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北斗”)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瑞智联”)出售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15%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若能顺利完成,上市公司通过重庆
北斗持有北斗智联的股权由现有的 33.21%下降到 18.21%,北斗智联不再纳入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初步意向期间内,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
密协议》。
程备忘录》,并已由各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将在取
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后向交易所提交自查报
告和查询结果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
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
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