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 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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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为: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43,570,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714,140.00
元(含税)。
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3,570,7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有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按
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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