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 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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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于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用于本次
激励的计划或安排。
  (五)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
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
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六)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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