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受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北斗星通”)
委托,担任本次北斗星通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
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
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
人等相关行为。
(二)北斗星通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北斗星通重大资产出售项目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的行为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
本次交易北斗星通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
况。
经核查,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以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符合《关于
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
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国军 刘 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