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现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万聪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董事候选人张万聪先生的提名、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张万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
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天职国际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
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同时,天职国际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续聘天职国际有利于保持审计
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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