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
據(定義如下)將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經修訂)登記。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據
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有可能不得在美國境內或向任何美國人士(如證券法S規例定義)或為美國
人士的利益提出要約出售或者進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號:3988及4619(優先股))
海外監管公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分行(「發行人」)
在本行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據計劃下發行
於2026年到期的美元500,000,000浮動利率票據
(「票據」)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發行人在本行建立的40,000,000,000 美元中期票據計劃下發行的票據已於2023年
迪拜交易所進行交易,並於2023年9月18日獲准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運營的Euro
MTF市場的專業板塊進行交易並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官方名單掛牌及在盧森堡綠
色交易所展示。
呈交給納斯達克迪拜交易所並在其網站上刊登的相關文件,請參見:
www.nasdaqdubai.com。
呈交給盧森堡證券交易所並在其網站上刊登的相關文件,請參見:www.luxse.com。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北京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為葛海蛟、劉金、林景臻、張勇 *、張建剛 *、黃秉華 *、劉輝 *、
姜國華 #、廖長江 #、崔世平 #、讓•路易•埃克拉 #、鄂維南 #、喬瓦尼•特里亞 #。
* 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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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