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所属湖南湘投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湖
南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受托管理湖南阳光华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
南湘投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其下属企业湖南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
报告书》和《关于控股股东新增同业竞争解决措施承诺》,解决湖南阳光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市场水平确定,具备
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冯建军 赵宪武 张超 马召霞 唐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