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
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期间,遵循职业准则,
能够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立
场,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责任,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
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竞争性谈
判结果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之签署页]
纳超洪 罗美娟 段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