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9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9 日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前海经贸中心一期 A 座 20 层 R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上述提案将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第 23 层-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
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
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10 月 7 日 16:00 前
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
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
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第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 出
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累积投票提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注:1、对于提案 1.00、2.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对应栏中打
“√”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
,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数=股东所代表的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
选人。投票总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
。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