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 票的 具体时 间为2023年9 月19 日9:15 —
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召开。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148,584,20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8,584,205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87,754,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926,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为86,827,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36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为926,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4%。
席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651,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5%;
反对1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3,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88.8700%;反对10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3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李良锁律师、单红先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现场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