2,179 亿美元,
到 2028 年有望达到 4,00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 8%左右。
汽车电子是汽车产业中的重要一环,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在国
家级汽车产业战略规划中,汽车电子始终是规划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
汽车产业的稳步增长以及汽车电子的渗透率持续提升,国内汽车电子市场将持续
快速发展,2018 年和 2019 年我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分别为 874 亿美元和 962 亿
美元,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20 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约为 1,029 亿美
元,2026 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有望达 1,486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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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 11 部委联合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指出智能汽车
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随着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广泛应用,汽车正由人工操控的机械产品加速向
智能化系统控制的智能产品转换。汽车产品功能和使用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由单纯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渐转变为智能移动空间。智能化的边界逐步从精密控制
走向提升驾驶体验,向以人为中心的智能化、个性化的用车体验发展。其中,智
能座舱是消费者体验的重要场景。根据 iHS 数据,到 2030 年,中国汽车智能座
舱市场规模将超过 1,600 亿元,中国市场份额从当前的 23%将上升到 37%,是全
球最主要的智能座舱市场。
中国汽车智能座舱市场空间(亿元人民币)
数据来源:iHS《智能座舱市场与技术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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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电子行业呈现出智能化、网联化、集成化等的新发展趋势,促
使传感器等关键部件需求日益增加及数据总线技术关键技术逐渐普及。
(1)汽车电子智能化
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在汽车上的广泛使用促使
现代汽车技术更加智能化,“人、车、环境”之间的智能协调与互动愈发频繁。
汽车控制系统智能化体现在能够主动协助驾驶员实时感知、判断决策、操控执行
上,其中“感知能力”的获取依赖于传感器和互联网提供的驾驶环境信息,电控
单元通过算法软件处理传感器信号,分析判断驾驶员的动作意图,分析车辆自身
状态和驾驶环境,最终发出控制指令,执行层根据控制器的指令协助驾驶员操控
汽车。汽车电子智能化这一趋势在自动驾驶系统中体现得尤为突出。汽车电子的
智能化,促使其所需要的高精度、高可靠性、低成本的传感器种类、数量不断增
加,并且在性能上要求其具备较强的抗外部电磁干扰能力,在严苛的使用条件下
仍能保持高精度。
(2)汽车电子网联化
越来越多的电子系统在汽车上不断应用促使汽车电子技术功能日益强大的
同时,也导致了汽车电子系统的日益复杂化,车载电子设备之间的数据通信共享
和各个系统间的功能协调变得愈发重要。利用总线技术将汽车中各种电控单元、
智能传感器、智能仪表灯联接起来构成汽车内部局域网,各子处理机独立运行,
控制改善汽车某一方面的性能,同时也为其他电子装置提供数据服务,实现各系
统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汽车网络总线技术的快速发展有望实现数据间的快速交
换与高可靠性,进一步降低成本。
(3)汽车电子集成化
单一的机电一体系统已满足不了汽车电子技术发展的需要,系统与系统之间
的一体化集成逐渐被提上议程。基于网络化的基础,集成控制系统是指通过总线
进行网络通讯实现传感器和系统的信息共享,通过控制器实现各个子系统的协调
和优化,从而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汽车电子集成化除了能加强系统
性能,还能达到降低系统总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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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竞争情况及进入壁垒
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与汽车产业的成熟度密切相关。总体而言,在全球市场
中,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汽车产业起步时间早,经过长时间的研
发投入,在汽车电子领域积累了显著的技术优势。博世、大陆、电装、德尔福(现
已被博格华纳收购)等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产品结构丰富,业务遍及全球各地,
占据了汽车电子市场,尤其是动力、安全等附加值较高的市场领域的主要份额。
同时,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通过技术和产品创新,引领着汽车电子技术的发展方
向。此外,发达国家凭借在下游整车生产和上游芯片等电子元器件领域的市场地
位,也进一步巩固了其在中游汽车电子系统集成环节的竞争优势。
际巨头控制,国内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我国本土企业通过逐步强化技
术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不断缩小与外资竞争对手的差距。近年来,国内优秀汽
车电子厂商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以德赛西威、华阳集团以及上市
公司等为代表的国内汽车电子厂商群体迅速崛起,竞争实力不断提高。部分优质
内资企业已经具备了与汽车整车厂商同步开发的能力,逐步开始进入整车厂商的
全球采购体系,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德赛西威(002920.SZ)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
务聚焦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业务群,主要产品为智能座舱域控
制器、信息娱乐系统、显示模组及系统、液晶仪表等,客户群体主要包括欧美系
车厂、日系车厂和国内自主品牌车厂等主流车企,以及与部分头部新造车势力开
展合作涵盖整车原厂配套和汽车售后市场服务领域;华阳集团(002906.SZ)主
营业务分为汽车电子、精密压铸、LED 照明等,汽车电子业务布局“智能座舱、
智能驾驶、智能网联”三大领域,主要包括信息娱乐、液晶仪表、抬头显示
(HUD)、座舱域控等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提供配套服
务;路畅科技(002813.SZ)主要从事汽车信息化、智能化及智能出行相关产品
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为智能座舱、智能辅助驾驶及车联网相关
产品,具体包括了智能车机、智能座舱、行车记录仪、360 全景环视系统、ADAS、
流媒体后视镜、无线充、数字化仪表、T-BOX 等产品,产品销售前后装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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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类型为国内外汽车生产厂家及汽车销售公司、4S 集团等。
(1)客户资源壁垒
汽车制造商对零部件配套企业的要求非常严格,一般只有通过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才能进入汽车制造商配套体系,具备成为汽车制造商供应商
的基本资格。企业在通过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后,为达到汽车制造商对企
业产品评估和验证的目的,仍需通过车厂组织的一系列严格复杂的认证程序。漫
长的认证流程不仅增加了供应商的时间成本,还对供应商日常生产经营环节提出
了很高要求,比如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水平、企业文化、产品质量控制、财务能力
等都需符合车厂要求。从最初的客户意向选择到客户需求了解,到价格谈判,再
到首次量产供货,大规模供货一般需要多年的时间。因此,对于新进入汽车电子
领域的企业,开拓客户资源,建立自身的产品销售渠道已成为汽车电子行业的进
入壁垒之一。
(2)人才壁垒
汽车对配套零部件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很高,前装供应商通常要
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雄厚的研发技术实力和先进的生产制造工艺水平,管
理人才、技术人才、生产与质量管控人才成为保证汽车电子产品质量的关键。行
业内企业管理人员往往需要具备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从一个基
层员工成长为中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而我国汽车电子产业起步
晚,目前这方面的人才较为稀缺。同时,汽车电子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更新
换代较快,需要储备大量软件、电子、通信、传感、工业设计、结构设计和工程
设计等领域的专业研究开发人才,由于我国汽车电子在国际汽车电子产业中属于
后进者,而且国际行业巨头,一般严格控制对我国的技术开放程度,使得中国汽
车电子行业掌握深入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人员稀缺。因此,人才积累以及培养
已成为汽车电子行业的进入壁垒之一。
(3)技术壁垒
汽车电子是典型技术密集型产业,掌握先进技术是占据市场制高点的最重要
因素之一。汽车电子产品一般由众多的精密零部件和软件组成,要求零部件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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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规格、尺寸等方面能精准匹配,保证一致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实现预定功能,
研发、设计和生产环节出现任何失误都将降低产品质量,甚至成为残次品。中国
汽车电子零部件企业由于起步晚加之国际汽车电子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封锁,除了
少数专注于进行核心技术研发,在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经
验,能够符合行业对技术、产品质量要求的企业相对缺乏,因此技术积累已经成
为汽车电子行业的进入壁垒之一。
(4)规模化壁垒
汽车电子横跨汽车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汽车制
造商对汽车电子产品的需求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且不同车型、不同档次、不同结
构设计对相应的汽车电子产品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作为汽车电子供应商必须要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满足汽车厂商多元化、规模化的弹性产品需求,对行业
厂商规模化供应能力具有较高要求。规模化生产能够使得企业有效控制和降低原
材料采购成本,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以及增加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之间
的协同效应,而行业新进入者面临技术、客户等障碍,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化
供应能力。因此,规模化已经成为汽车电子行业的进入壁垒之一。
(5)质量壁垒
前装车载电子产品的下游汽车生产商有严格的质量体系,车载电子产品的生
产企业要成为汽车生厂商的零部件供应商,不但必须通过 ISO/TS16949 汽车行业
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且还要通过各个车厂对供应商的更加严格质量审核体
系考核,才能获取供应商的资格。在进行配套开发的过程中,开发各节点产品质
量不但成熟度必须符合车厂的质量定义,而且需要使用车厂要求的质量工具证明
设计质量可保障性。在进行配套生产的过程中,各个产品的各个生产环节包括上
下游供应链均需要达到车厂定义的质量目标。因此,汽车生产厂商往往与合作多
年的,一直保持高品质控制表现的车载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
产品质量控制已成为汽车电子行业的进入壁垒之一。
(6)品牌壁垒
不同于普通消费品,汽车电子单品价值高,往往需要具备较长寿命,车厂或
者用户在选择时倾向于质量稳定、可靠性高、厂家信誉好的产品,品牌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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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参考依据。汽车制造商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结合汽车市场定位并考虑
到潜在购买者的需求,审慎选择品牌,从零部件供应链确认环节把控产品质量,
一般会优先选择技术实力强、产品质量优、售后服务好、产品附加值高、行业信
誉良好的品牌进行合作。后装市场直接面向车主个体,在充斥着各类产品的市场
中,为取得车主信任,必须提升自身品牌价值,扩大产品影响力,才能在激烈竞
争的市场中立于优势地位。因此,品牌积累已经成为汽车电子行业的进入壁垒之
一。
(三)影响行业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扶持
目前,我国政府大力倡导依托汽车产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车联网(智能
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国家车联网产业标
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等法规,指明了汽车未来智能化、网联化和
集成化的发展方向,旨在提升汽车电子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
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为汽车电子行业的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
策环境。
(2)汽车电子进口替代空间巨大,有利于国内厂商发展壮大
我国汽车电子行业起步较晚,根据赛迪研究院发布的《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白
皮书(2019 年)》,在汽车电子产业链中,博世、大陆、电装等国际前十大汽
车电子供应商凭借在品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占据了全球约 70%的市场份额。但
经过国内企业持续的技术探索与研发经验积累,我国诸多汽车电子企业的产品创
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相关产品在性能、品质、功能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并且在定制开发、响应速度及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更为显著的比较优势,形
成了较强的综合实力及进口替代能力,部分国内汽车电子厂商甚至已进入国际知
名品牌汽车厂商供应链。
近年来华为、百度、腾讯等科技企业纷纷开始布局汽车领域,其基于自身在
软件算法、系统集成等方面的突出能力,与传统的汽车电子厂商进行技术合作,
围绕车载 5G 芯片、底盘电子系统、智能座舱等众多汽车电子前沿技术方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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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该等技术合作模式将有望加快国内汽车电子企业前沿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
速度,使国内汽车电子技术加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进而有力推动国产汽车电子
产品对进口产品的替代。
此外,在全球贸易摩擦以及芯片供应波动的背景下,海外汽车电子产品供应
链风险加大,部分国内整车厂商在产品性能要求不变的前提下选择增加国内采购
力度,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国产汽车电子产品对进口产品的替代进程,有利于推
动自主汽车电子品牌做大做强。
自 2015 年以来,我国乘用车的年产销量均稳定在 2,000 万辆以上,但我国
的人均、户均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
提高,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同时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汽车消费群体将进
一步下沉、消费基数将有望扩大,消费升级、拉动内需、促进国内大循环将进一
步释放国内的汽车消费需求,为全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1)劳动力成本上升为行业成本控制带来压力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成本带来了一定
的压力。为降低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影响,行业内大型企业一方面通过提高市
场占有率、提升规模经济效应来降低单位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另一方面,通过生
产线的自动化改造,降低单条生产线的用工数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资金实力制约民营企业发展
汽车电子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不论是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生产线的
建设还是自动化改造,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行业内绝大多数企业为民营企
业,规模较小,资金实力普遍较弱,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留存收益的股东投入和
银行融资,融资渠道单一,导致行业内大多数民营企业生产及研发投入不足,对
与下游客户同步研发、产能配套的能力产生了较大制约,无法有效把握行业机遇
来实现企业业绩的快速增长。
(3)贸易摩擦等宏观因素导致的下游整车生产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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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年来部分国家主动挑起的贸易摩擦、人为制造的贸易壁垒,以及近几
年行业需求波动的影响,使得芯片等下游整车生产所必须的原材料生产、运输、
贸易受到了较大的冲击。部分主流车厂如美国福特汽车、通用汽车、本田汽车等
出现了部分车型、部分产线停产的状况。下游整车生产由于宏观因素的影响,导
致关键零部件无法满足生产所需而形成的产能闲置,将有可能冲击到上游汽车电
子行业的正常经营。
(四)所处行业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基本与下游汽车行业周期性特征一致,受宏
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整体向好时,居民的人均预期可支配收入和
消费能力也趋于乐观,有利于提升汽车整车的消费,从而带动上游汽车电子行业
需求的增长;当宏观经济下滑时,汽车消费放缓,从而对上游汽车电子行业的需
求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汽车电子行业相对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周期性有一定的滞后
性,但与汽车整车行业的周期性基本一致。
汽车电子企业在选址方面一般围绕汽车整车厂商布局。我国汽车整车行业企
业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珠三角、华北、中南、西南等区域,从而导致上游汽车电
子行业也相对集中,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汽车电子产品销售与汽车销售市场的景气程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汽车电子
企业的供货进度受下游汽车整车厂商/主机厂商的生产、出货计划影响较大,汽
车整车厂商/主机厂商对于汽车零部件采购一般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其生产、出
货计划将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形成汽车零部件企业
生产业务的淡旺季。
从汽车需求来看,每年第一、第四季度是汽车销售旺季,第二、第三季度是
汽车销售淡季,汽车电子产品的销量与汽车销量有较强的相关性,也表现出一定
的季节性,相对汽车销售一般提前一至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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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该行业及
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汽车电子行业呈现显著的产业分工特点。上游环节主要为汽车电子系统零部
件厂商,主要负责提供半导体芯片、连接器、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及汽车电子系
统零部件,该环节供应商较多。中游环节为汽车电子系统集成厂商,负责汽车电
子局部模块化功能的设计、生产和销售,面向整车厂商提供各项车身电子系统和
车载电子系统,汽车电子系统集成商主要针对上游零部件及电子元器件进行整
合,针对某一功能或者某一模块提供解决方案,部分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同时参与
中游的系统集成。下游环节主要为整车厂商,负责汽车开发平台,完成各项汽车
电子系统的集成总装。在三大环节中,中游企业由于其直接面向整车厂商,属于
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而上游企业则属于二级供应商。
(六)标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1)客户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与长安、吉利等知名自主品牌车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标的公
司向自主品牌汽车销售占比持续提升,市场份额不断加大。
(2)芯片国产化趋势加快
标的公司牵头工信部自主座舱平台重点项目,同时依托于上市公司北斗星通
在高精度定位方面自主芯片与优势,对标的公司技术赋能。
(3)制造能力不断夯实
标的公司在制造端规模/能力不断提升,对外可以提供扎实的制造输出,同
时可以为后续多元化业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研发和产品不断向上
标的公司在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类创新产品技术不断提升,市场订单取得持
续突破,吻合座舱智能化、自动驾驶功能不断提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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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北斗智联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38,663.06 万元、194,418.06 万元
和 101,478.31 万元,业务规模呈扩大趋势。北斗智联在汽车电子行业尤其是智能
座舱细分领域较高知名度,与众多知名车企,如长安、吉利、北汽、上汽通用五
菱、奇瑞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三、标的企业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4,312.52 15.71 27,739.70 12.98 43,065.05 2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58 0.06 224.04 0.10 188.09 0.10
应收票据 4,742.60 2.17 - - 8,149.47 4.43
应收账款 53,140.49 24.33 52,806.91 24.72 30,685.49 16.68
应收款项融资 5,989.52 2.74 7,741.97 3.62 - -
预付款项 661.45 0.30 754.37 0.35 953.27 0.52
其他应收款 1,058.11 0.48 360.76 0.17 353.43 0.19
存货 58,073.67 26.59 64,934.24 30.39 46,024.47 25.02
其他流动资产 271.02 0.12 1,077.60 0.50 2,357.97 1.28
流动资产合计 158,382.98 72.52 155,639.60 72.85 131,777.24 71.63
长期股权投资 1,163.83 0.53 497.30 0.2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45.47 0.80 1,073.69 0.50 2,358.91 1.28
固定资产 19,034.79 8.72 19,485.52 9.12 19,455.80 10.58
使用权资产 897.91 0.41 1,042.74 0.49 - -
无形资产 22,209.07 10.17 12,813.32 6.00 16,092.34 8.75
开发支出 2,629.08 1.20 10,571.18 4.95 3,640.23 1.98
商誉 2,599.05 1.19 2,599.05 1.22 2,599.05 1.41
长期待摊费用 1,996.18 0.91 1,993.15 0.93 845.58 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79.53 1.27 2,139.69 1.00 2,496.79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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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57.21 2.27 5,793.57 2.71 4,700.88 2.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012.13 27.48 58,009.22 27.15 52,189.59 28.37
资产总计 218,395.10 100.00 213,648.82 100.00 183,966.8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资产总额分别为 183,966.83 万元、213,648.82 万元
和 218,395.10 万元。标的企业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等。标的企业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
分别为 131,777.24 万元、155,639.60 万元和 158,382.9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71.63%、72.85%和 72.52%,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52,189.59 万元、58,009.22
万元和 60,012.1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37%、27.15%和 27.48%。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2.23 0.01 1.33 0.00 1.71 0.00
银行存款 14,075.56 41.02 9,641.79 34.76 34,023.65 79.01
其他货币资金 20,234.73 58.97 18,096.58 65.24 9,039.69 20.99
合计 34,312.52 100.00 27,739.70 100.00 43,065.05 100.00
其中,受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
银行定存等其
他受限资金
合计 20,234.73 100.00 18,096.58 100.00 9,039.6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货币资金分别为 43,065.05 万元、27,739.70 万元和
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023 年 5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增加 23.69%,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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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系 2023 年标的企业因经营需求导致增加了融资;2022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21
年末下降 35.59%,主要原因系 2021 年标的企业因经营需求导致增加了融资,进
而导致 2021 年末货币资金水平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188.09 万元、224.04 万元
和 133.5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0%、0.10%和 0.06%,主要为持有的
众泰汽车股票,该股票系由标的企业对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按照重整计划受领分配而来。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 - - - 8,016.47 98.37
商业承兑汇票 4,742.60 100.00 - - 133.00 1.63
合计 4,742.60 100.00 - - 8,149.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收票据分别为 8,149.47 万元、0 万元和 4,742.6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3%、0%和 2.17%,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收账款分别为 30,685.49 万元、52,806.91 万元和
月末,应收账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0.63%,变化较小;2022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1
年末增加 72.09%,主要原因系 2022 年销售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54,737.46 万元,
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长 28,789.00 万元,根据账期约定,第四季度收入 50%
的应收款在次年第一季度回款。
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 年 5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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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23 年 5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小计 59,579.88 58,158.37 38,078.34
减:坏账准备 6,439.40 5,351.47 7,392.86
合计 53,140.49 52,806.91 30,685.49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
和 95.35%。
标的企业应收账款按照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如下:
单元: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 57,550.50 96.59 4,428.01 7.69 53,122.49
集团内应收账款 18.00 0.03 - - 18.00
合计 59,579.88 100.00 6,439.40 10.81 53,140.49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 57,181.21 98.32 4,374.30 7.65 52,806.91
合计 58,158.37 100.00 5,351.47 9.20 52,806.9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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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 33,656.32 88.39 3,162.57 9.40 30,493.76
集团内应收账款 191.73 0.50 - - 191.73
合计 38,078.34 100.00 7,392.86 19.41 30,685.49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 已提起诉讼,回收可能性
公司 不大
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 已提起诉讼,回收可能性
公司 不大
北京伏羲车联信息科技有限 已提起诉讼,回收可能性
公司 不大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146.99 146.99 100.00 财务状况差,收回困难
杭州福有福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
北京长虹佳华智能系统有限
公司
济南乐皇商贸有限公司 9.29 9.29 100.00 收回困难
其他 51.33 51.33 100.00 收回困难
合计 2,011.39 2,011.39 100.00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企业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占总体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3.38%,主要根据是否与对方存在诉讼、对方
财务状况及收回困难程度进行全额计提。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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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7,550.50 4,428.01 7.69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57,181.21 4,374.30 7.65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3,656.32 3,162.57 9.40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标的企业按欠款方归集的账面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额的比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611.19 16.13 480.56
上海博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066.58 13.54 403.33
大连东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5,140.74 8.63 257.04
Pioneer (HK) Limited 4,981.74 8.36 249.09
吉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4,707.31 7.90 235.37
合计 32,507.57 54.56 1,625.3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5,989.52 7,74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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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 - -
合计 5,989.52 7,741.97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0 万元、7,741.97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的预付款项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661.45 100.00 754.37 100.00 953.2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预付款项分别为 953.27 万元、754.37 万元和 661.4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2%、0.35%和 0.30%。预付款项以 1 年内为主,
主要为购买固定资产及测试费的预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1,857.40 481.51 21,375.88
在产品 3,829.26 92.55 3,736.70
库存商品 15,941.58 1,465.72 14,475.86
发出商品 11,669.86 - 11,669.86
委托加工物资 207.24 - 207.24
合同履约成本 6,608.13 - 6,608.13
合计 60,113.46 2,039.78 58,0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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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6,200.69 968.69 15,232.01
发出商品 14,833.91 - 14,833.91
委托加工物资 956.37 - 956.37
合同履约成本 4,718.70 - 4,718.70
合计 66,243.25 1,309.01 64,934.24
原材料 22,612.34 1,765.50 20,846.84
在产品 2,381.24 30.56 2,350.68
库存商品 11,065.43 1,845.00 9,220.43
发出商品 10,887.67 - 10,887.67
委托加工物资 1,712.99 - 1,712.99
合同履约成本 1,005.86 - 1,005.86
合计 49,665.53 3,641.06 46,024.4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存货分别为 46,024.47 万元、64,934.24 万元和
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2023 年 5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2 年末下降
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增加 41.09%,主要原因系受芯片市场供需关系发生较
大变化,为满足客户弹性交付需求,标的企业建立了关键物料安全库存量,同时
为覆盖新增客户需求,标的企业进行了一定的备货。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885.20 1,191.29 - 3,693.90
建筑设备 18.89 6.70 - 12.18
生产机器设备 19,094.39 7,172.04 - 11,922.35
仪器设备 2,025.72 1,198.22 - 827.50
电脑电器设备 1,862.76 1,125.80 - 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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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 296.18 194.48 - 101.70
其他 4,881.01 3,140.82 - 1,740.20
合计 33,064.15 14,029.36 - 19,034.79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885.20 1,143.93 - 3,741.27
建筑设备 18.89 5.83 - 13.06
生产机器设备 18,685.72 6,361.74 - 12,323.97
仪器设备 1,971.10 1,144.77 - 826.33
电脑电器设备 1,812.95 1,033.36 - 779.59
运输设备 262.33 182.39 - 79.95
其他 4,666.00 2,944.63 - 1,721.36
合计 32,302.18 12,816.65 - 19,485.52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885.20 1,030.25 - 3,854.95
建筑设备 18.89 4.03 - 14.85
生产机器设备 16,963.73 4,587.31 - 12,376.42
仪器设备 1,723.65 941.57 - 782.08
电脑电器设备 1,489.17 888.99 - 600.18
运输设备 221.86 155.22 - 66.64
其他 3,965.09 2,204.42 - 1,760.67
合计 29,267.58 9,811.78 - 19,455.8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分别为 19,455.80 万元、19,495.52 万元和
建筑物和生产机器设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10.72 101.99 - 3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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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6,624.87 2,127.14 - 4,497.72
非专有技术 19,887.67 7,256.13 1,460.34 11,171.20
著作权 16,235.95 10,453.76 1,095.04 4,687.16
其他 2,592.51 1,048.24 - 1,544.27
合计 45,751.72 20,987.26 2,555.38 22,209.07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10.72 98.57 - 312.14
专利权 4,201.61 1,899.94 - 2,301.67
非专有技术 11,484.77 6,360.11 1,460.34 3,664.32
著作权 16,235.95 9,745.74 1,095.04 5,395.17
其他 2,030.61 890.59 - 1,140.02
合计 34,363.65 18,994.95 2,555.38 12,813.32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10.72 90.36 - 320.36
专利权 3,945.80 1,345.75 - 2,600.06
非专有技术 3,541.73 982.42 1,460.34 1,098.96
著作权 23,942.87 11,357.21 1,095.04 11,490.62
其他 1,258.57 676.23 - 582.34
合计 33,099.69 14,451.96 2,555.38 16,092.3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无形资产分别为 16,092.34 万元、12,813.32 万元和
技术和著作权。
报告期各期期末,标的企业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027.32 10.13 13,005.34 8.38 10,000.00 6.75
应付票据 29,914.44 17.79 23,158.96 14.91 16,688.53 11.26
应付账款 75,607.13 44.97 84,387.20 54.34 52,287.16 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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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同负债 622.53 0.37 1,480.61 0.95 7,599.55 5.13
应付职工薪酬 2,315.55 1.38 3,626.28 2.34 3,116.54 2.10
应交税费 581.49 0.35 179.36 0.12 762.22 0.51
其他应付款 11,220.18 6.67 11,057.59 7.12 54,401.72 36.70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000.00 4.16 5,000.00 3.22 - -
流动负债合计 146,312.48 87.01 142,839.58 91.99 144,855.72 97.73
长期借款 15,550.00 9.25 6,950.00 4.48 - -
租赁负债 873.43 0.52 908.80 0.59 - -
预计负债 3,267.61 1.94 2,870.03 1.85 2,134.71 1.44
递延收益 1,782.45 1.06 1,392.90 0.90 683.94 0.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0.54 0.21 319.65 0.21 551.76 0.3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834.03 12.99 12,441.38 8.01 3,370.41 2.27
负债合计 168,146.51 100.00 155,280.96 100.00 148,226.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期末,标的企业负债总额分别为 148,226.13 万元、155,280.96 万
元和 168,146.51 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等构成。
流动负债分别为 144,855.72 万元、142,839.58 万元和 146,312.48 万元,占总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 97.73%、91.99%和 87.01%,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370.41 万元、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短期借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理借款 - - - - 2,000.00 20.00
抵押借款 5,000.00 29.36 3,000.00 23.07 3,000.00 30.00
保证借款 10,000.00 58.73 5,000.00 38.45 5,000.00 50.00
信用借款 2,000.00 11.75 5,000.00 38.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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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未到期应付利息 27.32 0.16 5.34 0.04 - -
合计 17,027.32 100.00 13,005.34 100.00 10,000.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短期借款分别为 10,000.00 万元、13,005.34 万元和
款、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付票据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29,914.44 100.00 23,158.96 100.00 16,688.53 100.00
合计 29,914.44 100.00 23,158.96 100.00 16,688.5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付票据分别为 16,688.53 万元、23,158.96 万元和
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付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材料款 69,571.44 92.02 79,641.56 94.38 48,885.99 93.50
应付设备款 2,907.71 3.85 3,623.49 4.29 - -
应付服务费 2,684.42 3.55 929.46 1.10 3,224.41 6.17
应付加工费 443.56 0.59 - - 158.05 0.30
其他 - - 192.69 0.23 18.71 0.04
合计 75,607.13 100.00 84,387.20 100.00 52,287.1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应付账款分别为 52,287.16 万元、84,387.20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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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款构成。2023 年 5 月末,应付账款较 2022 年末下降 10.40%,降幅较小;2022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21 年末增加 61.39%,主要原因系 2022 年度标的企业营业
收入增长,采购额相应增长。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17,350.00 7,75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71.73 10.3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及利息
合计 15,550.00 6,950.00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长期借款分别为 0 万元、6,950.00 万元和 15,550.0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4.48%和 9.25%,主要为保证借款。2023 年 5
月末,长期借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123.74%,主要原因系标的企业根据经营需求
及融资策略,增加一笔浦发银行长期借款;2022 年末,长期借款新增 6,950.00
万元,主要原因系标的企业根据经营需求及融资策略,增加一笔中信银行长期借
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预计负债分别为 2,134.71 万元、2,870.03 万元和
计提的售后维护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流动比率(倍) 1.08 1.09 0.91
速动比率(倍) 0.69 0.64 0.59
资产负债率(%) 76.99 72.68 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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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11.24 3,067.20 3,384.11
利息保障倍数(倍) -5.74 1.54 1.81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企业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0.91 倍、1.09 倍和 1.08 倍,速
动比率分别为 0.59 倍、0.64 倍和 0.69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0.57%、72.68%和
标的企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如下: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23 年一季 2023 年一季
度末或 2023 度末或 2023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2023 年 5 年末 年末
年 5 月末 年 5 月末
月末
德赛西威 1.72 1.66 1.79 1.15 1.11 1.31 51.90% 52.44% 46.64%
华阳集团 1.82 1.81 2.09 1.29 1.32 1.62 39.35% 39.74% 35.57%
均胜电子 1.13 1.20 1.41 0.73 0.79 1.00 66.90% 67.28% 67.16%
航天科技 2.02 2.12 2.35 1.29 1.37 1.66 47.73% 46.46% 41.80%
平均值 1.67 1.70 1.91 1.12 1.15 1.40 51.47% 51.48% 47.79%
标的企业 1.08 1.09 0.91 0.69 0.64 0.59 76.94% 72.68% 80.57%
标的企业可比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如下:
单位:万元、倍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利息保障倍数
公司名称
德赛西威 159,100.67 117,790.60 74.63 176.56
华阳集团 55,572.52 42,417.26 37.52 58.00
均胜电子 429,942.56 7,360.79 4.61 0.07
航天科技 41,716.06 41,637.41 13.08 15.24
平均值 171,582.95 52,301.52 32.46 62.47
标的企业 3,067.20 3,384.11 1.54 1.81
注: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3 年一季度详细财务数据,暂不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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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的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48 1.00 0.8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5 4.75 5.4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58 3.19 3.10
注:1、计算公式如下: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净值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净值平均值;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88 倍、1.00 倍和 0.48 倍,应
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47 倍、4.75 倍和 1.95 倍,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10 倍、3.19
倍和 1.58 倍,基本保持稳定,标的企业资产周转能力整体表现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的经营利润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3,326.13 198,303.13 143,565.67
减:营业成本 96,935.31 176,851.75 127,338.09
税金及附加 133.58 246.12 184.58
销售费用 3,083.19 5,693.78 4,350.86
管理费用 3,994.36 8,636.63 7,949.29
研发费用 6,328.96 15,474.80 10,676.65
财务费用 579.49 842.64 1,735.59
其中:利息费用 786.52 1,997.71 1,868.32
利息收入 136.13 328.91 173.86
加:其他收益 287.81 1,813.74 4,003.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90.46 126.38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364.78 -1,173.99 -541.83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730.78 -656.55 -346.42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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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1.57 144.56 -1.1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8,971.99 -7,262.42 -5,367.28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4.14 286.47 100.61
减:营业外支出 8.59 124.57 15.7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946.45 -7,100.52 -5,282.4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85.58 145.25 -276.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8,360.87 -7,245.77 -5,006.38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8,360.87 -7,245.77 -5,006.38
“-”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8,360.79 -7,245.59 -5,006.23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0.07 -0.18 -0.15
“-”号填列)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43,565.67 万元、198,303.13 万元
和 103,326.1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06.23 万元、-7,245.59
万元和-8,360.79 万元。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1,478.31 98.21 194,418.06 98.04 138,663.06 96.59
其他业务收入 1,847.82 1.79 3,885.08 1.96 4,902.61 3.41
合计 103,326.13 100.00 198,303.13 100.00 143,565.67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38,663.06 万元、194,418.06 万
元和 101,478.3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59%、98.04%和 98.21%,主
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95%且保持上升趋势。
(1)分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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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企业营业收入按业务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智能座舱产品 98,191.01 95.03 192,956.13 97.30 140,697.55 98.00
开发服务 5,135.12 4.97 5,347.01 2.70 2,868.11 2.00
合计 103,326.13 100.00 198,303.13 100.00 143,565.67 100.00
标的企业营业收入以智能座舱产品为主。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智能座舱产
品业务收入分别为 140,697.55 万元、192,956.13 万元和 98,191.01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00%、97.30%和 95.03%。
(2)分地区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西南地区 45,355.19 43.90% 65,568.25 33.06% 66,042.09 46.00%
华东地区 38,574.61 37.33% 88,669.26 44.71% 58,364.29 40.65%
东北地区 7,859.76 7.61% 14,076.59 7.10% 1,587.19 1.11%
华中地区 2,893.82 2.80% 9,056.91 4.57% 3,855.44 2.69%
境内其他地区 3,609.49 3.49% 4,537.69 2.29% 4,647.60 3.24%
海外 5,033.26 4.87% 16,394.43 8.27% 9,069.05 6.32%
合计 103,326.13 100.00% 198,303.13 100.00% 143,565.67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业务收入区域分布比较稳定,超过 90%以上营业收入来
源于境内,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和华东地区,主要原因系标的企业主要生产基地
分别位于江苏省和重庆市。
(3)分季度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40,167.63 20.26% 30,181.51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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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二季度 32,624.65 16.45% 35,807.76 24.94%
第三季度 54,465.94 27.47% 35,320.47 24.60%
第四季度 71,044.92 35.83% 42,255.92 29.43%
合计 198,303.13 100.00% 143,565.67 100.00%
分布特点。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95,918.48 98.95 174,597.23 98.73 123,933.75 97.33
其他业务成本 1,016.83 1.05 2,254.52 1.27 3,404.34 2.67
合计 96,935.31 100.00 176,851.75 100.00 127,338.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23,933.75 万元、174,597.23 万
元和 95,918.4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7.33%、98.73%和 98.95%,营
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及构成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营业成本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智能座舱产品 93,033.92 95.98 173,150.37 97.91 125,355.52 98.44
开发服务 3,901.39 4.02 3,701.38 2.09 1,982.57 1.56
合计 96,935.31 100.00 176,851.75 100.00 127,338.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主要业务类型的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
持一致,其中智能座舱产品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 125,355.52 万元、173,150.37 万
元和 93,033.92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44%、97.91%和 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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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企业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智能座舱产品 5,157.10 5.25 19,805.76 10.26 15,342.03 10.90
开发服务 1,233.73 24.03 1,645.63 30.78 885.54 30.88
合计 6,390.82 6.19 21,451.38 10.82 16,227.58 11.30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毛利分别为 16,227.58 万元、21,451.38 万元和 6,390.82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1.30%、10.82%和 6.19%。标的企业毛利的主要来源
是智能座舱产品,报告期各期,智能座舱产品毛利分别为 15,342.03 万元、
利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3 年上半年汽车市场行情变化竞争激烈,车厂对
消费市场实行让价换市场份额的策略,进行整车产品降价调整,标的企业的客户
将此降价向下传递给标的企业,智能座舱产品相对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德赛西威 21.09% 23.03% 24.60%
华阳集团 22.32% 22.10% 21.57%
均胜电子 12.96% 11.96% 11.63%
航天科技 16.75% 18.56% 17.64%
平均值 18.28% 18.91% 18.86%
标的企业 6.19% 10.82% 11.30%
注:同行业公司最新一期数据引自各公司所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报表。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标的企
业产品应用场景以中低端车型为主。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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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3,083.19 2.98 5,693.78 2.87 4,350.86 3.03
管理费用 3,994.36 3.87 8,636.63 4.36 7,949.29 5.54
研发费用 6,328.96 6.13 15,474.80 7.80 10,676.65 7.44
财务费用 579.49 0.56 842.64 0.42 1,735.59 1.21
合计 13,985.99 13.54 30,647.84 15.46 24,712.39 17.21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24,712.39 万元、30,647.84 万元
和 13,985.9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21%、15.46%和 13.54%,标的
企业期间费用主要以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为主。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销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工成本 814.62 26.42 1,691.91 29.72 1,461.97 33.60
招待费 570.59 18.51 1,200.27 21.08 521.93 12.00
差旅费 63.13 2.05 88.45 1.55 83.92 1.93
外协费 31.57 1.02 73.75 1.30 40.52 0.93
折旧费 2.66 0.09 29.19 0.51 1.27 0.03
办公费 113.41 3.68 115.00 2.02 43.26 0.99
租赁费 8.11 0.26 20.35 0.36 13.37 0.31
业务宣传费 267.34 8.67 257.68 4.53 581.50 13.37
售后服务费 1,195.54 38.78 2,203.66 38.70 1,599.63 36.77
其他 16.22 0.53 13.52 0.24 3.49 0.08
合计 3,083.19 100.00 5,693.78 100.00 4,350.86 100.00
标的企业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招待费、售后服务费等组成。报告期各
期,标的企业销售费用分别为 4,350.86 万元、5,693.78 万元和 3,083.19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3%、2.87%和 2.98%,销售费用占比相对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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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工成本 1,452.20 36.36 3,586.49 41.53 3,143.98 39.55
无形资产摊销 1,509.84 37.80 3,235.76 37.47 3,156.02 39.70
折旧费 61.20 1.53 271.79 3.15 211.57 2.66
招待费 64.96 1.63 153.36 1.78 182.29 2.29
办公费 94.51 2.37 211.75 2.45 198.06 2.49
物料消耗 7.65 0.19 35.69 0.41 16.38 0.21
差旅费 55.15 1.38 136.27 1.58 93.37 1.17
租赁费 77.48 1.94 255.85 2.96 144.79 1.82
中介机构服务
费
外协费 496.55 12.43 403.18 4.67 455.68 5.73
电费 13.20 0.33 49.54 0.57 45.70 0.57
物业费 37.17 0.93 68.26 0.79 44.03 0.55
维修费 32.02 0.80 70.42 0.82 136.28 1.71
其他 13.38 0.34 36.99 0.43 0.88 0.01
合计 3,994.36 100.00 8,636.63 100.00 7,949.29 100.00
标的企业管理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无形资产摊销、外协费等组成。报告期
各期,标的企业管理费用分别为 7,949.29 万元、8,636.63 万元和 3,994.36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4%、4.36%和 3.87%。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研发人员薪酬 3,235.98 51.13 7,242.30 46.80 5,756.25 53.91
研发物料 265.83 4.20 1,264.50 8.17 880.73 8.25
折旧及摊销 544.27 8.60 943.42 6.10 738.19 6.91
外协费 1,533.42 24.23 3,974.52 25.68 1,619.7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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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 749.46 11.84 2,050.06 13.25 1,681.71 15.75
合计 6,328.96 100.00 15,474.80 100.00 10,676.65 100.00
标的企业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外协费等组成。报告期各期,标的
企业研发费用分别为 10,676.65 万元、15,474.80 万元和 6,328.96 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7.44%、7.80%和 6.13%,研发费用在期间费用中占比较高,主
要原因系标的企业所销售产品为根据客户需求自主开发,产品迭代周期为 3 年左
右,需要维持产品的不断研发。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支出 786.52 135.73 1,997.71 237.08 1,868.32 107.65
减:利息收入 136.13 23.49 328.91 39.03 173.86 10.02
汇兑损益 -85.10 -14.69 -879.36 -104.36 23.54 1.36
银行手续费 14.20 2.45 53.19 6.31 12.42 0.72
其他 - - - - 5.17 0.30
合计 579.49 100.00 842.64 100.00 1,735.59 100.00
标的企业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银行手续费等组
成。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财务费用分别为 1,735.59 万元、842.64 万元和 579.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0.42%和 0.56%,在期间费用中占比较
小。
(5)期间费用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期间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德赛西威 14.12% 15.27% 15.34%
华阳集团 17.36% 15.20% 15.63%
均胜电子 11.84% 11.74% 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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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航天科技 16.01% 18.23% 17.27%
平均值 14.83% 15.11% 16.04%
标的企业 13.54% 15.46% 17.2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一期数据引自各公司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报表。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一致。报告期
内标的企业期间费用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标的企业营业收入稳步增
长,期间费用中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相对维持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36.51 11.69 25.00
教育费附加 26.69 8.33 17.85
房产税 7.94 31.76 31.76
土地使用税 3.12 12.48 12.48
车船税 0.12 0.27 0.33
印花税 59.21 181.60 97.17
合计 133.58 246.12 184.58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84.58 万元、246.12 万元和 133.58
万元,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组成。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其他收益分别为 4,003.37 万元、1,813.74 万元和 287.81
万元,均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投资收益分别为 188.09 万元、1,926.03 万元和 666.53
万元,2022 年度较 2021 年增加 1,737.94 万元,主要原因系标的企业根据众泰汽
车和杭州益维的重整计划,将对其的应收账款折算为众泰汽车股票产生的债务重
组收益,其中 2022 年度入账 273.3015 万股众泰汽车股票,以及 2022 年度将持
有的部分众泰汽车股票卖出形成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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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541.83 万元、1,173.99 万元和
长,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长。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346.42 万元、656.55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违约赔偿收入 14.13 274.64 92.69
客户奖励收入 14.59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利得
其他 5.38 11.75 6.25
合计 34.14 286.47 100.61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00.61 万元、286.47 万元和 34.14
万元,主要为违约赔偿收入。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诉讼赔偿损失 - 123.46 -
罚款及滞纳金 0.73 0.12 0.2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00 0.38
其他 7.86 - 15.17
合计 8.59 124.57 15.75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5.75 万元、124.57 万元和 8.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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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深圳市腾云物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导致。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53 143.64 -1.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287.81 1,805.58 3,986.14
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 1,038.55 188.0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90.46 763.49 -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00 1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50 162.82 84.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小计 211.33 3,924.07 4,267.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31 411.32 370.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184.02 3,512.75 3,897.43
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897.43 万元、3,512.75 万元和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
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包括
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汽车电子四大板块。北斗智联主要负
责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目前,全球汽车电子业务竞争激烈,博世、大陆、
电装、德尔福(现已被博格华纳收购)等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因产业起步时间早,
已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我国汽车电子市场在起步阶段主要被国际巨头控制,
国内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随着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的逐步发展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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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颈,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业务的不断开拓,面临着国际巨头,及国内其他厂商的
激烈竞争。另外,由于汽车电子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不论是厂房建设、设
备购置、生产线的建设还是自动化改造,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上市公司汽车
电子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巨额资金的投入。因此,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汽车电子业
务资产控制权出售,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于卫星导航及微波陶瓷器件业务领域,打
造云+芯的业务模式,巩固公司芯片等基础器件领先优势和增强研发实力,构筑
差异化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业务完整性。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出售,上市公司将取得较为充裕的资金,本次交易
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提高股
东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同时,增加的现金储备还可用于
支持巩固公司主营业务,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销售毛利率 20.65% 49.08% 28.43% 30.23% 50.98% 20.75%
销售净利率 -6.34% -8.51% -2.17% 1.92% 7.74% 5.81%
净资产收益率 -0.88% -0.68% 0.20% 3.31% 3.91% 0.60%
注:1、上市公司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5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阅,以出
售标的企业 18%股权为假设编制基础的备考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备考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5 月,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提高 20.75 个百分点和 28.43 个
百分点,销售净利率分别提高 5.81 个百分点和降低 2.17 个百分点。上市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提高 0.60 个百分点和 0.20 个百分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整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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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负债率 36.85% 16.87% -19.98% 36.73% 18.16% -18.57%
流动比率 1.99 3.73 1.74 1.92 3.43 1.51
速动比率 1.35 2.78 1.42 1.37 2.79 1.42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根据备考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降低 18.57
个百分点和 19.98 个百分点。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分别提高 1.51 和 1.74,速动比率
分别提高 1.42 和 1.4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资本
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
远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于卫星导航及微波陶瓷器件
业务领域,打造云+芯的业务模式,巩固公司芯片等基础器件领先优势和增强研
发实力,构筑差异化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5539 号、大华审字
[2023]000297 号)和 2023 年 1-5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 2022 年
度和 2023 年 1-5 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的备考审
阅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447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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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750,962.03 598,879.31 -20.25% 760,855.41 610,478.90 -19.76%
负债合计 276,699.17 101,273.03 -63.40% 279,466.88 111,040.66 -60.2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432,277.45 490,267.90 13.42% 433,565.35 490,597.57 13.15%
计
营业收入 156,040.79 53,184.43 -65.92% 381,607.77 184,751.00 -51.59%
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 -9,726.62 -4,106.57 57.78% 7,651.41 14,650.77 91.48%
填列)
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 -9,894.99 -4,524.25 54.28% 7,331.22 14,290.72 94.93%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3,803.23 -2,926.61 23.05% 14,521.55 17,152.23 18.12%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6 14.29% 0.29 0.34 17.24%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0.11 -0.09 18.18% 0.13 0.21 61.54%
股收益(元/
股)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次交易后,截至 2022 年末,上市公司总资产由 760,855.41
万元下降至 610,478.90 万元,降幅为 19.76%;截至 2022 年末,上市公司总负债
由 279,466.88 万元下降至 111,040.66 万元,降幅为 60.27%;截至 2022 年末,上
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由 433,565.35 万元上升至 490,597.57 万元,涨幅
为 13.15%;2022 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由 381,607.77 万元下降至 184,751.00
万元,降幅为 51.59%;2022 年度,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由 7,651.41万 元 上 升 至
升至 14,290.72 万元,涨幅为 94.93%;2022 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由 14,521.55 万元上升至 17,152.23 万元,涨幅为 18.12%。2022 年度,
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由 0.29 元/股上升至0.34 元/股,涨幅为 17.24%;2022 年
度,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由 0.13 元/股上升至 0.21 元/股,
涨幅为 61.54%。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次交易后,截至 2023 年 5 月末,上市公司总资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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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总负债由 276,699.17 万元下降至 101,273.03 万元, 降幅为 63.40%;截
至 2023 年 5 月末,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由 432,277.45 万元上升至
万元下降至 53,184.43 万元,降幅为 65.92%;2023 年 1-5 月,上市公司营业利润
由-9,726.62 万元上升至-4,106.57 万元,营业利润亏损收窄;2023 年 1-5 月,上
市公司净利润由-9,894.99 万元上升至-4,524.25 万元,净利润亏损收窄;2023 年
万元,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收窄。2023 年 1-5 月,上市公
司基本每股收益由-0.07 元/股上升至-0.06 元/股,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提高;2023
年 1-5 月,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由-0.11 元/股上升至-0.09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提高。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突出主业,
服务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系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标的公司与其目前员工
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根据协议约定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
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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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一)关于标的企业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说明
上市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标的
企业财务报表,包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5 月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
审字[2023]0020712 号)。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34,312.52 27,739.70 43,065.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58 224.04 188.09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4,742.60 - 8,149.47
应收账款 53,140.49 52,806.91 30,685.49
应收款项融资 5,989.52 7,741.97 -
预付款项 661.45 754.37 953.27
其他应收款 1,058.11 360.76 353.43
存货 58,073.67 64,934.24 46,024.47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71.02 1,077.60 2,357.97
流动资产合计 158,382.98 155,639.60 131,777.24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1,163.83 497.3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45.47 1,073.69 2,358.9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9,034.79 19,485.52 19,455.80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897.91 1,042.74 -
无形资产 22,209.07 12,813.32 16,092.34
开发支出 2,629.08 10,571.18 3,640.23
商誉 2,599.05 2,599.05 2,599.05
长期待摊费用 1,996.18 1,993.15 845.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79.53 2,139.69 2,496.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57.21 5,793.57 4,700.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012.13 58,009.22 52,189.59
资产总计 218,395.10 213,648.82 183,966.83
短期借款 17,027.32 13,005.34 1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29,914.44 23,158.96 16,688.53
应付账款 75,607.13 84,387.20 52,287.16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622.53 1,480.61 7,599.55
应付职工薪酬 2,315.55 3,626.28 3,116.54
应交税费 581.49 179.36 762.22
其他应付款 11,220.18 11,057.59 54,401.72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84 944.23 -
其他流动负债 7,000.00 5,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46,312.48 142,839.58 144,855.72
长期借款 15,550.00 6,950.00 -
应付债券 - -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873.43 908.80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3,267.61 2,870.03 2,134.71
递延收益 1,782.45 1,392.90 683.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0.54 319.65 551.7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834.03 12,441.38 3,370.41
负债合计 168,146.51 155,280.96 148,226.13
实收资本 74,846.11 74,846.11 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2,862.38 32,632.06 16,414.4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87.47 176.19 168.61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57,647.42 -49,286.63 -40,842.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计
少数股东权益 0.05 0.12 0.30
股东权益合计 50,248.60 58,367.86 35,740.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8,395.10 213,648.82 183,966.83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3,326.13 198,303.13 143,565.67
减:营业成本 96,935.31 176,851.75 127,338.09
税金及附加 133.58 246.12 184.58
销售费用 3,083.19 5,693.78 4,350.8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管理费用 3,994.36 8,636.63 7,949.29
研发费用 6,328.96 15,474.80 10,676.65
财务费用 579.49 842.64 1,735.59
其中:利息费用 786.52 1,997.71 1,868.32
利息收入 136.13 328.91 173.86
加: 其他收益 287.81 1,813.74 4,003.37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 - -
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90.46 126.38 -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364.78 -1,173.99 -541.83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730.78 -656.55 -346.42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1.57 144.56 -1.1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8,971.99 -7,262.42 -5,367.28
加: 营业外收入 34.14 286.47 100.61
减: 营业外支出 8.59 124.57 15.7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946.45 -7,100.52 -5,282.43
“-”号填列)
减: 所得税费用 -585.58 145.25 -276.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8,360.87 -7,245.77 -5,006.38
号填列)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 - -
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8,360.87 -7,245.77 -5,006.38
“-”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8,360.79 -7,245.59 -5,006.23
列)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0.07 -0.18 -0.15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净变动额
- - -
其他综合收益
价值变动
- - -
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他综合收益
- - -
变动
- -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准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8,349.58 -7,104.49 -4,954.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8,349.51 -7,104.32 -4,954.66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0.07 -0.18 -0.15
益总额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707.21 2,931.57 1,282.6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699.25 199,794.07 174,680.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74.62 733.94 264.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120.43 214,881.03 168,89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421.18 -15,086.96 5,786.89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817.6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3.22 1.61 6.64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2 1,819.27 6.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67.00 510.00 333.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69.82 12,242.34 8,373.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966.60 -10,423.07 -8,366.71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142.86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000.00 21,000.00 1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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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15.67 43,036.69 48,49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00.00 10,250.00 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 - -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85.86 41,923.08 20,329.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7.35 14.17 -1.96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一)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编制方法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已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
(2022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即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上市公司以业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业经审阅的
务报表为基础,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备考合并报表进
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4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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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68,536.20 96,173.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3,071.52 4,540.90
应收账款 85,354.67 86,997.50
应收款项融资 5,283.04 4,606.03
预付款项 12,921.52 14,723.49
其他应收款 36,484.28 36,751.33
存货 74,955.96 57,156.30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6,978.57 3,555.56
流动资产合计 293,585.76 304,504.97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56,224.28 57,438.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478.84 33,478.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88,532.66 81,178.55
在建工程 4,217.32 13,940.8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1,989.77 1,364.74
无形资产 41,215.24 42,563.65
开发支出 7,177.33 5,888.36
商誉 60,647.48 60,508.73
长期待摊费用 1,129.62 745.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60.51 7,6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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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20.50 1,211.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5,293.55 305,973.93
资产总计 598,879.31 610,478.90
短期借款 4,990.00 2,1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7,652.91 5,540.19
应付账款 35,426.62 36,644.98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8,584.57 7,704.59
应付职工薪酬 2,970.48 12,320.33
应交税费 1,254.17 5,991.22
其他应付款 10,038.80 10,099.94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809.97 8,311.56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78,727.52 88,712.80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982.31 837.58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27.85 1,629.85
预计负债 20.83 45.44
递延收益 18,552.51 18,465.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62.01 1,349.1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545.51 22,327.86
负债合计 101,273.03 111,040.66
股本 51,278.48 51,278.48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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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404,023.87 421,086.65
减:库存股 22,560.76 22,560.76
其他综合收益 1.14 -1,282.22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5,279.98 5,279.98
未分配利润 52,245.21 36,795.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90,267.90 490,597.57
少数股东权益 7,338.38 8,840.67
股东权益合计 497,606.29 499,438.2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98,879.31 610,478.90
(三)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3,184.43 184,751.00
减:营业成本 27,081.49 90,573.57
税金及附加 671.05 1,579.33
销售费用 6,730.62 19,564.70
管理费用 13,460.48 35,066.19
研发费用 11,972.96 28,210.18
财务费用 694.46 -512.94
加: 其他收益 4,201.47 10,066.4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214.45 -573.3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197.19 -862.73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2,320.19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1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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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4,106.57 14,650.77
加: 营业外收入 37.28 238.56
减: 营业外支出 16.53 42.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085.82 14,846.65
号填列)
减: 所得税费用 438.43 555.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524.25 14,290.72
列)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
- -
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4,523.11 14,299.79
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14 -9.07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26.61 17,152.23
(净亏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
-1,597.64 -2,861.51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37.37 3,349.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1,224.66
综合收益
- -
额
- -
合收益
- 1,224.66
动
- -
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收益
- -
收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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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99.29
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286.88 17,640.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689.24 20,601.26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97.64 -2,9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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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重庆北斗持有标的企业 33.21%的股权,为标的企业的控股股东。北斗星通
持有重庆北斗 100%、北斗海松 29%的股权,目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儒欣为
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标的企业子公司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下属企
业基本情况”
关联方 备注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母公司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集团内单位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集团内单位
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北斗智联参股企业
杭州凯立通信有限公司 集团内单位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集团内单位
融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集团内单位
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内单位
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集团内单位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集团母公司参股,集团高管任董事
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斗智联第二大股东
北京天弘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北斗智联第二大股东关联企业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斗智联第二大股东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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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情况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汽(北京)智能网
联汽车研究院有限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13 471.46 -
公司
国汽智端(成都)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10.00 - -
技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重庆)汽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90.92 1,238.64
车电子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重庆)智
能科技发展有限公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4.01 137.44 -
司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02.33 296.98 265.17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凯立通信有限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7.69 -
公司
和芯星通科技(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20.51 -
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0.88 5.96
术有限公司
真点科技(北京)有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4.14 3.85 2.16
限公司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76.37 363.87 197.86
公司
合计 867.98 1,403.59 1,709.80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汽智端(成都)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392.06 13.01 -
技有限公司
国汽(北京)智能网
联汽车研究院有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8.77 -
公司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6.98 1.23 265.74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感科技(北京)有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5.97 15.07 -
限公司
北斗星通(重庆)汽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3,548.70
车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25.00
术有限公司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合计 1,425.01 68.08 3,839.44
单位:万元
财务资助单位 2023 年 1-5 月利息 2022 年利息 2021 年利息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8.49 299.94 738.10
北京天弘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91.23 235.05 467.95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00 177.59
合计 209.72 548.99 1,383.63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斗星通(重
庆)汽车电子 - - - - 4.42 -
有限公司
北京北斗星
通导航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市华信
天线技术有 - - - - 26.50 -
限公司
国汽智端(成
都)科技有限 0.00 0.00 - - - -
公司
其他应收款
北斗星通(重
庆)智能科技
发展有限公
司
预付款项
国汽(北京)
智能网联汽
车研究院有
限公司
北斗星通(重
庆)智能科技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发展有限公
司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应付账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158.32 171.55 67.46
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
有限公司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4.97 3.99 -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
- 0.99 -
司
杭州凯立通信有限公司 - 18.75 -
其他应付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天弘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4,386.85 4,356.04 9,333.00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14.66 914.66 5,699.66
合同负债
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
- 473.04 -
公司
(1)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租金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 2021 年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北斗星通(重庆)汽车
房产 - 90.92 13.61
电子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重庆)智能
房产 85.80 196.98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银行 担保开始日期 担保结束日期
(万元)
北斗星通/华瑞世纪
中国
江苏北斗 按原持股比例分别 3,000.00 2022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
银行
担保
北斗星通/华瑞世纪
交通
江苏北斗 按原持股比例分别 5,000.00 2023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 4 月 11 日
银行
担保
中信
北斗智联 北斗星通 10,000.00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5 年 2 月 25 日
银行
华夏
北斗智联 北斗星通 8,000.00 2022 年 6 月 8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
银行
北斗星通/华瑞世纪
浦发
北斗智联 按原持股比例分别 10,000.00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银行
担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相关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交易内容
为采购销售商品、关联租赁等,能够实现标的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
交易具有必要性;定价方式为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议定价,定价具有公允性。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大华会计
师出具的上市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23 年 1-5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以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
关联租赁(作为
- 85.80 - - 287.89 -
出租方)
关联资金拆出 - 5,697.87 - - 5,650.00 -
关联资金拆借
- 114.50 - 11.47 294.42 2467.85%
利息
关联应收账款 244.82 4,265.86 1642.45% 195.76 3,862.86 1873.3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2 年初完成,上市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 1-5 月的关联
采购金额将分别下降 22.03%和提高 2.63%,2022 年上市公司关联采购金额下降
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2022 年北斗智联向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技术服
务不再纳入关联交易统计。上市公司 2022 年关联销售金额将提升 169.09%,主
要原因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的交易纳入关联交易
统计;2023 年 1-5 月关联销售金额将降低 58.43%,主要原因系北斗智联向国汽
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不再纳入关联交易统计。上市公司
于董事会前归还该部分财务资助资金;上市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 1-5 月关联资
金拆借利息将分别新增 282.96 万元和 114.50 万元,系上市公司对北斗智联的财
务资助的利息;上市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 5 月末关联应收账款将分别新增
关联交易统计。
对于关联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北斗智联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担保,在任何情形下,上市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履行的保证责任均为该保证
合同对应的主合同项下到期未清偿债权金额的 18.21%,如超出前述比例,则华
瑞世纪对超出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未来如新增关联担保,上市公司将按照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 18.21%提供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
仍存续的担保事项不会对其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关联方
内容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嘉兴市正原电气智能 采购商品
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 采购商品
限公司 接受劳务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 采购商品
- - 0.61 0.61
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 采购商品
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 采购商品
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 采购商品
- - 471.46 -
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 采购商品
- 0.90 - -
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 采购商品
- 15.07 - 16.30
子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合计 608.11 624.07 2,066.41 1,611.25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关联方
内容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深圳市华云通达通信 销售商品
- - 41.18 41.18
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 销售商品
限公司 提供劳务
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 销售商品
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 销售商品
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 销售商品
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国汽(北京)智能网
销售商品
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 - - 38.77 -
提供劳务
司
国汽智端(成都)科 销售商品
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 销售商品
- 356.34 - 325.16
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 销售商品 - - 40.0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关联交易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关联方
内容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限公司 提供劳务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 销售商品
- 190.50 - 486.80
子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 销售商品
- - 7.17
公司 提供劳务
合计 1,452.99 604.00 477.50 1,284.93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本次
交易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末资金拆借余额 2023 年 1-5 月利息 2022 年度利息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
- - 11.47
限公司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
- - 206.11
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1)应收项目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
限公司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
应收账款 0.05 0.00 0.17 0.01
份有限公司
国汽智端(成都)科技
有限公司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
应收股利 160.00 - 160.00 -
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 - - -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
限公司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国汽智端(成都)科技
应收账款 6.83 0.34 7.55 0.38
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
有限公司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
应收股利 160.00 - 160.00 -
份有限公司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
其他应收款 5,697.87 284.89 5,650.00 282.50
责任公司
(2)应付项目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69
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58.76 179.63
应付账款
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5.20 58.14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0.34 -
其他应付款 - - -
合同负债 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465.49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69
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58.76 179.63
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5.20 58.14
应付账款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00 -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8.00 -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0.34 -
其他应付款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3.74 23.74
合同负债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36.10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1)关联租赁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本次交易后,上
市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度
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房产 - 90.92
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房产 85.80 196.98
(2)关联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后,北斗智联仍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关联
担保事项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对北斗智联的关联担保责任将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进行调整。《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交割日后,重庆北斗
及重庆北斗关联公司对北斗智联的担保责任应为重庆北斗对北斗智联的绝对持
股比例,即 18.21%。对于重庆北斗或其关联公司北斗星通对超出绝对持股比例
所承担的担保责任部分,交易对方承诺以重庆北斗认可的且具备担保能力的交易
对方关联公司向重庆北斗或北斗星通提供反担保。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参照公司现
行的同类关联交易的合理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允价格。
同时,为了规范、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北京北
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决
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北斗星通(含
北斗星通下属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在北斗星通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北斗星通或北斗星通控制的企业发
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北斗
星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北斗星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撤销。”
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状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不存在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
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的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前,本人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人与上市
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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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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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若干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方案、监管机构审核通过等,上述程序均为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成功实施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因
非交易对方原因导致以上审批程序进度不达预期,从而导致交割日晚于 2023 年
求上市公司继续执行本次交易并支付相应资金成本。
(二)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主动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按时登记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信息,但仍旧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行为,存在上市公司因涉嫌内幕的异常交易致使本次重组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易的条件: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在本次交易
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
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任一条款若无法满足,则有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或者后续步骤
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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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对北斗智联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天健评估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1402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应的评估值约为 24,590.95 万元。交易双方以评估结论为基础,经友好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25,290.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的履行
义务,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出现标的
公司产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改善、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国家政策及行业监管
发生显著变化等情况时,未来标的资产价值可能发生明显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四)本次交易价款支付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
约定。但若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或支付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
在不能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交割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斗星通通过重庆北斗持有北斗智联 15%的股权。若在本次
交易实施前,标的公司的股权出现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
出现因法律、政策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其他交割程序,仍将会对本次交易的实
施构成不利影响和风险。
(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函的风险
依据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与部分银行债权人签署的借款协议,北斗智联本次
交易涉及的股权结构变动需要取得相关银行债权人的同意。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北斗智联正在与相关银行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己取得部分银行债权人的
同意函。虽然北斗智联与相关银行债权人就本次交易的沟通工作正按预计开展,
但若获取同意函的工作进展不顺利,则存在无法在交割日前获取全部相关银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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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的同意、进而导致其要求北斗智联提前偿付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行业和业务风险
(一)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主要业务变化和经营规模下降的风险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可以分为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
汽车电子四大板块。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剥离汽车电子业务板块,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将以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和陶瓷元器件为主营业务,并利用获得
的资本加大主业投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做强做大上市公司主业。
本次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口径相应指标的比重较大,交易完成后,
交易标的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因而短期内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体量缩小、经营规
模下降,提请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司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经营规模下降风险。
(二)对标的企业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及承担回购义务等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
如下:
序 担保 担保 借款
银行 签订日期 担保合同 主债务 最高保证金额
号 人 方式 人
债权人依据《综合授信合同》
中信银行 《最高额保证
连带 (2021 渝银信字第 401011 号)
上市 股份有限 2021 年 合 同 》 ( 2021 北斗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公司重庆 12 月 17 日渝 银 最 保 字 第 智联 10,000 万元
保证 2025 年 2 月 25 日期间所签署的
分行 401011-2 号)
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主债权(《融资额度协议》编号
BC2023032800000116)及由主
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
上海浦东
《最高额保证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连带 发展银行
上市 2023 年 合 同 》 北斗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3 月 30 日 ( ZB83142023 智联 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使权所 5,650 万元
保证 公司重庆
分行
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
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
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债权人依据《综合授信合同》
中信银行 《最高额保证
连带 (2021 渝银信字第 401011 号)
上市 股份有限 2023 年 合 同 》 ( 2023 北斗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公司重庆 8 月 28 日 渝 银 最 保 字 第 智联 4,520 万元
保证 2024 年 8 月 28 日期间所签署的
分行 401007-1 号)
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连带 交通银行 《保证合同》 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上市 2023 年 江苏 本金数额为
公司 4月7日 北斗 1,130 万元
保证 公司宿迁 ) 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 担保 担保 借款
银行 签订日期 担保合同 主债务 最高保证金额
号 人 方式 人
分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的费用
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连带 《保证合同》 编号 202310019)项下的全部主
上市 股份有限 2023 年 江苏 本金数额为
公司 公司宿迁 4 月 7 日 北斗 1,695 万元
保证 )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分行
的费用
主合同(《授信业务总协议》编
号 215106893E230506)项下实
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担保合
中国银行 《最高额保证
连带 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
上市 股份有限 2023 年 合 同 》 ( 2023 江苏 最高保证额为
公司 公司宿迁 9 月 6 日 年 宿 企 最 保 字 北斗 2,260 万元
保证 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
分行 215106893 号)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
违约造成的债权人损失及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对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2.53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23 年 6 月末所有者权益的 4.5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按与交易对方关联方以相对股权比例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笔财务资助本息已全额偿还。
根据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已生效的授信、贷
款由交易双方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且不能按新的股权比例调整的,上市公司已促
使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提供相应反担保安排、签署《反担保协议》,明确上市
公司在交割日后以对标的公司绝对持股比例(18.21%)为上限承担担保责任,超
出部分的担保责任由交易对方或其关联方提供反担保。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新发
生的担保或财务资助,上市公司担保责任或财务资助比例应以交割日后上市公司
对标的公司的绝对持股比例为上限。基于上述约定,若标的公司未能履行担保涉
及债务或财务资助事项的资金偿还,上市公司可能面临承担担保责任或财务资助
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此外,根据北斗智联前次可转债投资人转股增资签署的《股东协议》及本次
交易签署的《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存在按一定比例回购财务投资人
部分股权的风险。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三)未能合理利用现金对价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相应现金对价,可聚焦于主业投入和产业
升级、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和债务结构、降低经营风险。若上市公司未能合理利用
现金对价,或现金对价的使用收益不及预期,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的影响。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大华核字
[2023]0014447 号)。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5 月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将有所上升。后续若上市公司其他
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不达预期,则存在即期回报被持续摊薄的风险。
(五)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大华核字
[2023]0014447 号),2022 年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4,521.55 万元,
备考后的净利润为 17,147.87 万元。2023 年 1-5 月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为-3,803.23 万元,备考后的净利润为-2,898.57 万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存在积极影响。但未来如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受宏观经济形势、
下游市场发展情况和供应链等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可能存在业绩大幅下滑、乃
至亏损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参股子公司并出表,构成上市公司
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新增上市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方拆借、
关联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在本次标的资产出售后会短期内新增上市公司与参
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具体情况参见
本报告书“第十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的情况”之“(四)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
(七)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主要立足于导航定位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导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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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及其他导航相关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包括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与宏观经
济密切相关。中美贸易存在不确定性,全球经济结构、治理体系呈现新的发展和
变化特征,进出口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加之国内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
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2022 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长面临多重压力。未
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公司所在行业发展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
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后续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影响到上
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此外,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
势、资本市场走势、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
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的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战争、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
司及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
“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拟”
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由于
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
各种风险因素。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
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
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依赖于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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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是否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后,上市
公司对北斗智联的关联担保责任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进行调整。
标的资产在交易后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子公司,构成上市公司关联
方。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除前述情形
外,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值 交易前 变动值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750,962.03 598,879.31 -152,082.72 760,855.41 610,478.90 -150,376.51
负债合计 276,699.17 101,273.03 -175,426.15 279,466.88 111,040.66 -168,426.22
资产负债率 36.85% 16.91% -19.94% 36.73% 18.19% -18.5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 2022 年末和 2023 年 5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18.19%和 16.9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
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一)北斗星通对外投资设立昆仑北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北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北斗”)成立于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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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投资的议案》,与中石油旗下昆仑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油慧普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昆仑北斗。公司出资 3,400 万元,持有昆仑北斗 34%的股
权并委派 1 名董事、1 名监事及 1 名常务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按
约定完成对昆仑北斗出资 3,400 万元。公司投资昆仑北斗主要定位于为提供高可
用、高稳定、自主完好性的高精度定位服务,为中石油的各个加油站导流并丰富
服务场景,将进一步推动北斗在油气领域的应用,与北斗智联从事的汽车电子业
务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二)北斗智联对外投资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4 月。北斗智联对该公司投
资 510 万人民币。该投资事项已于 2022 年 8 月完成出资并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
股权变更登记。国汽智端主要从事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车载智能终端基础平台业
务,开发基于汽车新型电子电气架构下的复杂系统集成型设备及基于功能安全、
信息安全、预期功能安全标准正向开发的前装量产型平台。北斗智联持有国汽智
端的部分股权已纳入本次重组出售资产范围。
(三)北斗智联对外投资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6 月。2021 年 12 月,北斗
智联与锐驰智光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一期增资由北斗智联以 333 万元认购
万元认购 4.3326 万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增加 2.0844%。截至 2022 年末,鉴于锐
驰智光已达成二期出资条件,北斗智联完成二期出资程序,持股比例上升至
锐驰智光主要致力于研发集成式激光雷达并基于自主研发的芯片推出集成
式激光雷达产品。北斗智联投资持有的锐驰智光部分股权已纳入本次重组出售资
产范围。
(四)北斗智联对外投资上海车易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车易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易测”)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北斗智联投资 500 万元认购车易测 10%股权,并于 2023 年 7 月完成股东变更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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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易测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和应用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等相
关业务。北斗智联投资持有的车易测部分股权已纳入本次重组出售资产范围。
(五)北斗智联出售合众北斗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
合众北斗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北斗”)成立于 2013
年 5 月。2022 年 11 月,因合众北斗大股东方磊拟向自然人刘俊颐以 622.91 万元
转让其所持 57.5%公司股份,北斗智联向大股东要求随售处置所持合众北斗
转让全部持有的合众北斗的股权。2022 年 12 月 9 日,方磊向江苏北斗全额支付
了 51.66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合众北斗主要从事汽车多媒体导航仪、行驶记录仪的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
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相关资产,因此需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
围。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属
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上市公司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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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
述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现行的现金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充分听取、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的现行
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作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基本原则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最近三年以现金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
(二)具体政策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15%;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特殊情况是指: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人民币;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低于 0.2 元人民币;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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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达
到或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
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按如下程序进行审议及实施: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
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了充分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在审议利润
分配预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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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
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
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
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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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股票交易自查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事项前 6 个月至本报告书披露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
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
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上市公司将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
询情况。
七、上市公司本次首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发布了《北京北斗星通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
北斗星通的股票自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
幅情况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综指(399106.SZ)、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
(931144.CS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累计
股价/指数 第 21 个交易日 第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3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8 月 4 日)
上市公司收盘价
(元/股)
深证综指
(399106.SZ)
中证通信技术主题
指数(931144.CSI)
剔除大盘(深证综指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6.86%
剔除同行业板块(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2.39%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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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偏离值
分别为-6.86%、-2.39%,上市公司股价在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以本次交易提示
性公告日 2023 年 8 月 5 日为准)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存在超过 20%的情
况。
综上,北斗星通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未构
成异常波动。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
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交易相关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
立董事认可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依法进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股东大会通
知,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以便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充分保障中
小股东行使其投票权。
(四)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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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标的企业的股权交易对价不因过渡期损益进行调整。
因此,标的企业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导致股东权利的增减,由工商变更后的标
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六)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 1-5 月的财务数据及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
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0.29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1 -0.09 0.13 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注:上市公司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5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
将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
的回报,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
体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
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
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把握市场机遇,突出公司的
核心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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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
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
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
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
构,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要求。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
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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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
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
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4)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参见本报告书之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
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浏览本报告书的全文
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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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
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
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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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剥离汽车电子业务,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于卫星导
航及微波陶瓷器件业务领域,打造“云+芯”的业务模式,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
芯片等基础器件领先优势和增强研发实力,构筑差异化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制定的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草案)》以及就本次交易与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系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事项中所
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估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对方为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经审慎判断,其在本
次交易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标的公
司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本次交易后公司为北斗智联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系由公司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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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变化而形成的关联担保,且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已在《股权转让协
议》《反担保协议》中对存续的担保事项后续处理方案作出了明确约定及安排,
保证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超过对北斗智联的绝对持股比例,该等担保及安
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目前已履行的各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就本次交易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如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三)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正式出
具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
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
的公平性;
(四)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
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
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本次交易的完成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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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
不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变更,
不构成重组上市;
(八)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隆安律师、大华会计师、天健评估以
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
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九)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采
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
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隆安律师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方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须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
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系协议各
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待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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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后可以实际履行,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标的资产的转让和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涉及
员工安置;
(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北斗星通与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形成同业竞争;
(八)北斗星通现阶段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
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九)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规定的
实质性条件;
(十)北斗星通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斗星通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按
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
报工作,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一)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必要的执业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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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4396
传真:010-60833930
经办人员:张国军、刘新、王希婧、王佳赓、项宇飞、顾周逸、马良秋、马
旭浩、张力友、蔡淞宇
二、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晓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大厦 8 层
电话:010-85328242
传真:010-65323768
经办律师:张莉荔、郭晓春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联系电话:13811443510
传真: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金福、杨七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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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3 层 2306A 室
电话:010-68081474
传真:010-68081109
经办评估师:牛付道、王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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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
相关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周儒欣 尤 源 周崇远 周光宇
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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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
相关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王建茹 叶文达 李学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
相关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周儒欣 尤 源 潘国平 张智超
王增印 刘孝丰 徐林浩 高培刚
黄 磊 姚文杰 李 阳 郭 飚
范晓冬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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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
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国军 刘 新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希婧 王佳赓 项宇飞
顾周逸 马良秋 马旭浩
张力友 蔡淞宇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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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本所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
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晓明
经办律师:
张莉荔 郭晓春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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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0712号)和《备考审阅报告》(大
华核字[2023]0014447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北京北
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
议,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金福 杨七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已阅读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
用的相关内容与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1402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3)
第 1402 号)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
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
孙建民
签字资产评估师:
牛付道 王怀忠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产出售之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
法定代表人:周儒欣
联系人:潘国平
电话:010-6993996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之盖章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注册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或图形 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或图形 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或图形 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或图形 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附件二: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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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
带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的汽车中控智能影音娱乐系统面板(斯柯
达 BD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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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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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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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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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附件三:著作权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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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2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V1.0.1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V0.1.1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V2.202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