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
利,就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候选人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出换届改选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事候选人为:顾春林、张伟民、叶小鹤。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曹贵平、叶建芳、
唐玉光。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
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
关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关情形。
我们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同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王锦山 赵子夜 曹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