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恒兴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18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恒兴新
材”,扩位简称为“恒兴新材料科技”,股票代码为“603276”。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73 元/股,发行数量为 4,00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000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0.00%,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08.8223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数量的 2.72%,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91.1777 万股回拨
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网下发行数量为 2,451.1777
万 股 , 占 扣 除 最 终战略 配 售 数 量 后 发 行数量 的 62.99% ; 网 上发 行 数 量 为
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3,891.1777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
定。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恒
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4,691.78 倍,超过 100 倍,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556.5000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894.6777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89.8154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996.5000 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7.01%。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
签率为 0.04435209%。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投资者资质以
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 1 号资管计划”)),无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安
排。
截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
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T+4 日)之前将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 占本次发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金额(元)
(股) 行数量的 (月)
比例(%)
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
君享 1 号资管 心员工参与本
计划 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合计 1,088,223 2.72 27,999,977.79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898,154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2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国泰君安包销,国泰君安包销股份
的数量为 313,854 股,包销金额为 8,075,463.42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后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81%,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者认购资金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国泰
君安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发行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