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志邦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过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一致。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关协议。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